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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讲座(04.01.01)

发布时间:2024-02-21 作者:admin 来源:讲座

2024年2月21日发(作者:)

法制讲座(04.01.01)

各位同学:

早上好! 要上这一堂的法制课,我一直在思量应该给你们讲些什么呢? 直到那一天我到法院翻看起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广州中级人民法院对614名未成年犯宣判减刑和假释的录像,我觉得感慨特别多。目睹在帮教陪审员身旁坐着一个梳着学生装,很拘谨地的小女孩,一点也不像一个凶犯,当她讲述: 当年仅仅十四岁的她因为母亲与邻居吵架,一怒之下冲进厨房拿刀冲出,对着邻居就是致命的两刀,邻居倒在血泊中不治身亡,她最后被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刑十年。当她讲完这段不堪回首的往事,她的眼眶溢出泪水,她还告诉陪审员在服刑时想通了许多的东西,她明白了自己触犯了法律,应该受到处罚。而且经过不断的法律学习,逐渐明白了做事一定要考虑别人的感受。现在的她在管教所里已经完成初中三年制的学习,并通过了成人大专的自考。看着录像不禁忆起那宗千禧年前发生的悲剧,发生在我们海珠区内的李宝雄事件,被告人吴菲帆、叶华安等6人在江南大道中万国广场附近,持刀劫持路过的李宝雄(属于蓝天中学)等三名被害人,三人被劫持到临近的一个大院里,由于被害人反抗,吴菲帆用弹簧刀猛刺李宝雄的胸部和腹部,另一名被害人亦被刺伤。李宝雄因伤重经抢救无效死亡,一条年青的生命从此消失了。该犯罪团伙6名被告人在犯罪时只有一个刚满18岁,其余均未满18岁,最后经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其中四人被判2—12年有期徒刑,2名主犯被判无期徒刑,他们以后的人生将在铁窗下渡过。法庭上,原、被告双方家长都很激动。得知儿子不仅被判刑还要赔偿,所有的被告

人的父母无法不伤心落泪,真是恨铁不成钢。其中被告人王景国一家是靠政府救济,根本没钱赔偿。而被害人李宝雄的妈妈更是嚎啕大哭,她离婚后摆地摊,与儿子相依为命,虽然生活艰难,但儿子学习好,懂事乖巧,是她唯一的精神支柱,现在爱儿被人捅死了,令她完全崩溃,终日以泪洗脸。大家想想:这个犯罪团伙的人有书不读,去干一些违法犯罪的事,他们不仅影响了他们的一生,他们人生最宝贵的时间将在管教所里面渡过,而且被他们夺去生命的无辜者更是失去人最珍贵的生命。再想想他们的家庭,所有人的家庭都因此受到破坏。被害人的家庭艰辛培养出来的孩子从此与她们永远的隔离,他的所有点滴只能在回忆中寻找。而被告人的一家得知自己的孩子犯下大祸,将来孩子只能在四面高墙里渡过,既伤心又痛心。

当看到这些未成年犯在高墙里接受劳动教育的情景,想起这些其实应该和同龄人一样过着无忧无虑的学习生活,拥有花季一般的美好年华的未成年犯,他们当日的一个鲁莽的决定,一霎间冲动的行为使他们的今天却只能和亲人分开在高墙里面进行劳动教育。他们失去了人生最宝贵的自由,浪费了人生最珍贵的学习时间,寒冬里没有了亲人的问候,烈日下只能用汗水去洗擦他们曾犯下的罪行。如果作为他们的亲人,只能希望他们能接受改造,改过自新,早日返回社会,回报社会。作为社会的一个普通公民,觉得他们当日的罪行是不可思议的,小小年纪却犯有杀人,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罪行,他们理应接受国家的惩罚,刑法的制裁。但作为一个教育工作者,我既愤怒于他们当日的行为,痛恨他们的无知,因为他们破坏了别人美好的家

庭生活,使别的家庭饱受了痛失家人的痛,失去家庭经济支柱的苦。但当看到你们可以穿着干净整洁的校服在操场上玩耍,节假日拥着亲人在大街上欢愉地撒娇时,我不禁同情他们,他们的今天却只能在管教所里面,失去了和亲人团聚的美好时光,陪伴他们的是四面高墙,他们当日种下的苦果今天由他们自己去饱尝。而他们的每一个故事提醒着我,作为一个教育工作者,我们的任务不只是教会你们知识,更重要是培养你们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法制观,为你们的外在创造良好的环境,在你们的内心树立起一堵强而有力的防护墙,使你们健康地学习与生活。

据数据分析表明:近年来,青少年犯罪居高不下,而且向低龄化发展(即是犯罪者的年龄越来越小)很重要的一点是法盲导致的。他们不知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低年级的同学可能对法律和犯罪会生疏点,简单来说,偷别人东西,抢人家的东西,打伤别人,这样对不对?当然是不对的,如果行为比较严重,法律就会认为是犯罪。<那么我国又颁布了一些什么法律条文呢?> 我国的根本大法当然是<宪法> ,<刑法>是规定了什么是犯罪,如何界定罪与非罪,如何定罪量刑。那么和同学密切相关的法律条文有<未成年人保护法>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另外还有 <教师法>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等,同学们,知道吗?我国还制定了<国旗法>明确了国旗这神圣而庄严的旗帜,所以我们每周的升期仪式必须按照法律条文的规定执行,当国歌响起,国旗升起的时候,所有的人都必须端正地面向国旗方向站立。不能交谈,更不能走动。这是所有

人都必须遵守的。那国家为什么制定这些法律条文呢?其实国家所制定的所有法律条文都是双刃剑。我们不违反,法律就会保护我们,但是如果犯了法,就会受到法律的惩罚。试想想:如果国家不打击违法行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就得不到保障,人民就不能安居乐业,因此打击是必须的。但我们必须明白,打击违法犯罪只是一种手段,目的也是为了挽救、教育失足者。打击是被动的,迫不得已的,最重要的是预防,是所有的人认识法律法规,不去触犯这些法律条文。因此同学们要从小学法、知法、守法。比如<刑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我们都要懂一点。同时还要记住: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都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所谓“小时偷针,大时偷金”所以我们必须牢记古人的一句话“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即不要以为只是小小的坏事,就不怕去做了;而对小小不起眼的好事就不去做。比如:小偷小摸、打架、旷课、吸烟等这些就是恶小,是学坏的开始,是不应该去做的。

懂法是开始,最根本是要求同学们守法和遵纪,遵纪守法的内容就非常广泛了,包括平时在家里要多与大人沟通,父母讲得对的我们要听,低年级的同学更要听爸爸妈妈的话。记得以前看过一张报纸讲,赵薇(大家应该很熟悉<还珠格格>里面的小燕子。她曾讲过为什么要找她的嫂嫂做她拍电影的经纪人。她说“她的嫂嫂经常教训她,直言不讳地指出她的毛病”她最后还说“她嫂嫂从不哄她高兴,只有外人才哄她高兴,家人说你也好,骂你也罢,没有别的,就是希望你好”大家想想多成熟的“小燕子”啊。另外我们还要遵守学校纪律,遵守

社会公德。东山区培正小学一个五年级的女孩向报纸反映:“很多人爬上越秀山的五羊塑像”。 她发出“救救五羊”的呼吁,体现了一个文明学生的素养。广州日报有篇文章<学生哥,请注意你的形象>”中讲道:有的学生在大街上乱丢果皮,垃圾,有的粗言烂语,有的坐公共汽车时争上车,争座位,有的校服污迹斑斑。广州正在搞“十年一大变”工程,各行各业都在树立新形象,作为学生,是否应该注意良好的形象呢?所以我们要遵守<文物法>,<环境保护法>,爱护一草一木,注意环境卫生,节约用水,文明有礼。这些都属于遵纪守法的一部分。我们要做一个高尚的学生,一个有益于人民的学生。

一个学期的学习任务我们终于完成,很快我们就迎来了一个假期。针对假期我们又应该注意什么呢?

一、 合理使用电脑,做个E时代的小学生;

无法否认,当今是信息的时代,世界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电脑的使用就越来越广泛了。我们的学校从三年级开设信息技术课,但其实很多低年级的小同学年纪小小就开始接触电脑。那我想知道你们用电脑做什么呢?据我接触部分同学却发现:同学们对电脑的兴趣的确是非常的浓厚,但很大部分是喜欢进行各种各样的电脑游戏,而且有个别的同学还沉迷到电脑的游戏当中。我个人认为电脑的主要作用是辅助我们的学习和生活,电脑游戏只是调节紧张的生活的一个小部分。报纸上总有报道:一些人因为长时间接触紧张的电脑游戏,眼睛和脑部都得不到正常的休息而导致失明,类似事例比比皆是。我们小学生正处于长身体,视力不稳定的时期,那我们就应该合理使用电

脑,我记得前段时间看了一名我区新港中路小学六年级小学生出的厚厚的一本书,《E时代的小学生》,当中说了很多关于他如何利用电脑完成作业文稿,如何使用电脑和爸爸妈妈进行沟通,和老师进行交流等等。大家看看电脑的用途是多么的广泛。所以假期里同学们每天接触电脑的时间不应该超过一个小时,而且应该把电脑用于合适的用途,例如:可以将你们写过的文章用电脑把它整理成册,或者是把数学的公式用电脑排版,方便复习。不能只是用电脑进行游戏,而且应该每隔一定的间隔就去休息一会,使眼睛和身心都得到休息。

二、 网络时代与青少年的自我保护;

通过电脑我们可以进入一个丰富多彩的网络世界,网络里我们可以了解世界各地的资讯,寻找我们有用的信息;网络里我们可以认识新的朋友与他们进行聊天交流,但是网络里也有很多不适合小学生进行的游戏和一些色情的网页,小学生如何能保护自己不被网络里汹涌的波涛淹没呢?关键在于预防。首先要有自制力,学会自我约束和自我控制,要自觉遵守《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公约的内容包括“五要五不”即要善于上网学习,不浏览不良的信息;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便约会网友;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其次要注意劳逸结合,每次上网的时间不要过长。第三要禁止进入色情及其他毒害灵魂的网站。

三、 拒绝非法网吧,远离青春陷阱;

我们身边的网吧如雨后春笋般建立,更有不少打着文化的招牌经

营网络游戏,以谋取暴利,而许多的青少年学生沉迷于此而荒废学业。而这类网吧大多是属于非法的,据统计:在海珠区的网吧中只有3%是合格的,也说是说97%都是属于非法经营,这类网吧都是没有营业执照,没有通过消防审批,而且网吧里的每一台电脑都有大量的淫秽网页。谈起网吧悲剧:去年发生在北京“蓝极速网吧”的惨案我们还记忆犹新,网吧里的那一场火灾无情地夺去了25人的生命,13人受了不同程度的伤,死伤者多是青年学生。痛定思痛,血的教训应该使我们每一学生响起警钟,记住教训。而且去年国家信息产业部、公安部、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再次发布了新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中明确了未成年人严禁进入网吧。也就是说的每一位同学都不能进入网吧。处于网络的时代,作为学生一方面要善于运用互联网这一途径获取知识和信息,使自己的学业更上一层楼,另一方面要做好自己保护,远离网络中不法的内容和活动,让我们扬起智慧的风帆,在网络的海洋中自由冲浪。

四、 多锻炼、勤劳动;

锻炼能使同学们有强健的体魄,所以假期里要坚持锻炼身体,跑步、跳绳,如果有条件的同学可以去打打蓝球,踢踢足球。另外要自觉做家务,从小培养劳动的好习惯。“学会学习,学会生活,学会做人”一个人才能全面健康地成长。现在,绝大部分的学生是独生子女,在家中娇生惯养。生活太优越,太顺境有时未必是好事,如果缺乏劳动的习惯和技能,缺乏生活的磨练和吃苦耐劳的精神,将来如何在纷繁复杂的社会中立于不败之地呢?报纸上曾报道:全国中学生独沽一

味___蛋。因为现在的中学生大部分只会煮蛋,更有些即使考上大学,却因为离不开父母的呵护而无法读书。这些说明我们的中小学生的确欠缺家务劳动,这里面有些是本人不愿做,有些是大人不让做或没有要求做。我认为,从小培养劳动的良好习惯,掌握生活技能是非常重要的。这里面有一个“责任”的问题。一个人生活在世上是有责任的。今天你为人子,有为人子的责任;他日将为人你父,或为人母,就有为人父母的责任。法律中所讲的权利义务是一致的,你有读书权利的同时,也有读书的义务,你有吃好穿好的权利,也有作为家庭一员要做家务的义务。因此,在平时,特别是假期里,我们作为儿女的更要主动替爸爸妈妈分担家务,不仅能锻炼自己,也是一份孝心的体现。父母养育我们不容易,花了不少的心血,平常父母还要上班,照顾家庭,生活压力很大。同学们通过学习不断成长,动物尚且有反哺之恩,作为人,我们是不是应该替父母分忧呢?

五、 要注意安全;

安全问题是一个每年必讲的话题,因为人的生命健康是最宝贵的,试想想:如果人没有了健康的体魄如何去进行学习与生活呢?而每年寒、暑假,学生因为不注意安全,受伤甚至失去生命的悲剧时有发生,所以在这里必须再次强调:1) 低年级的同学如果一个留在家里必须注意用电、用煤气的安全,不要随便开门给陌生人。遇到自己解决不了的事情,要懂得报警。要牢记以下的电话号码:火警的电话号码:119,报警的电话号码:110,急救的电话号码:120。除了记住这些号码我们还必须记住自己家的地址。深圳一名小学生在家中

她的母亲生命垂危的紧急情况下,打通了120的急救电话,却讲不出家住何处,把急救的时间耽误了。结果当工作人员费尽周折,在一个小时后赶至事发地点时,这位母亲却已经不治身亡了。这是血的教训,我们应该铭记心中,处处提高自己生存与应急的能力。2)要遵守交通规则,走人行横道线,不冲红灯。低年级的学生一般不要私自上街,更不要在马路上玩耍,十二岁以下的儿童是不能在马路上骑自行车。3)加强自身保护意识,外出防止被人拐带,不要贪吃,贪玩,更不要轻易相信不认识的人,有问题要找警察。4)见到违法犯罪或突发事情,要想办法报“110”。5)发生火灾事故时要保持冷静,用湿毛巾捂住嘴,弯低腰逃生。如无法跑出去,要关紧门,在窗户处求救,如大声呼叫或晃动衣服,一般不要硬跳下去。6)外出旅游要注意各项安全要求。

最后祝所有的同学都能渡过一个愉快,充实,安全,有益的假期。高高兴兴地渡过农历新年。我们期待着你们满载愉快的心情回到校园和所有的老师一起迎接新的学习。

黄 蔚

2004年一月八日

法制讲座(04.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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