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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蜀小诗社章程(学生)

发布时间:2024-02-20 作者:admin 来源:讲座

2024年2月20日发(作者:)

(正式)蜀小诗社章程(学生)

蜀小学生诗词社团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诗社的名称是“江花诗社”。

第二条 诗社活动中的诗词创作,以古体诗为主,不苛求平仄格律(鼓励有能力的社员尝试创作格律诗);诗社的宣言是“抒怀明志,畅想未来”。

第三条 诗社本着继承、普及、弘扬中华传统诗歌文化为宗旨,以提高小学生诗词鉴赏、简单创作的素养为主要目标,积极致力于诗词创作、吟诵、赏析、展示活动,扩大知识视野,培养文学素养,丰富会员生活,讴歌时代,歌唱生活。

第二章 诗社基本架构

第四条 诗社设置社长、副社长二种职位。

第五条 社员由以四五年级各班语文素养较高且热爱传统诗词的学生组成。

第三章 社员

第六条 社员的义务

(一)积极参加诗社举办的活动。

(二)维护诗社的名誉!

(三)积极献言献策,共同发展诗社。

第四章 诗社活动

第七条 诗社活动

(一)诗社开展主题活动,围绕每次活动的主题,活泼开放,充分发挥成员的特长、爱好,开展学术讲座、诗词吟诵、诗词写作、研讨交流、阅读分享等形式多样的活动,相互学习,培养诗歌学养,丰富人文素养。

(二)发挥各班语文素养较高的学生的特长,尤其要挖掘那些热爱古典诗词,对古典文学抱有浓厚兴趣的学生的潜力,开展古典诗词创作活动,出版专刊《 》,发表成员优秀诗歌作品。

(三)进行吟诵指导和练习,传承优秀文化传统,提高小学生吟诵水平,体味诗歌情感。

(四)适时地邀请专家、学者开展讲座、指导创作,发表作品,提高影响力。

(五)具体活动由社长布置,副社长传达、组织。

(六)其他活动!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江花诗社所有!

江花诗社

2014 年11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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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蜀中心小学江花诗词社团组织机构

社 长:叶成昊

副社长:马静轩 张硕

指导老师:王金阳

成 员:

赵燕 王天乐 严潇 何俊轩 陈璇 许程瑶

陈娜 叶成昊 张硕 李彦迟 汪瑾 吕金船

姚陈 徐晶晶 蒋叶 林钱波 吴熙睿 余晨溪

樊卫东 马静轩

职 责:

王金阳:全面组织社团活动 社员作品审核收集。

叶成昊:负责组织社员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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