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0日发(作者:)

北京化工大学北方学院
关于学生德育分评定的通知
各院系领导:
为落实学的发展观和人才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建立和完善德育评价和导向机制,坚持品的知识能力业绩相统一的标准,促进学生按照大学生德育目标的要求加强自我教育和管理,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中国高等学校德育大纲(试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并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颁发以下通知:
一.德育素质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
1.集体活动分:
1)基础分为20分。上课活动、出勤,无故旷课一次或有违纪违规记录者,每次扣2分;无故旷课累计5次以上,违纪违规后果严重,造成损失者为0分;
2)积极参加班级集体活动,院内集体活动,学校集体活动加15分。
2.文明寝室建设优秀者加分15分。
3.职务及工作加分。根据学生所担任的班级或校内院内职务工作给予加分,具体加分情况如下:
1)校团委书记、副书记,加71~80分;
2)校学生会主席、副主席,校团委部长、副部长,加51~60分;
3)校学生会部长、副部长,校团委组长、副组长,班长团支部书记,
加41~50分;
4)班委,寝室长,学生干事,加30~40分。
4.
参加志愿者、社会服务、社会实践、社区建设、无偿献血奉献活动累计4次以上加15分,累计2次以上加10分,参加1次加5分,无服务奉献活动记录加0分。
5.荣誉加分。
1)上学年获省级以上荣誉者加51~60分;
2) 上学年获校级以上荣誉者加41~50分;
3)上学年获院级以上荣誉者加31~40分;
6.其他加分情况。
1)听各类讲座累计10次以上或积极参加校园文化建设,获一等奖或市级以上报刊发表文章加10分;听各类讲座7~9次或~二、三等奖加8分;听各类讲座4~6次加5分;不足4次或未参加任何活动加0~4分。
2)参加各类竞赛,运动会,获奖者加10分;未获奖者加5分。
7.各类减分情况。
1)受到校级各类行政处分、通报批评减20分;
2)受到刑政记过以上处分减20分;
3)受到学校通报批评减10分;
4)受到学院通报批评减5分。
二.考核时间和程序。
1.考核时间:每年的下半年升学后两周内完成上一学年考核。
2,考核负责人:各学院辅导员。
3.由学生工作部门负责信息收集工作,包括两个学期和假期的德育素质和德育实践情况,主要是基本测评项的信息汇总、核实和整理。对给学年获得荣誉奖励和受到处分的学生情况给予确认给出学生该学年的德育成绩。
4.将德育考核成绩在各学院内予以公布,对结果有异议者可向学院提出复核。
三.实施办法说明。
1.考核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增强运作的透明度;
2.允许学生查阅个人德育评价表,但不得任意改动,如有差错,须经辅导员核实后更改;
3.各种奖项的评选应参考德育分评定。
校团委 组织部
2010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