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操作成功!

班级考勤制度_班级考勤制度规定

发布时间:2024-03-01 作者:admin 来源:讲座

2024年3月1日发(作者:)

班级考勤制度_班级考勤制度规定

班级考勤制度_班级考勤制度规定

班级考勤制度篇1

为规范学生的考勤,确保学生考勤真实准确,依据国家颁发的技工学校学生学籍管理相关条目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适用于学生的考勤管理。

一、班级考勤由各班班长记录在《班务日志》中,每周末班主任审核后交学生工作科审查。

二、班长每天要与班主任联系,通报本班当天出勤情况。

三、全体教师均应在上课过程中对学生进行课堂考勤,并在每次课(2节)后填写《课堂考勤登记表》。

四、学生工作科负责每日回收、放置《课堂考勤登记表》。每周进行各班考勤结果统计,并将统计结果通报校办、教务科、各系并公示。教务科负责组织晚自习下班辅导教师对晚自习进行考勤,每周进行各班考勤结果统计,并将统计结果通报学生工作科公示。学生工作科每月填写《班级考勤汇总表》,纳入班级量化考核体系。

五、学生上课(含示范课、练功课、自习课)、早操、班会、劳动、集会、实习和所有规定参加的活动,都须考勤。因故不能参加或不能按时到达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六、考勤中,一天按8节课计(周日点名计2节课);早操按1节课计;集会、劳动等以时间折算成节数;迟到四次算旷课一节,早退三次算旷课一节;迟到、早退超过二十分钟的一律作旷课一节处理。

七、五一、国庆、元旦、寒暑假期等节假日未到规定放假时间,不准提前离校;假期结束必须按规定时间回校。凡违者计旷课并给予纪律处分。

八、学生无特殊情况,不准请假。如需请假,应按以下规定办理

1.请假手续

(1)由请假者本人填写一式两份请假条,说明请假原因、去向、时间。请病假需有校医务室证明或医院证明。

(2)根据批假权限,按班主任审批学生工作科科长审批分管副校长审批逐级签字报批。

(3)凡请假离校回家,必须征得家长同意。

(4)获准请假后,由请假者本人把一份请假条交给本班负责考勤的班干,粘贴在《班务日志》上,一份交班主任、学生工作科或分管副校长审批。

(5)学生在请假期间,如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假期已的满而不能按时返校必须提前1-2天打电话给批假人申请续假。如因特殊情况未及时申请续假的,回校时必须持有关证明证办理续假手续。

2.批假权限

(1)一天以内由班主任审批。

(2)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学生工作科副科长或科长审批。

(3)三天以上由分管校领导审批。

3.销假手续

学生请假期满返校后,须及时向班主任销假。未销假的,超过批准假期的部分每天按旷课6节计。

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学生考勤制度》作废。解释权归学生工作科。

班级考勤制度篇2

一、 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学。上下学必须有家长接送,家长接送的学生在校园内等待,直到家长来了,否则不能离开学校。

二、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按时到校上课。凡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课者,应办理请假手续,必需由家长亲自向班主任请假,可以打电话通知。未经请假者,作旷课处理。在上课后才进教室者作迟到处理;在下课前擅自离开教室者,作早退处理。

三、 任何人不能因阴雨、刮风而私自在家不上课。

四、 迟到、早退3次算旷课一节。

五、 因无故旷课一次的、事假三次的、病假超过一周的都不能参加本学期的评优活动。

六、 学生一学期不迟到、不早退、不请假、不旷课算满勤,班主任予以表扬,并作为评优的依据。

班级考勤制度篇3

为了保障正常的教学秩序,树立良好的校风,进一步健全学生的考勤制度,根据《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我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学生必须在每个学期开学时按学院规定时间返校报到,并缴费注册,自开学第一天开始考勤。因故不能如期报到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处。未经请假逾期二周不报到的,按自动退学处理。

二、学生必须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和学院、系统一安排组织的一切活动。学生上课、实验、实习、生产劳动、军训、形势教育及规定参加的会议、晚自习、早锻炼等都实行考勤,不得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凡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擅自缺席,或超过假期未续假者,均以旷课论处。

三、学生在节、假日期间,必须按规定的时间离校和返校。因故需要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者,须经系批准,擅自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者均以旷课论处。

四、授课期间内,学生旷课一天,按实际授课时数计;集体活动(指实习、生产劳动、军训、形势教育、学习以及规定参加的会议等活动)旷课一天,按每天六学时计;迟到、早退二次作旷课一个学时计;早锻炼旷1次,按1学时计。学生旷课按《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进行处理。

五、学生因故需请假者,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各系按下列规定报批、登记:

1、请假一天以内者,由班主任批准;

2、请假两天以内者,由辅导员批准;

3、请假两天以上,十天以内者,由系主管领导批准;

4、请假十天以上者,由学生处批准;

5、学生请假期满,应向系或学生处履行销假手续。

六、学生请假应事先办理手续,经批准后方为有效。因急病或紧急事故不能事先请假者,事后必须办理补假手续。对请事假者应严格控制;请病假者须凭学院医务室或县级以上医院(回农村的要乡镇一级医院)证明;经批准请公假者,应持批准证明到系登记。

七、根据考勤,学生一学期缺课累计超过某门课程教学时数三分之一以上者(包括旷课、病、事假,迟到、早退折成的旷课时数。公假可不计)不得参加该课程的考核,并视其具体情况,由教务处决定是否给予补考机会。

学生一学期累计缺课时数超过该学期总学时数三分之一及以上者,作休学、退学处理。

八、学生经过批准准予免修或免听的课程,其免予听课的时间不作缺课计。

九、各系学生的考勤由各系全面负责,学生每天的考勤由任课老师和班主任指定的学生干部负责,全体考勤人员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实事求是地做好考勤工作,严禁包庇、打击报复、虚报等行为。

考勤程序是:

1、任课教师上课期间做好考勤登记,每周将考勤情况报系。

2、由班主任指定的学生干部每天按课程节次、早锻炼和集体活动进行考勤,负责考勤的学生干部须每周将考勤名单报班主任,班主任签名后,将名单上报系。

3、各系应在每月的第一周内汇总上月本系考勤情况报学生处和教务处,同时对已经达到处分规定的学生提出处理意见。

4、考试前各系汇总考勤情况,将符合第七条规定的学生名单报教务处。

十、考试期间需请假缓考的,按《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申请办理。

十一、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十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班级考勤制度_班级考勤制度规定

👁️ 阅读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