2024年3月6日发(作者:)

行政管理硕士
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院
一级学科名称
适用年级
公共管理学院
公共管理学
从 2016级开始适用
培养类别
一级学科代码修订时间
√学术型硕士
1204
2016 年 6 月
覆盖专业
行政管理(120401)
基本学制
学分
学术型硕士3年
总学分≥36学分,其中学位课学分≥31学分,非学位课学分≥5学分
本专业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方针,培养适应我国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具有广博的国际视野、融通性的知识结构、深厚专业素养的、创新能力强、富有公共精神,能从事相关管理工作或相关教学研究工作的高层次复合型专门人才。本专业培养的具体要求是:
(1)具有比较广博、坚实的管理学、法学与经济学理论基础,熟练掌握现代公共管理理论与方法;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规划、组织、执行及沟通协调的实际工作能力;具有较强的管理培养目标
能力和较高的领导艺术;
(2)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学习与创新能力;
(3)具有较扎实的科学研究与写作能力;
(4)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毕业后能胜任一般实际管理工作,或能够从事相关专业的学术研究及教学工作。
本专业研究生科研能力与创新培养可采取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两种方式。科学研究活动主要包括专业学术活动、科研活动、专业学术论文、学科竞赛等。社会实践活动主要包括社会调查、毕业实习、教学实践、“三助”活动等。具体要求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准。
研究生进校并确定指导教师后,指导教师根据研究生个人特点在制定个人培养计划时,与研究生一科研能力及创新培养等要求
起对实践与创新培养环节进行商议。研究生的社会实践活动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
为提高本专业研究生的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本专业研究生在学位课程学习的同时,应注意自身科研和写作能力的训练与提高,为撰写硕士学位论文打好基础。经导师组商议决定,在申请学位前,本专业研究生须公开发表专业论文一篇,本人必须为所发表论文的第一作者;若本人指导导师为第一作者时,可为第二作者。研究生在校期间如获得学校及校级以上科研项目、科研获得奖项并经导师组认定,可以认为符合上述要求。以上所有科研成果都必须是在学期间(入学——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截止日)取得,且必须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