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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02-26 作者:admin 来源:讲座

2024年2月26日发(作者:)

广西师范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方案

广西师范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群团工作的部署,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在高校实施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的意见》和《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推进我校学生素质教育,不断完善综合素质高、创新创业能力强的应用型教师教育人才及其他复合型人才培养体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就我校实施“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以下简称“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重要意义

第二课堂学分,主要是指在校大学生在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和实践环节(即第一课堂)之外,结合所学知识和自身特点,利用业余时间所进行的科研和实践活动,涵盖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社会工作与校内活动、通过行业技能考试与其他课程等七个方面。

实施“第二课堂成绩单”是学校共青团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服务学校育人中心工作,深化学校共青团改革,服务青年成长成才的重要举措和有力抓手;是高校共青团在融入教育改革发展、深化自身改革创新、契合学生成长需求等方面的必然选择和应有作为;能有效实现共青团工作向全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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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的全覆盖,进一步提升共青团组织的全面活跃度;能充分发挥第二课堂活动在学校育人体系中的作用,促进青年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能有效提升学生参与第二课堂活动的倾向、喜好、频率,不断调整和创新第二课堂活动的内容和类型,更好地服务学生成长成才;能更好地解决第二课堂活动易开展难记录的问题。

二、基本原则

(一)明确定位。服务学校育人根本任务,将第二课堂作为第一课堂的有机补充,作为学校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第二课堂与第一课堂互动互补、互相促进。

(二)打造引擎。把推行“第二课堂成绩单”作为学校落实新形势下共青团深化改革的新引擎,统一认识,全力推动。

(三)注重实效。本着忠于事实、便于操作、易于推广的原则,在工作设计中重科学实用、重学生体验,不贪大求全。

三、实施目标

实施“第二课堂成绩单”,主要围绕学校育人的中心工作,在引导青年学生坚持学业为主的同时,将“第二课堂成绩单”建设纳入学校人才培养计划,针对大学生学习就业创业、创新创造实践、身体心理情感、志愿公益和社会参与等普遍需求,对第二课堂活动课程设置、课程实施、指导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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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内容等进行制度化、规范化设计,从工作内容、项目供给、评价机制等方面进行系统设计和整合拓展,客观记录、认证学生参与“第二课堂”活动的经历和成果;同时加强与学校相关部门、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以及社会机构合作,进而推动“第二课堂成绩单”成为学校人才培养评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社会单位选人用人的重要依据。

四、成立第二课堂学分认证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校长

副组长:分管学生、教学工作的校领导

组 员:校团委、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实验教学与设备管理中心、宣传部、网络信息中心及各二级学院负责第二课堂学分认证的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第二课堂学分认证中心,第二课堂学分认证中心办公室设在校团委,由校团委书记兼任主任,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实验教学与设备管理中心负责人任副主任,并配备专职团干部1名,兼职学生管理员若干,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各二级学院成立第二课堂学分认证工作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和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为副组长,有专门的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证工作。

开展学生第二课堂相关校园文化活动的各职能部门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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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学分认证工作小组,部门负责人任组长,有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本部门第二课堂活动的发布、审核以及学生第二课堂学分的审核、认定。

五、工作任务

(一)校团委

1.统筹推进我校“第二课堂成绩单”工作;

2.制定《广西师范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管理办法(试行)》(详见附件);

3.规范第二课堂课程的发布审核流程,明确学生参与第二课堂活动的记录、审核、评价、反馈、申诉的各个环节,做到便捷、透明、公开、公平;

4.针对各层级第二课堂工作小组开展专门的业务能力和系统操作培训;

5.积极协调校内有关部门,争取政策、经费、资源等方面支持;

6.按照实施方案、办法,建课程、建机制、建队伍、建平台、出产品,分步骤推进试点;

7.发布校团委及校级组织层面第二课堂活动;

8.审核2018级及以后入学的所有学生第二课堂学分,并报送教务处;

9.结合“到梦空间”数据,了解学生开展第二课堂情况,并及时作出调整,实现共青团的工作向全校学生的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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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共青团工作的活跃度;

10.结合我校三全育人体系,合理规划第二课堂内容,充分发挥第二课堂在育人体系中的作用,提高全校青年综合素质;

11.及时总结试行过程中的经验和问题;

12.为学生形成一张“第二课堂成绩单”。

(二)教务处

1.增加2—6学分至第二课堂学分,并将第二课堂学分纳入2018级及以后的人才培养方案;

2.负责本部门第二课堂活动的发布、审核以及学生第二课堂学分的审核、认定。

(三)学生工作部(处)

1.负责《新生入学教育》、《义工》课程设置,做好易班与“到梦空间”的对接;

2.提供2018级及以后的新生班级、学生相关信息,便于“到梦空间”系统的信息录入;

3.负责本部门第二课堂活动的发布、审核以及学生第二课堂学分的审核、认定。

(四)实验教学与设备管理中心

1.负责制定《广西师范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管理办法(试行)》(详见附件)中的创新创业类学分;

2.负责本部门第二课堂活动的发布、审核以及学生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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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学分的审核、认定。

(五)宣传部

1.负责在校内网站、LED等宣传“第二课堂成绩单”;

2.负责本部门第二课堂活动的发布、审核以及学生第二课堂学分的审核、认定。

(六)网络信息中心

负责第二课堂学分认证中心电脑设备的调试及网络的设置,确保认证中心网络状态良好。

(七)二级学院

1.结合本学院专业特点和工作实际,负责制定、上报本学院各项第二课堂实践课程的实施计划与方案,确定活动内容、活动安排和指导教师,并组织活动的开展;

2.负责本学院第二课堂课程学分和成绩的认定,将学生提交的学分和成绩认定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存档备查,并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教学办公室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及时录入学生成绩;

3.要高度重视第二课堂课程的教学工作,认真组织,严格教学。对因项目活动组织部门及指导教师管理不严,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对指导教师弄虚作假者,查实后比照“教学事故”进行处理,对学生弄虚作假者,比照“考试作弊”进行处理,并取消学生所获得的相关学分和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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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工作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8年6-7月)。一是开展工作调研,梳理开展“第二课堂成绩单”工作目标要求、主要内容等,草拟出台《广西师范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管理办法(试行)》(详见附件);二是召开学校“第二课堂成绩单”工作启动会,进一步明确实施工作的育人指向和价值所在,并对各二级学院、班级、校级组织学分认证小组的成员进行培训。

(二)实施试点阶段(2018年9月至2019年7月)。实施试点阶段要实现明确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社会工作与校内活动、通过行业技能考试及其他课程7个方面的主要内容。

(三)总结完善阶段(2019年9月以后)。根据实施试点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召开学校“第二课堂成绩单”工作推进会,就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进一步完善《广西师范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管理办法(试行)》(详见附件)等相关配套制度,在学校全面推广。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第二课堂成绩单”是学校创新人才培养,深化学校共青团改革的重点项目。各二级学院及需要开展第二课堂的职能部门需成立相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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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组,组建工作队伍,明确责任、突出重点,以严的态度、实的作风扎实组织实施好此项工作。

(二)强化考核,探索创新。各二级学院要把开展“第二课堂成绩单”作为学院党建带团建的重要内容,第二课堂学分认证中心将定期督导各二级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开展情况,对组织不力、推进迟缓、效果不佳的单位进行通报。各二级学院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在把握和遵循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发挥主观能动性,强化阵地建设,探索“第二课堂成绩单”的新规律、新实践、新做法,努力形成可传播、能复制、易借鉴的成功案例经验。

(三)营造氛围,扩大影响。各二级学院要做好宣传动员和活动推广工作,充分运用新媒体等手段,大力宣传实施过程中的有效成果。

附件:广西师范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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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广西师范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管理办法

(试行)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关于群团工作的部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及《关于在高校实施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的意见》和《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工作要求,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将“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深度融入学校人才培养方案,补充完善综合素质高、创新创业能力强的应用型教师教育人才及其他复合型人才培养体系,建立有效的“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以下简称“第二课堂成绩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的第二课堂是指在第一课堂外,全日制本专科生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利用课外时间独立或在教师指导下参与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社会工作与校内活动、通过行业技能考试等各类课程及活动。

第二条 第二课堂教育是对学校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补充和完善,学生需根据“第二课堂成绩单”规定,参与并完成第二课堂课程或实践活动评价考核,方可获得第二课堂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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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第二课堂学分是学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必修的课程学分。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应至少获得第二课堂 6个学分方可毕业,专升本学生应至少获得 2 个学分方可毕业,专科生在校学习期间应至少获得第二课堂 4个学分方可毕业,毕业时需打印“第二课堂成绩单”并盖章后装入学生档案。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2018级及以后入学的普通全日制本专科生。

第二章 课程体系及内容

第五条 第二课堂课程体系分为以下七个类别: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社会工作与校内活动、通过行业技能考试和其他课程,包括内容如下:

1.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主要包括学生入党、入团情况,学生参加党校、团校培训、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的经历,参加思想引领类活动、主题团日、班会全勤的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2.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主要包括学生参与寒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国)境外交流活动、岗位见习、社会公益、无偿献血、赛会服务及其他实践活动、志愿服务的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3.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主要包括学生获得的个人荣誉表彰、奖学金,参加各级各类文艺体育活动、传统文化活动的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4.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主要包括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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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项目、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大学生科研训练课题、参与各级各类学术科技、创新创业竞赛活动的经历及获得的相关荣誉,以及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的学术专著、取得的发明专利等。

5.社会工作与校内活动:主要包括社会工作(校外助理)、受邀表演、学生干部以及积极策划校内活动。

6.通过行业技能考试:主要包括学生通过全国大学生英语等级考试、教师资格证考试、心理咨询师、计算机等级考试、普通话水平测试等各类行业技能考试。

7.其他课程:主要包括未能被上述内容包括,学校各部门、学院、社团申请开设的第二课堂课程以及学生的其他重要经历或成果。

第六条 课程体系设本专科生必修课、限选课和选修课。《新生入学教育》、《义工》为必修课,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参加学习,共计0.5学分。

本科生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课程为限选课,学生在校期间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至少选修0.5学分、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至少选修2学分、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至少选修0.5学分,共计3学分,其他类别为选修课,学生可根据个人需求选修并获得相应学分;

专科生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课程为限选课,学生在校期间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至少选修0.5学分、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至少选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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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至少选修0.5学分,共计2学分,其他类别为选修课,学生可根据个人需求选修并获得相应学分。

专升本学生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课程为限选课,学生在校期间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至少选修0.5学分、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至少选修0.5学分、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至少选修0.5学分,共计1.5学分,其他类别为选修课,学生可根据个人需求选修并获得相应学分。

第三章 学分评价体系及内容

第七条 第二课堂学分评价体系主要针对学生参与第二课堂活动的情况,开展系统的记录和评价,并进行学分核定。包括以下3个层面:

1.课程学分:第二课堂必修课、限选课均设定课程学分,选修课可由开课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申请授予课程学分。学分计分方法参照《广西师范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证细则》(详见附件1)执行。

2.评价记录:对学生参与“第二课堂”活动的过程和成果进行真实客观的记录,同时依据活动种类、等级、参与方式的不同授予荣誉学分并在成绩单中予以反映。

3.综合评定:依托“第二课堂成绩单”对学生综合素质能力进行鉴定,其中本科生6个学分为合格、10个学分为良好、15个学分及以上为优秀;专科生4个学分为合格、8个学分为良好、13个学分及以上为优秀;专升本2个学分为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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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6个学分为良好、11个学分及以上为优秀。

第四章 组织管理机构

第八条 学校成立第二课堂学分认证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由分管学生、教学工作的校领导任副组长,校团委、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实验教学与设备管理中心、宣传部、网络信息中心及各二级学院负责第二课堂学分认证的负责人任组员。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总体规划与设计学校“第二课堂”培养方案、课程体系建设、学分认定与预警审核机制等工作。

第九条 领导小组下设第二课堂学分认证中心,第二课堂学分认证中心办公室设在校团委,由校团委书记兼任主任,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实验教学与设备管理中心负责人任副主任,并配备专职团干部1名,兼职学生管理员若干,负责具体实施“第二课堂成绩单”的课程管理、学分核定等工作。各学院成立“第二课堂”学分认证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第二课堂课程管理和学生学分的申报、认定工作,最后由第二课堂学分认证中心审核。同时,各职能部门自主负责本部门第二课堂课程管理和学生学分的申报、认定工作,最后由第二课堂学分认证中心审核。

第十条 各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证工作小组可结合学院人才培养方向,学生综合素质成长需求申请组织开展“第二课堂”课程建设,填写《广西师范学院“第二课堂”学分制课程开课申请表》(详见附件2),并申请相应类别的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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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学分。

第五章 学分的管理与使用

第十一条 第二课堂数据管理依托团中央学校部全国学校共青团研究中心开发的“第二课堂成绩单”网络管理系统(到梦空间)实施,在系统内进行各级第二课堂活动的发布、审核,对学生参与第二课堂活动的实时记录、评价和学分认证等。

第十二条 学生“第二课堂”学分核定工作于每年10月中旬进行,由二级学院具体负责实施,学院审核结果经统一公示后报校团委、教务处存档,本科生每学年课程学分少于2分,专生本及专科生每学年课程学分少于1分,将予以学分警示。

第十三条 本科二年级学生需累计完成至少2个“第二课堂”课程学分;三年级需累计完成至少4个“第二课堂”课程学分,四年级累计完成至少6个“第二课堂”课程学分。专科二年级学生需累计完成至少2个“第二课堂”课程学分;三年级需累计完成至少4个“第二课堂”课程学分。学生完成当学年“第二课堂”学分要求方可参加评奖评优,并在毕业学期获得毕业资格。

第十四条 “第二课堂”课程学分按学年、学生年级设定最低学分要求,各级各类学分申请不设上限,学生在达到规定课程学分的基础上,可选择其他“第二课堂”课程活动申请各级各类学分,对于超出部分的学分同样进行学分认证与综合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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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第二课堂”学分原则上需在毕业前一个学期内修满,每年6月开展毕业生学分认定工作。学生本人登陆管理系统打印“第二课堂成绩单”上交学院团委审核,审核无误后盖章认定“第二课堂成绩单”并装入档案袋。学校团委第二课堂认证中心将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录入学校综合教务管理系统,教务处审核无误后授予第二课堂学分。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凡弄虚作假申请“第二课堂”学分的学生,一经发现取消学分,并根据《广西师范学院普通本专科生考核违纪作弊处理办法》(2017年修订)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七条 凡本办法中未涉及到、但需要予以学分认证的课程活动可由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证工作小组进行认定,上报校团委第二课堂学分认证中心审核通过并备案。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校团委、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实验教学与设备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广西师范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证细则

2.广西师范学院“第二课堂”学分制课程开课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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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广西师范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证细则

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

党校培训

团校培训

主题党团日活动

主题班会全勤

素质拓展

0.25分

校级0.15分/系列

院级0.1分/系列

0.1分/次

0.15分/学年

0.05分/学期

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

类型 竞赛区域 获奖等级 证书排名 认定学分数/项

2分

1分

1.5分

0.8分

1分

0.5分

排名第一

一等奖及以上

排名第二至五

二等奖

国家级

三等奖

学科竞赛(挑战杯、创青春、贝腾杯、“互联网+”等)

优秀奖

排名第一

排名第二至五

排名第一

排名第二至五

排名第一

排名第二至五

0.5分

0.3分

1.5分

0.8分

1分

0.5分

0.5分

0.3分

0.3分

排名第一

一等奖及以上

排名第二至五

自治区级

二等奖

三等奖

排名第一

排名第二至五

排名第一

排名第二至五

优秀奖 排名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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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

排名第二至五

排名第一

一等奖及以上

排名第二至五

排名第一

二等奖

排名第二至五

排名第一

三等奖

排名第二至五

国家级

排名第一

0.2分

1分

0.5分

0.5分

0.3分

0.3分

0.2分

2分/篇、项

排名第二、第三

1分/篇、项

学术活动获奖(各级政府主管排名第一 1.5分/篇、项

部门组织的论文、项目、著作、自治区级

专利等科技成果)

排名第二、第三 0.8分/篇、项

校级

国家级立项

排名第一

主持

1分/篇、项

2分/篇、项

1分/篇、项

0.8分/篇、项

1.5分/篇、项

0.8分/篇、项

0.5分/篇、项

1分/篇、项

0.5分/篇、项

0.3分/篇、项

排名第二、第三

其他参与者

主持

排名第二、第三

其他参与者

主持

排名第二、第三

其他参与者

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自治区级立项

校级立项

参与科研训练课题

发明专利

0.2分/项

第一作者

第二、三、四、五作者

第一作者

2分/篇、项

1分/篇、项

2分/篇、项

1分/篇、项

著作论文 SCI

第二、三作者

第四、五作者 0.8分/篇、项

国内期刊

核心

17

第一作者 2分/篇、项

第二、三作者 1分/篇、项

第四、五作者 0.8分/篇、项

第一作者

非核心

1分/篇、项

第二、三作者 0.5分/篇、项

第四、五作者 0.3分/篇、项

专著、译著教材

排名第一

排名第二至第五

2分/篇、项

1分/篇、项

0.3分/篇

0.3分/篇

校内媒体

排名第一

发表其他文章

(一年不得超过3篇)

(新闻、文学作品等)

公开出版的报纸/刊物 排名第一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

共青团中央表彰者

共青团广西区委表彰者

校团委表彰者

院级表彰者

参加社会实践、调查,撰写较高质量的调查报告

2分/次

1.5分/次

1分/次

0.5分/次

0.5分/篇

国家级立项 2分

1分

0.5分

0.25分

1.5分/次

1分/次

0.5分/次

18

社会实践

区、市级立项

校级立项

院级立项

国家级

赛会服务

区、市级

校级

院级

企事业单位见习

(国)境外交流活动

国家级

区、市级

社会公益

校级

院班级

无偿献血

0.25分/次

0.2分/次,最多不超过2次

0.25分/次

1分/次

0.5分/次

0.25分/次

0.1分/次

0.5分 (只计一次)

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

校级以上讲座 0.1分

0.08分

校级

表现良好

院级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一等奖

校级奖项

二等奖

三等奖

优秀奖

0.25分/学年

2分

1.5分

1分

1.5分

1分

0.5分

0.3分

0.2分

0.15分

0.1分

0.5分/学年

知识讲座

其他讲座

大学生专业团体成员(礼仪队、治安服务队、主持团、艺术团等)

国家级奖项

文艺演出与竞赛

区、市级奖项

19

一等奖

院级奖项

二等奖

三等奖

优秀奖

参加国家级

参加区、市级

参加校级

参加院级

0.15分

0.1分

0.08分

0.05分

0.5分

0.35分

0.08分

0.03分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校级

参与者

团体一等奖

团体二等奖

体育比赛

团体三等奖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院级

参与者分

团体一等奖

团体二等奖

团体三等奖

一等奖

校内综合竞赛 校级 二等奖

三等奖

20

0.25分

0.2 分

0.1分

0.08分

0.25分

0.2分

0.1分

0.2分

0.15分

0.08分

0.05分

0.2分

0.15分

0.08分

0.3分

0.2分

0.15分

优秀奖

一等奖

二等奖

院级

三等奖

优秀奖

国家级

个人荣誉表彰

区、市级

校级

院级

国家奖学金

区、市级奖学金

奖学金

校级奖学金

2分

1.5分

1分

0.5分

2分

1分

一等奖学金

二等奖学金

三等奖学金

运动会开幕式方块队

校级

院级

社会工作与校内活动

自治区级

社会工作(校外助理)

地市及城区

中小学辅导员

学生干部

受邀表演

0.1分

0.15分

0.1分

0.08分

0.05分

0.8分

0.6分

0.4分

0.1分

0.05分

0.5分

0.3分

0.2分

按各级学生干部组织考核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分别授予0.5、0.3和0分,考核周期为一学期,优秀比例为15%。

校级

21

0.15分

院级

校级

策划活动

院级

总策划人

0.08分

0.3分

0.2分

0.15分

0.1分

其他策划人

总策划人

其他策划人

通过行业技能考试

英语专业学生通过英语八级考试

非英语专业学生通过全国大学英语考试

学生通过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

非师专业学生通过普通话测试三级甲等

国家职业资格技能鉴定考试获中级及以上证书

1分

四级

六级

二级

三、四级

0.5分

0.5分

1分

0.5分

1分

1分

必修课

《新生入学教育》

《义工》

0.25分

0.25分

其他课程

其他课程 教师、各类组织等自主申请

22

附件2:

广西师范学院“第二课堂”学分制课程开课申请表

申请课程类别:

课程名称

开课单位

授课对象

是否申请学分

负责人

重点年级

学 分

课程内容简介

考核方式

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证工作

小组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学校“第二课堂”学分认证中心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23

广西师范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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