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15日发(作者:)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校规
一、门卫、值班、巡逻(护校)、楼栋守护制度:
(一)门卫制度
为了加强学院的治安保卫工作,保护学院公共财产、个人财产和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生产、科研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门卫人员在学院保卫处长和班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每天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
2、门卫值班同志应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学院的规章制度,遵纪守法,严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
3、按时上岗、不迟到,不早退。
4、依法文明值班,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5、认真办理人员来访登记通报手续。
6、检查出入载货的车辆。学院物品凭出门证,、方可出校门。
7、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危险物品的人员和车辆进入校区。
8、不准在校门口及值班室周边摆摊设点。
9、发现可疑人员应进行盘问和及时报告,发现火警应立即报告或立即直接拨打119报警。
10、作好值班记录和交接手续。
(二)保卫工作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须按时接班,严格交接班制度,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2、接待并处理、报告当天发生的报案、举报、来访等保卫工作事宜。
3、遇发生紧急刑事、治安和灾害事故时应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和学院领导及相关部门,并做好现场保卫,保护好案发现场。
4、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5、值班时间不得进行打牌、赌博、喝酒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6、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临时性工作其它任务。
(三)、保安护校巡逻制度
1、保安人员在学院保卫处处长和班长领导下进行工作,每天实行24小时轮流护校巡逻制度。
2、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院有关规章制度,遵纪守法,文明护校巡逻。
3、按时上岗,不脱岗,不提前离岗,认真作好交接班手续。
4、熟悉校园内地形、地物、灭火设施以及校园周边环境,牢记自己的职责—保卫学院公共财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依法文明护校巡逻。
5、熟练掌握手中武器,在判明确实是遭犯罪分子袭击时,方可使用手中武器进行自卫或阻止犯罪分子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6、重点检查重要部门、重要部位的重要设施,发现可疑情况应认真处理,并及时报告。
7、每天对第一、第二教学楼、图书馆、办公楼、实验楼、实训楼、实习工厂楼栋的火源、电源、防盗设施、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对
校园周边环境进行认真巡查。
8、对校园内的外来人员、可疑人员进行盘问,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9、遇学生打架应及时制止及时报告,发现火警应立即处置报告,并采取措施积极扑救,发现人员盗窃时应与犯罪分子周旋,并组织人员进行抓捕。
10、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四)楼栋守护制度
1、教学楼管理制度
楼管人员在后勤部门的领导下和在学院保卫处等部门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1)认真做好本楼的日常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每天实行24小时值班守护。按时上岗,好交接班手续,不得擅离职守。
(2)建立防火防盗巡查记录。督促各办公室、普通教室、多媒体教室、计算机室、语音室、教师休息室等工作人员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3)师生凭工作证胸卡出入教学楼,闲杂人员不得进入教学楼。
(4)外来联系工作或探亲访友者须经教学楼管理人员同意并登记身份后方可入内。
(5)进入教学楼的人员不得携带除教学用品、学习用品外的其它物品。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进入教学楼。
(6)任何人员携带电脑、电器设备、搬动家具、物品等出门,
须出示有关部门证明方可放行。
(7)每天对本楼内的用火用电设备、各办公室、教室(含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房、语音室、教学设备以及消防设备、设施等进行日常检查巡视,督促各办公室、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房、语音室管理人员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做好下班关好门窗落锁等工作。
(8)维护本楼栋内的各种公共财产、确保维护本楼的安全出口、走道畅通。
(9)楼管办负责人定期向学院后勤部门、保卫处汇报本楼的防火、防盗情况,协助后勤部门保卫处开展工作。
(10)发现火警立即报警,并采取措施积极扑救,发现财物被盗立即报告学院保卫处,并采取措施保护好案发现场。
2、实验楼管理规定
楼管办人员在后勤部门的领导下和学院保卫处等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1)认真学习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学院的有关规章制度,遵纪守法,文明值班。
(2)认真做好本楼的日常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每天实行24小时值班守护,按时上岗,作好交接班手续,不得擅离职守。
(3)建立防火、防盗巡查记录,督促各办公室、实验室、实训室、数控中心等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4)师生凭工作证胸卡出入,闲杂人员不得进入实验楼。
(5)外来联系工作或探亲访友者须经教学楼管理人员同意并登
记身份后方可入内。
(6)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进入教学楼。
(7)任何人员携带电脑、电器设备,搬动家具、物品等出门,须出示有关部门证明方可放行。
(8)每天对本楼各办公室、实验室、实训室、数控中心等进行日常检查巡视,督促各办公室,、实验室、实训室、数控中心等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做好下班关好门窗、落锁工作。
(9)维护本楼内的财物安全,确保本楼的安全出口、走道畅通。
(10)楼管办负责人定期向学院保卫处汇报本楼的防火、防盗情况,协助保卫干部工作。发现火警立即报警,并采取措施积极扑救,发现财物被盗立即报告学院保卫处,并采取措施保护好案发现场。
二、学生宿舍、教学区等公共场所及校内文化等治安管理制度
(一)学生宿舍学生治安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配备管理人员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责任到人,每天对学生宿舍进行财物及安全检查。
2、班主任须经常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全体学生须努力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
3、自觉维护学生宿舍学习、生活秩序,维护公共财产安全,敢于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4、学生一律凭胸卡进入学生宿舍,严禁留宿或擅自进入异性宿舍。
5、学生在宿舍应遵守社会公德,讲文明礼貌,不打架斗殴,不
起哄、不吸烟、不喝酒,不激化矛盾。同学间有纠纷应报告老师妥善解决。
6、不准在学生宿舍内燃放烟花炮竹,不准在寝室点蜡烛和在过道焚烧纸张生火等。
7、不准藏匿易燃易爆有毒危险物品和管制刀具。严禁留宿外来人员。
8、严禁往楼下扔物品、泼水等。
9、不准私拉乱接电源,不准用纸等可燃物做电灯泡灯罩。不准使用电炉、电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
10、不准翻爬房顶,不许坐到宿舍的窗台上、走道、凉台以及看台的栏杆上,不许在走道上打闹。
11、不准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玩耍消防设施、器材。
12、不准阅读、传播反动淫秽书刊,不准赌博,不搞封建迷信活动。
13、发现火警立即报警并积极参加扑救。
14、凡违反本规定的按学院制度处理,对违法学生移送公安、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教学区学生治安管理制度
(1)教学区各楼栋配备管理人员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每天对各楼栋进行安全检查。
(2)班主任老师须经常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全体学生须努力学习法制知识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增强法制观念和集体荣誉感。
(3)自觉维护教学区教学秩序,维护公共财产安全,敢于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4)学生一律凭胸卡进入教学区,在教学区应文明有序学习。
(5)遵守社会公德,讲文明礼貌,不打架斗殴,不起哄,不激化矛盾,同学间有纠纷应报告老师妥善解决。
(6)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危险物品和管制刀具等进入教学区(教学楼、实验实训楼、实习工厂等)。
(7)不准在教学区燃放烟花炮竹。教学区内严禁吸烟,严禁酗洒
(8)不准私拉乱接电源,不准在教学区各楼栋内点蜡烛和在过道焚烧纸张生火等。
(9)不准翻爬房顶,不许坐到教室的窗台以及走道的栏杆上,严禁往楼下扔物品。
(10)不准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玩耍消防设施、器材。
(11)不准阅读、传播反动淫秽书刊。
(12)发现火警立即报警并积极参加扑救。
(三)校内文化治安管理制度
图书馆学生治安管理
1、图书、阅览室管理员协助图书馆门卫值班员搞好图书馆的治安管理。后勤集团每天安排治安员24小时在图书馆值班巡逻。
2、学生读者一律凭本人胸卡进入图书馆
3、图书、阅览室管理员、图书馆治安员须严守岗位,提高警惕,
对可疑人员进行检查和盘查。
4、学生读者须自觉维护图书馆的治安秩序,维护公共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5、严禁携带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和管制刀具等进入图书馆。
6、图书馆内严禁打架斗殴、起哄、吸烟。严禁往楼下乱扔物品。
7、图书馆治安值班员第天对各办公室、各阅览室、校史陈列室、报告厅、艺术展览室、仓库等进行安全检查,督促工作人员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8、发现火警立即报警并积极参加扑救。
五、校内计算机及多媒体教学设备的管理制度
(一)校内计算机管理制度
信息技术中心实验室管理制度
1、实验本室设备均由本室工作人员管理,未经本室工作人员的许可不得擅自入室,更不能随意动用实验室设备。
2、学生教学计划内用计算机,由系根据教学计划和实验项目统计表,统一安排,确定时间,实验室课表由信息盖章确认并张贴于实验室醒目位置上以便进行教学监督检查。
3、除实验本室工作人员外,未经系领导批准任何不准使用实验室的计算机设备,教师因教学或科研需要用计算时由本人提出申请,由信息中心主任签字批准,由本室管理人员安排时间方可用机。同时要进行登记,信息中心、实验室、科研室之间借用电脑设备,实验仪器要填写《信息技术中心设备借用表》由信息中心主任签字批准,其
他部门借用以上设备,须经系主任签字批准,未按此规定办理,由此先成的一切后果由实验室管理员承担。
4、未经许可,实验室计算机严禁拆机、装机,擅自拆机,装机千万零部件损坏要查明原因,由当事人负责赔偿80%,本室管理人员承担管理责任赔偿20%。
5、对因未按规定要求造成计算机及设备损坏的,要查明原因,追究管理人员责任,照价赔偿,严格考勤。
6、严格考勤,并记录学生上机情况及设备使用情况。
7、实验毕业后:打扫室内卫生,检查计算机外部部件的教室并作记录,要关好门窗,检查设备电源,电灯、窗帘、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8、所有随机文档,驱动程序(软)盘,原盘由实验室资料要统一编号。归档保存,实验现场,一律使用复制盘,随机文档,只供短期借阅(平月内)继续使用须办理续借手续。
(二)多媒体教室管理
为了搞好多媒体教室管理,保护学院的公共财产和设施,保证教学效果,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遵守工作制度,按时上、下班。
2、多媒体设备的保养是一件经常性的工作,必须坚持每星期做好设备的保养、维护工作。
3、多媒体教室由教务处管理,凡临时调整在多媒体教室上课的老师,请提前一周在教务办理有关申请手续。
4、督促使用多媒体教室的任课老师在《实验课教学日志》上登记,并认真填写使用情况,课后注意关闭投影仪,并及时归还遥控器。
5、凡在多媒体教室上课的老师应督促学生爱护室内的一切设备,学生不能擅自动用多媒体设备,上课期间由任课老师负责多媒体教室的设备管理,如设备出现问题,及时登记并报告教务处实验员。
6、实验员有责任维护多媒体教学设备,对常用故障能及时排除,如果遇到无法排除的故障,及时与厂家技术人员联系,确保教学设备的正常使用。
7、离开多媒体教室时任课老师应关闭电器设备,并切断电器设备总电源,关闭教室的前后门。实验员在下班前检查各多媒体教室总电源及门窗是否关闭。及时处理不安全隐患,注意防火防盗。
8、计划外借用多媒体教室需填申请表,经教务处同意。
六、外籍教师管理制度:
1、学院成立专门的外事机构办理外事工作事宜,管理外事活动或外籍教师。
2、邀请外籍教师来校举办讲座等,应严格审批、并加强管理,切实保障安全。
3、外籍教师必须有省级政府人事外事机关介绍信和教师资格证,并在校举办讲座、上课前与学院外事、机构联系,经许可方可进行讲座、上课。学院聘请外籍教师应按公安部门规定办理各种手续,未办理(妥)手续情况不得聘请外籍教师。
4、学院保卫部门应切实保障外籍教师的安全,经常进行安全检
查与访问。
5、外籍教师应严格遵守我国的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学院的规章制度,不得从事与其身份不符的活动,不得危害我国的安全和学院校园治安。
七、重要物品管理制度:
(一)易燃、易爆、剧毒危险品管理
1、易燃、易爆、剧毒危险品须专库保管,专人负责。
2、性质相抵触的物品应分室存放。
3、根据物品性质,安装必需的防爆、隔离或密封电气设备。
4、严格购买出库制度,建立健全领用、清退处理处置登记等手续。
(二)档案、机密图纸、资料、文件管理
1、档案、机密图纸、资料、文件须专柜存放。
2、严格执行保密规定,专人保管,严格实施登记使用、借传阅手续。
3、一旦遗失,及时追查并补救。
(三)现金、票证管理
1、认真执行国务院《关于实行现金管理的规定》,现金、票证须专人保管。
2、存放现金、票证的保险柜须牢固,暗码保密,钥匙随身带,装设必要的技术防范设施。
3、每天核对库存现金,留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提送大宗
现金要严格秘密,专车取送,并由两人以上负责押运。
(四)物资仓库、贵重器材、精密仪器管理
1、物资器材必须入库保管。对不能入库保管的,要划定堆场,设置临时围栏,日夜有人守护。
2、仓库必须做到院有围墙,窗有护栏,门窗牢固,严格出入制度,非有关人员不得入内。
3、严禁烟火。管理人员必须严守岗位,认真执行各类物资的收、发、领、退、核算制度,做到日清、月结、定期检查。
(五)车辆管理制度
1、自行车要按指定地点存放,实行专人管理,责任到人。
2、机动车辆在指定区域停放,实行专人管理,责任到人,载货出门一律凭有关部门证明,即出门证。
3、驾驶员应严守交通规则,严禁在校园内鸣喇叭以及超速度行驶。
4、学院单位公共车辆严格执行用车安全管理,加强对司机的管理教育、车辆维修保养、车辆安全检查制度。
5、任何人员不得在停车场内使用明火或进行其他破坏性影响车辆出入的活动。
八、综治理五严禁
(一)严禁各类小商贩进入校园及摆摊设点
(二)严禁拾荒者等闲杂人员进入校园
(三)严禁在校园内倾倒垃圾或取土
(四)严禁违章搭建
(五)严禁机动车乱停乱放
九、学生安全五条禁令
第一条严禁学生私自下河游泳
第二条严禁学生违规横穿马路(高速公路)
第三条严禁学生私藏管制刀具等凶器
第四条严禁学生乱拉私接电线
第五条严禁学生在公寓、教室内生火
十、对学生进行各种安全教育的制度
学生安全教育制度
1、学院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并列入学院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学院各部门和有关群众学生团体或组织相互配合,积极开展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防范能力。
2、学生安全教育根据不同专业及青年学生的特点,从学生入学到毕业,贯穿于各种教学活动和日常生活中,特别是节假日之前适时进行,利用发生的安全事故教育学生,防患于未然。
3、学院应根据环境、季节及有关规律进行防火、防盗、防病、防事故等方面的教育,并使之经常化、制度化。
4、学院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学生安全教育内容列入学生的德育教育。注重心理疏导,从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入手,教育学生注意保持健康的心理状态,帮助学生克服因各种原因造成心理障碍,把事故消
除在萌芽状态。
十一、校内集会、讲座、布告栏、学生社团、勤工助学活动的管理制度
(一)校内集会管理规定
在校内举行集会、讲演等公共活动,组织者必须在七十二小时前向学校有关部门(宣传部、学生处、保卫处)提出申请,申请应当说明活动的目的。人数、时间、地点和负责人的姓名。学校有关部门应当在举行前二十四小时内将许可或不许可的决定通知组织者。逾期未通知的,视为许可。
集会、讲演等应符合国家的教育方针和相应的法规、规章,不得反对国家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不得干扰学校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不得损害国家财产和其他公民的权利。
(二)校内讲座管理规定
在校内组织讲座、报告等室内活动,组织者应当在七十二小时前向学校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中应当说明讲座报告的内容、报告人和负责人的姓名。学校有关部门应当最迟在举行时间的二十四小前将许可或者不许可的决定通知组织者。逾期未通知的,视为许可。
进行讲座或报告等不得反对我国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不得违反国家的教育方针,不得宣传封建迷信,不得进行宗教活动,不得干扰学校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
(三)校内布告栏管理规定
告示、通知、广告等,应当张贴在学校指定的或者许可的地点,
散发宣传品、印刷品应当经过学校有关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在校园内张贴、发放各种通知通知广告等。
(四)校内学生社团活动管理规定
学生社团活动应在字党委领导下,在团委、宣传部、保卫处指导下开展工作。
1、学生社团举行的活动,应该在活动开始前向学院(系)团委(团总支)申请,征得同意后方可进行。申请内容包括目的、意义、范围、对象、时间、地点等,活动结束后应及时向团委(团总支)呈报活动情况的总结。
2、学生社团活动不得干扰正常教学秩序,不准占用上课时间,遇到特殊情况占用上课时间,须报请学院团委和院主管教学的领导批准。
3、学生社团对外联谊、拉赞助、宣传等,其有关活动内容、资料及宣传单必须经学院团委同意。
4、学生社团应为美化校园出一份力,遵守学校有关宣传海报的规定,禁止广告、海报等乱张贴现象。
5、学生社团必须按已经审批的本社团章程条款进行活动,不得从事与本社团宗旨无关的活动。
6、未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成立跨地区的社团组织。不得创办面向校外的刊物,社团创办的内部刊物,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校经校规和其它相关规定。内部刊物的编印和发行由党办、宣传部或院团委审查通过。学院有权对违反规定的社团刊物进行整改和停
刊。
7、学生社团不得成立同乡会。也不得成立类似同乡会的学生社团。
8、学生社团的各项活动必须符合安全管理规定和校园综合治理管理规定,应在保卫工作处及教师和安全指导下开展活动。
(五)校内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管理规定
1、学院积极支持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2、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由学生工作部门统一归口管理,由学生处团委(团总支)牵头,教务处、财务处、保卫处、后勤集团共同组建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管理办公室。办公室归学生处和团委(团总支)直接管理。
3、学生参加勤工活动必须并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与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办公室签订协议,协议必须保证安全和遵守院综合治理管理规定。
4、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原则上限于假期和课余时间,不能影响正常学习。学习成绩考核有两门以上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助学活动。
5、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用人单位和学院的规章制度,不得参与违反法律法规、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
十二、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检查监督、奖惩制度
(一)检查监督:上级各机关和学院负责对学院综合治理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学院各单位和有关部门应支持并协助上
级各机关及学院履行职责。
检查监督内容:
1、指导学院各单位开展治安保卫工作和安全检查,协助制定重点部门、要害部位的治安保卫措施。
2、监督各单位各部门落实保卫工作、机构、组织人员和制度;
3、检查各单位、部门行政领导人履行治安保卫工作职责的情况;
4、协助监督各单位、部门查清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发生的原因,对单位和责任人员提出处理建议。
5、培训学院治安保卫人员,提高其政治、业务素质。
6、检查发现学院治安防范工作中存在的隐患、漏洞,及时得出整改建议,或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改正,学院应将整改情况在报告主管部门的同时报告公安机关。对存在重大隐患危及安全的单位部门,除通知其主管部门采取措施外,必要时可责令部分或全部停业或停产。
(二)奖励
学院每年年终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部门和个人,由学院、主管部门、公安机关或当地人民政府根据贡献大小给予表彰、奖励:
1、学院严格执行治安保卫责任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全年未发生刑事案件、重大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职工无违法犯罪;
2、及时发现、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和防止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保护、抢救国家集体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有功的;
3、检举揭发或勇于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抓获现行犯罪分子或协
助公安机关破获案件有功的;
4、积极做好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就业安置工作,并对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职工进行帮助教育,做好转化工作,有显著成绩的;
5、积极负责,忠于职守,严格执行治安保卫工作的各项规定,表现突出的。
(三)处罚:
上级各级机关学院每年对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部门行政领导人和有关责任者,按照管理权限由学院、主管部门或当地人民政府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1、忽视治安保卫工作,致使单位、部门发生重大刑事案件、治安灾害事故或其他严重治安问题的;
2、对公安机关和学院治安保卫组织指出的治安隐患不及时消除、整改,致使国家、集体和师生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
3、治安保卫制度不健全,组织涣散,管理混乱,造成物资、文件、档案等丢失、被盗的;
4、对发生的案件、事故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
5、保卫人员和门卫、值班巡逻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玩忽职守,徇私枉法,违法乱纪或挟嫌报复的。
上述行为构成应予治安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学生集会外出活动和管理制度
1、学生外出活动是指实习、见习、郊游、参观、演出、比赛、社会实践等需要到校外进行的活动,原则上学生集体外出指定专人(教师)负责以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2、任何班级、系及其他各类团体,未经上级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学生集体外出。否则,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并追究组织者的责任。
3、班级活动需集体外出的必须征得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的同意,并到学生处备案;系活动或需集体外出的须得到院领导的同意,并到学生处备案;各类团体活动需外出的,须征得该团体主管部门的领导同意,并到学生处备案。
4、学生班级郊游,班主任必须参加,并精心组织。范围原则上不超出长沙市,活动时间只能是星期六、星期日或节假日,原则上不准在外过夜。因实习、演出、社会实践等原因外出,确实不能上课或需要调课的,必须征得班主任和教务处同意,并由带队教师到教务处办理有关手续。否则学生以旷课论处,并追究组织者的责任。
5、集体外出时,全体学生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必须遵守公共场所的基本行为准则,要尊重当地的人情风俗,否则,由学生个人行为造成的交通事故、治安纠纷等由学生自行负责。
6、集体外出时,全体学生必须遵守外出作息时间,严格遵守组织纪律。不得擅自外出,不得谈恋爱、抽烟,不得擅自脱离队伍,更不得私自下水游泳,要按时返回驻地和学校。
7、集体外出时,全体学生必须服从带队老师的安排。学生干部应起模范带头作用并协助老师做好外出管理工作。
8、假期集体外出实习时,各系应将外出实习的时间,返校时间,参加实习的学生名册交公寓办,以便作好返校安排。
9、学生集体外出活动中如遇意外,必须及时与系、学生处联系,以便及时处理。
十四、运动场(足球场、田径场、篮球场、排球场、网球上)治安管理制度
1、学院提倡并支持学生及学生团体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体育活动。
2、学生上体育课或参加各类由学院举行的体育比赛,由任课体育老师、保卫处老师、学生纠察队员,学生治保队员负责运动场治理管理;课余时间,双休日学生参加体育活动,由保卫处安排学生纠察队员、学生治保队员在运动场周围巡逻执勤,发现打架斗殴者,立即进行劝阻,并及时报告保卫处老师,妥善处理。
3、全体学生应自觉维护校内运动场的治安秩序,维护公共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敢于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4、任何人员不得损坏器材或拆除运动场的体育设施。
5、严禁学生携带管制刀具和易爆危险有毒物品进入运动场。
6、举办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群众性活动,举行组织者,应先经得学院保卫处同意;切实落实治安、消防安全措施。
十五、校内商业治安管理制度:
学生超市治安管理制度
1、学生超市由骏业公司进行管理老天安排营业经理、营业员,认真维护超市治安秩序。以及认真做好超市的防火、防盗工作。
2、严禁出售腐烂变质食品、伪劣产品、白酒绘学生。
3、全体学生应自觉维护学生超市面上的治安秩序,维护公共安全和集体财产安全。应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自觉遵守学生超市管理规定,不得从事或者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
4、学生超市管理部门应确保消防器材、设施完好、有效,保障消防通道畅通。
5、发现火警立即报警,并积极参加扑救。
十六、校内服务网点的治安管理制度:
学院食堂治安管理制度
1、学院食堂由骏业公司负责管理,建立管理机构配备管理人员、专人管理,责任到人,每天检查督促食堂各服务网点做好食堂防火、防盗、防破坏、防食物中毒等工作。
2、为了学生身体健康,学院提倡学生在食堂就餐。
3、食堂各服务网点承包负责人,应严格遵守国家食品卫生管理规定,严格各种食品、食物进货渠道。厨房操作间生熟食品、食物应分开存放,出售窗台上摆放的饭菜、食品应用砂窗布桌盖好,严防犯罪分子进入厨房加工操作间投毒,督促食堂服务人员搞好食堂大厅、厨房操作间公共卫生。食堂服务工作人员应勤换洗工作服,讲究个人卫生。
4、骏业公司应每年安排一、两次食堂各服务网点服务工作人员体格检查,发现肝炎等传染病员工,一律调离工作岗位。
5、全体学生应自觉维护食堂各服务网点治安秩序,自觉维护食堂各网点公共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严禁学生打架斗殴,起哄,打闹,严禁喝白酒。
6、骏业公司应按国家消防标准要求配置消防器材、设施,确保消防器材设施完好、有效,保障食堂服务网点消防通道畅通。
7、学生纠察队、学生治保部每协助食堂管理员搞好食堂治安管理。
8、发现火警,立即报警,并积极扑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