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3日发(作者:)

在预算审查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早上好。
根据省人大要求,在我县实行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先行先试,我县于20xx年12月4日召开了动员大会,会后,我县按照省市试点工作的要求和先行先试实施方案的部署,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根据安排,由我将工作开展情况向各位领导作个汇报。
一、建立健全体制机制,为工作开展保驾护航。
1.建立健全财政预算管理工作制度。自觉遵循县人大常委会制定的《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操作规程》及财经委的相关工作规则,将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和决算审查等方面的具体规定,作为预算管理的具体依据。制定了《关于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的意见》、出台了《玉山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玉山县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玉山县行政事业单位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以及《关于做好县级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的通知》等一系列加强预算管理的制度和办法,逐步构建起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财政预算管理制度。
2.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为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激发乡镇发展的动力和活力,针对我县现行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已不适应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的现状,从春节后
上班第一天开始,我们就着手制订新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多次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制订出新一轮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新体制进一步理清了乡镇事权财权,合理划分乡镇财政收支范围,将乡镇教育、卫生和计划生育经费列入县级预算管理。
3.建立健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制度。每年除了法定向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面工作外,一是定期向人大常委会汇报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及财政发展状况。二是遇到重大财政政策调整,如公务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公车改革以及公立医院改革等公共财政改革,这些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了专门汇报,做到主动接受人民监督、主动争取人大支持,确保财政重大问题决策的合法性、科学性和民主性。三是建立健全邀请人大代表视察视察制度。县财政局不定期邀请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或人大代表到财政部门视察、检查和指导工作,把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参与财税监督作为一项重工作来抓,通过人大的监督改进我们的工作。
二、完善各项预算工作,保证先试先行工作顺利开展。
1、全口径编制财政预算。按照新《预算法》要求,把政府的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实行全口径财政预算编制,接受人大的全面监督。细化预算编制,部门预算力求
准确、精细,项目预算规范合理。对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如房管局、商业局、物资局等,我们正在进行摸底登记,全面掌握各单位未纳入财政管理的收入项目、收入总量,计划在3月底前全部纳入财政管理。
2、严格预算执行管理。硬化预算约束,严格按照财政预算及规定程序办理资金拨付,年度预算执行中除救灾等应急支出通过动支预备费解决外,一般不出台增加当年支出的政策,一些必须出台的政策,通过以后年度预算安排资金来解决。规范预算变更,各部门、各单位的预算支出按照年初预算及按规定调整的预算执行,不同预算科目、预算级次或项目间的预算资金确需调剂使用的,按照规定办理。
3、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成立了玉山县预算绩效管理办公室,将绩效评价重点由项目支出拓展到部门整体支出和财政政策、制度、支出结构等领域。同时,我们加强了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预算评审,县直部门所有50万元以上的项目,都须经过县财政局绩效评审后,才能列入年初部门预算,进一步提高了预算执行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三、营造工作开展氛围,保证预算审查工作常态化。
1、自觉接受人大预算审查监督。一是在编制预算上提前请人大介入。我们在布置20xx年财政预算编制时,就及时地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征求人大对政府预算编制的意见;
二是提前提交预算草案。县财政局在二0一六年初就将本年度财政预算草案的初步方案提交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进行初步审查。三是积极配合部门预算的审查和监督。县财政局积极指导和配合县直机关各主管部门接受人大对部门预算的审查和监督工作。今年县人大常委会确定环保局、规划局、司法局、民政局和林业局等5个单位部门预算作为重点审查和监督对象,我们多次召开5个单位负责人和业务负责人协调会,就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提出具体意见,精心指导他们编制好部门预算。
2.注重新预算法的学习宣传。我们始终把新预算法的学习宣传作为提升财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推进财政工作规范化、法制化的重要手段。20xx年,我们采取了举办学习班、专题讲座、闭卷测试等方式方法学习宣传新预算法,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今年,我们将继续组织好新预算法的学习宣传,一是组织相关业务骨干向各部门各单位财务人员、乡镇财务人员宣讲新《预算法》;二是聘请相关专家来向干部职工讲授新《预算法》;三是利用微信平台开展新《预算法》知识竞赛,评选先进,给予奖励。
在财政预算审查监督先行先试工作中,我们还做得很不够,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在人大的监督指导下,认真履行财政职能,全面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按照上级的要求,不折不扣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完成试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