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0日发(作者:)

当前银政合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银政合作是金融创新和银行业改革不断深入的产物,2006年上半年以来,中国建设银行和多个省政府进行的银政合作项目的发展速度较快,规模巨大。但银政合作又蕴含着较多不确定因素。本文将从银政合作项目的特点、双方合作的动机和合作的主要内容三个方面对这种合作模式带来的问题进行剖析。
关键词:银政合作 银行 地方政府
近年来,银政合作的模式在国内发展迅速,其中以中国建设银行的势头最猛。根据中国建设银行公开的资料显示,2006年上半年以来,建行先后与山西、河北、苏州、广西、辽宁、厦门、广东和深圳签订银政合作协议,累计承诺信贷总额近8000亿元人民币,其中85%的信贷是投放于基础设施项目,另外15%的贷款用于中小企业信贷支持。
所谓的银政合作,就是指银行与地方政府签订合作协议,允诺向地方建设项目提供配套贷款和资金支持,而地方政府则提供多方面的优惠政策。银政合作的模式是否能带来双赢局面呢?因此对这种合作模式隐含的问题进行剖析具有审时度势的意义。
银政合作项目的特点不利于商业银行基本目标的实现
当前银政合作的主要投资项目是交通、电力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属于非生产性项目,其特点是投资周期长、资金需求量大、收益较低。而商业银行的基本目标是满足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通过比较可知,商业银行的基本目标是与当前银证合作的特点不一致。由于双方的目标特点不一致,它们的合作将会导致任意一方的目标不能实现。
(一)就安全性而言,银行的信贷风险可能被较长的贷款期限所掩盖
由于这些项目的投资周期长,所以只要借款人在投资期间能按时偿还利息,该笔贷款就能在l0年或更长时间内体现为正常贷款。如果地方政府历年累积的巨额债务一旦进入偿还期,就会造成地方政府的债务结构不合理或财政收入不佳,还贷压力是十分沉重的。
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估算,全国地方政府债务至少在1万亿元以上。地方政府盲目上项目的意识会导致资金的巨额浪费行为,后果是银行增加坏账。据世
界银行估计,“七五”到“九五”期间,我国投资决策失误率在30%左右,资金浪费损失大约在4000亿到5000亿元,这些都对实现商业银行的资金安全性目标构成威胁。
(二)就流动性而言,银行的流动资金可能会在投资期间大规模减少
在投资周期长的前提下,由于基础设施的项目资金需求量大,在投资期间必然大量占用银行的流动资金,使银行的流动资金在投资期间大规模减少。据统计,截止到2004年底,全国各地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拖欠的工程款高达700亿元,这已经是阻碍资金的流动性。
另外,从国际经验看,投资项目建成后,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维修保养不足是许多发展中国家基础设施建设中的通病,这将导致基础设施建设不能充分发挥预期作用,资金的回收时间必然被延长。如果这时没有大量存款的相应增加,银行将存在不能及时支付客户全部应付款项的可能性,这样就不能满足商业银行经营的流动性目标。
(三)就效益性而言,银行的盈利目标可能很难实现
就效益性而言,商业银行追求的是经济效益,注重资金的投资回报效果,但是基础设施的建设追求更多的是社会效益而不是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注重的则是实施该项目所能产生的生态效益、创造的就业机会及支持公益事业等,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这就不符合商业银行的盈利目标的实现。
从目标的层面上看,由于银行追求经济效益,政府追求社会效益,双方的追求目标是不一致,因此合作结果将导致他们中的一方目标最终不能达成。
银政合作双方的动机导致短期化行为
(一)造成资源浪费
1.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瓶颈”制约日益突出。这主要体现在我国对城市基础产业领域的投入严重不足,表现在交通运输能力不足、能源供应长期不足、城市基础设施落后和主要生产资料供给短缺。因此加快基础产业的发展成为当今各地区政府在城市建设方面面临的重要任务。
此外,对当地的基础设施投入的额度将构成考核当地政府官员工作绩效的内容之一,从而促成了各地政府官员在任职期间争取获得基础产业贷款的动机。
2.以GDP为中心的政绩考核激发了地方政府官员短期内扩大投资的热情。
根据西方经济理论的主要观点,扩大投资对于促进GDP增长能够发挥重要作用。例如新凯恩斯主义的哈罗德—多马模型强调投资在供给方面对于国民经济持续增长的作用,认为高投资率可带来高经济增长率;索洛和斯旺建立的新古典增长模型认为,较高的投资率对短期的经济增长确有促进作用。
从2004年固定资产投资对GDP的增长贡献情况看,制造业的贡献率和拉动率分别是22.9%和2.2%,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供应业的贡献率和拉动率分别是10.1%和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的贡献率和拉动率分别是4.4%和0.4%。由此可见,制造业、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对GDP的拉动具有重要作用,追求GDP数值增长的动机激发了地方政府对这些产业的大量投资行为,于是这些产业都成为银政合作的主要投资对象。
3.某些地方政府官员观念的落后会引起短期行为。由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属于国家,所以地方政府缺乏保护金融债权、维护金融产权的利益意识。
基于对商业银行产权的认识,在一定程度上地方政府会认为银行贷款与国家掌握的其它资源一样,在本质上是可以免费使用的,因而应当通过努力去争取更多的份额,这将造成对公共资源的掠夺性开发,短期化行为显而易见。
总之,以提升在任期间的政绩为动机,希望在任期内实现个人收益最大化,加上观念的落后,一些官员往往不考虑长远的利益,甚至牺牲政府的信用水平,通过美化考核指标的数据只搞 “立竿见影”的事情。有时,一些地方为争取立项,在可行性研究阶段有意夸大预期效益,导致项目投资效益达不到预测值。这种从个人利益最大化出发便是政府官员行为短期化的内在动机。
短期化的经济学含义是指经济仅存在一种短期均衡,而不存在长期均衡,表现为各经济主体行为呈现出一种短期化特征,使经济发展从长期看不可持续。在银政合作中表现为地方政府一旦把银行贷款借入,便会增加政府投资额度,增加了GDP的数值,他就完成了工作任务。这种合作动机将导致地方政府在得到银行的贷款后,不再跟踪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于是设施不能达到预期的社会效益,更谈不上经济效益,造成人力、物力和资金的浪费。地方政府通过举债享受债务短期收益,必然把未来债务的成本留给中央政府承担。
(二)形成不良资产
1.银行的合作动机是基于银行流动性过剩的原因。在我国强制性结售汇制度下,贸易顺差持续扩大,外商直接投资不断进入,加之人民币升值预期下所进行的各种套利行为,导致外汇占款规模不断扩大,从而造成国有银行流动性过剩。据资料显示,2005年12月,中国建设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达13.57%,在流动性压迫下,银行首当其冲地感受到资金运用的压力,因此产生加快把资金贷出的强烈动机。这种动机会使银行不顾长远利益,导致短期化行为的出现。
(三)导师制的作用
大众化教育背景下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是否有必要?调查结果显示,在被调查的我院04、05级93人中,有79%的学生认为实行本科生导师制对于本科生培养教育具有重要的意义,82%的教师认为有利于因材施教和学生的个性发展;有利于教学与科研相结合;有利于充分发挥教师教书育人的主体作用;有利于密切师生关系,增进师生友谊。可见,绝大多数师生对大众化教育背景下实施本科生导师制的认识具有高度的一致性。
(四)结论
通过调查和比较分析,我院本科生导师制在实行过程中仍存在不少有待解决的问题,归纳为以下几点:一是本科生导师制形式化程度较浓厚,活动方式比较单一,师生比例不协调,师生间沟通交流较少,本科生导师制难于真正发挥作用。二是导师制指导内容不够规范。导师对自身职责和工作目标不够明确,部分导师难于做到尽职尽责。三是导师制考评机制缺乏科学性,且与之配套的制度不健全和不完善,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效果及导师的工作积极性。
三、完善本科生导师制的对策和建议
(一)结合实际,加强针对性指导
指导方式应结合我院师资条件、教学科研状况、学生素质、班主任和辅导员制度等实际,选择不同类型。目前,本科生导师制基本上分为综合导师制、年级导师制、英才导师制等不同类型。由于我院班主任和辅导员制度的存在,与综合导师制必然产生职能上的重复,难于协调两种制度的职能,加之生师比问题突出,因而不适宜采用。而英才导师制由于其覆盖面过小,闲置和浪费了导师资源,因而也不适宜采用。相对而言,年级导师制由于主要是针对低年级学生的大学生活适应、学习方法、专业发展和职业规划的指导,可以有效地克服供需不平衡的问题,加之高年级的学生已经具备了较强的独立自主能力,就不再需要配备导师了,因而比较适宜。同时,为求得导师制的良好效果,应加强指导的针对性和多样性,如利用电话相互联系或网上交流、导师经常下寝室、学生经常登门请教等加强学生与导师间的交流与了解,为导师制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导师应根据学生的专业特长、学习兴趣和个性特征,制订并实施具体计划,通过导师论坛、专题讲座、谈心交流、学业辅导等形式,采取集中和个别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经常性的、有针对性的教育活动;此外,在指导要求上,既要倡导导师找学生,也要要求学生主动找导师,发挥两方面的积极性,形成良性互动,以增强指导实效。
(二)强化导师队伍,明确导师职责
在进行导师筛选的过程中,挑选专业业务好、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的老师
担当本科生的导师是本科生导师制在实施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近几年,随着我校扩大招生,学生数量急剧增加,但与此相对应的师资队伍建设却严重滞后,最突出的问题就是本科生导师的数量不能适应本科生导师制发展的要求。为此,我们认为一方面应严格控制学生规模,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以稳定导师队伍,激发导师工作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可适当招收部分在读研究生来充实导师队伍,使师生比保持在理想状态。此外,应明确导师职责,这既是加强导师工作管理的必要手段。也是衡量和考评导师工作的客观依据。具体而言,本科生导师的职责大概分为以下几项:一是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培养计划,对学生的专业学习、选课过程给予指导。二是定期组织学习讨论,让学生参与科学研究,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和创新思维能力,引导学生了解学科前沿情况,对学生的发展方向提出建议。三是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促进学生个性健康、充分地发展。
(三)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考评体系
一是学院应建立导师培训制度,提供有关信息,使导师懂得如何去导。如为保证导师能有效地指导学生选课,教学管理部门可利用课余时间让导师集中学习学分制的有关管理规定,使导师了解学分制的管理模式、选课过程的操作;学院和各系可组织导师学习,使其了解本专业培养计划,熟悉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与选修课等课程的安排情况;学院可为导师提供所指导学生的有关信息,如学习、奖惩、家庭情况,以便于导师因材施教;学工部门应向导师发布毕业生就业行情及市场信息,以方便导师为学生就业出谋划策。二是完善导师岗位目标责任制和具体考评办法,对导师在任期内的德、能、勤、绩定期进行考核并记入档案,对导师的考核要充分听取学生的意见,要把考核结果与教师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晋升、岗位聘任和奖酬金结合起来。学校可设立本科生导师奖励基金,对工作突出的优秀导师进行表彰奖励,对不认真履行导师职责、考核不合格的导师加强教育管理,甚至取消其导师资格。三是建立健全监督体制,采取灵活多样的监督方式,如在学工或教科办设立意见箱,向广大学生做定期导师成果调查,接受学生提出的建议和批评;加强监督网络,拓宽监督渠道,保障言路畅通等。
[参考文献]
[1]李达轩,曾凡东.本科生导师制的探索与实践[N].光明日报,2003-06-06.
[2]周萍,樊如放.我国本科生导师制实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教学研究,20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