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7日发(作者:)

2012年冲刺阶段 民法讲义 主讲:钟秀勇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30题。
1.出租车司机甲凌晨收班回家途中发现乙正在盗窃当地富商丙开办的商店,甲上前制止,乙以携带的凶器将甲刺成重伤。乙随后盗走丙商店中价值100万元的财物。甲因家境贫寒,无力承受昂贵的治疗费用,经医院抢救脱离危险后即出院在家养伤。丙感觉甲的行为并未对自己产生实质性的有益后果,从未探视过甲,亦未向甲提供任何资助。有媒体报道该事件后,引起了强烈社会反响,多数群众认为丙为富不仁,败坏社会风气。设若甲提起诉讼,请求有关人员对自己遭受的损害予以补偿,则根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下列表述正确的是哪一个?()
A.法院应坚持党的领导,以党的以德治国的方略为准绳,判决由丙承担全部损害赔偿责任
B.法院应以公平正义理念为依据,判决乙、丙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法院应维护法律的权威,以法律的明文规定为依据,判决由乙承担赔偿责任,乙无力赔偿时,由丙适当补偿
D.法院应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出发,判决由乙承担赔偿责任,乙无力赔偿时,由丙承担补充责任
2.下列哪种情形可以在甲、乙之间成立民事法律关系?()
A.甲公司的卡车发生交通事故引起交通堵塞,被堵塞的驾车人丙为赶时间驱车绕道从马路旁的绿化带驱车前行,损坏花草若干,导致绿化带的管理人乙园林局经济损失5000余元
B.甲、乙口头约定,乙次日一早免费搭乘甲的便车进城,结果第二天甲忘记此事,导致乙未能按时进城
C.甲、乙口头约定,如果甲通过司法考试,就将甲所有的司法考试复习资料全部送给乙
D.甲、乙书面约定2012年8月8日领取结婚证,海枯石烂,永不变心
3.甲商行委派业务员乙前往丙商行购买绿豆。丙商行告诉乙,绿豆行情不好,建议购买自己的食盐,大家都有钱赚。乙因未能联系上在国外学习的甲商行总经理丁,就自作主张于2011年3月20日以甲的名义与丙签订了购买50吨食盐的合同,约定丙一个月后交货。乙终于在2011年4月1日联系上了仍在国外的丁,丁表示同意,乙也未再理会此事。此后,因食盐价格疯长,丁于2011年4月15日打电话给丙公司的经理,要求丙公司履行交货义务。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 丁的追认于4月1日生效 B. 丁的追认与4月15日生效
C. 甲、丙的买卖合同于4月1日生效 D. 甲、丙的买卖合同于4月15日生效
4.关于诉讼时效,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公众请求兑付公司债券本息的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 B.债务人可以事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
C.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可以引起债权人对债务人债权的诉讼时效中断,但不能引起债务人对次债务人债权的诉讼时效中断
D.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但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期间尚未届满的,保证人不得对债权人行使诉讼时效抗辩
5.经有关部门批准,甲出资5000万元设立了名为“贰基金”的基金会法人,章程规定“贰基金”以经营所得利润资助、奖励成绩优异的学生。章程还规定甲的妻子乙担任理事长,甲、乙任理事。后乙决定将5000万元全部投入股市购买房地产股,年获利6000万元。关于“贰基金”的法律属性,下列表述哪一个是错误的?()
A.“贰基金”为公益法人 B.“贰基金”属于财团法人
C.“贰基金”属于社会团体法人 D.“贰基金”属于社团法人
6. 甲向朋友乙借款100万元,还款期为2003年9月1日。签订借款合同时,甲应乙的要求预先在两份催收该笔债务的通知上签字,催收通知上记载的催收日期分别是2005年8月20日和2007年8月1日。此后乙一直没有对甲主张权利。2009年7月1日乙请求甲还款,甲提出时效抗辩。关于乙对甲债权的诉讼时效,下列表述正确的是哪一个的?()
A. 债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甲有权拒绝还款 B. 债权未过诉讼时效期间,因催收使诉讼时效中断
C. 该债权不适用诉讼时效,因系自然人之间的借款之债
D. 应自2007年8月2日起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因甲明示抛弃了时效利益
7.下列关于代理的表述,正确的是哪一个?()
A.甲因一批过时的服装无法脱手而遭受巨大损失,乙是丙商场的服装采购员,乙以丙商场的名义,按照服装过时前的市场价格购买了甲的这批服装。甲、丙的买卖合同效力待定,经丙的追认后生效。
B.甲公司欲购买一办公楼,委托乙为代理人。丙公司有一办公楼欲出售,也委托乙为代理人。乙拟订了一份以丙为出卖人、甲为买受人,以市价将房屋出售给甲的买卖合同,乙以双方代理人的身份在合同书上分别签名。甲、丙的买卖合同效力待定,经甲或者丙追认后生效。
C.甲公司授权乙律师以清理企业往来债权债务。此前,乙因买房曾向甲公司借款50万元未还。甲公司对丙公司负有交付一批木材的到期债务,一直没有履行。因丙公司欠乙律师费用,乙、丙约定丙将对甲享有的(请求甲交付木材)债权(市价约50万元)转让给乙。随后,乙以甲的名义与自己订立了一份抵销合同,约定乙以享有的(请求甲交付木材)债权抵销乙因买房欠甲的50万元债务。甲、乙间的抵销合同有效。
D.甲公司欲组建一婚庆车队,委托乙经纪行购买一辆市价约40万元的二手奥迪A6汽车(来源不限),报酬5000元。乙经纪行正好有一辆这样的汽车,乙随即以甲的名义与自己订立了以40万元出售该辆汽车的买卖合同。甲、乙间的买卖合同有效,乙有权请求甲支付价款40万元,但无权请求甲支付报酬5000元。
8. 甲在报纸上发表声明称,对开发出猪流感疫苗者支付报酬100万元。乙、丙分别于2009年5月1日、6月1日成功开发出猪流感疫苗。丙于6月10日通知甲,甲以为只有丙开发成功,便向丙支付了全部奖金。不料,乙于5天后通知甲,要求甲支付报酬。对此,下列哪一个表述是正确的?()
A. 乙有权要求甲支付报酬100万元 B. 乙有权要求丙向自己返还100万元
C. 乙只有权要求丙向自己返还50万元 D. 如果疫苗可以授予专利权,专利申请权应归属于甲
9.下列关于附条件、附期限法律行为的表述,正确的是:()
1 / 19
A.甲、乙签订中外合作勘探开采自然资源合同,约定:“本合同自有关机关批准时生效。”该合同为附生效条件的合同。
B.甲、乙签订的买卖合同约定:“甲于2009年3月1日开始负有交付买卖标的物的义务,乙于2009年6月1日开始负有支付价款的义务。”该合同为附始期的合同。
C.甲、乙签订的赠与合同约定:“甲向乙赠与BMW汽车一辆。该合同自甲死亡时生效。”该合同属于附不确定期限的合同
D.甲、乙约定:“甲将一辆汽车出卖给乙,乙分期支付价款,但在乙支付全部价款前,甲保留汽车的所有权。”该买卖合同为附生效条件的合同
10.关于意思表示的效力,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欲将自己的一辆汽车以2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乙,甲请丙给乙带口信,丙故意告诉乙:“甲欲将他的那辆汽车以10万元的价款出售给你。”乙于是给甲发了一个邮件,载明:“同意你的要约。”甲、乙间的买卖合同成立,但甲有权以重大误解为由撤销该买卖合同
B.甲将自己的房子出租给乙一家三口(乙、乙妻、乙的儿子)居住,订立租赁合同时,甲以为乙的儿子系在校大学生,出租后甲才知乙的儿子以前曾多次因盗窃被判刑,甲有权以重大误解为由撤销该租赁合同
C.甲将一清代花瓶以20万元的价格出卖给乙,乙购买时以为该清代花瓶价值50万元,事实上该花瓶的市价约为19万元。乙有权以重大误解为由撤销该买卖合同
D.甲向乙借款100万元,由丙提供保证,丙签订保证合同时以为甲的信用状况良好,事实上甲欠缺支付能力。丙有权以重大误解为由撤销该保证合同
11. 甲商店从捷克购进了一批玻璃器皿,价格昂贵。但因销售人员的错误,标成国产的玻璃器皿,价格相差20倍以上。顾客乙以国产品的价格,购进了该批玻璃器皿。后被甲商店经理发现,并找到乙,双方为此发生纠纷。对于商场的行为性质应如何认定?()
A. 应认定为欺诈,乙可要求商店假一赔二 B. 应认定为重大误解,甲商店享有撤销权
C. 应认定为重大误解,只有乙享有撤销权 D. 应认定为显失公平,甲商店享有撤销权
12.阎芙蓉限男友宋公明于3个月内购买结婚住房,否则分手。宋公明无力购买,十分苦恼。朋友武松在Soho地产公司任售楼经理,为宋公明设计了一个万全之策:让宋公明和Soho公司签一个假的购房合同,骗阎芙蓉领取结婚证,则木已成舟,覆水难收。宋公明依计行事,经武松之手和Soho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迅即和阎芙蓉领了结婚证。结婚10个月后,宋公明买彩票中奖400万元,加之一年内房屋的价格翻了一番,于是翻出这份假合同,要求Soho公司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Soho公司有权拒绝履行交房义务
B.该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但Soho公司享有撤销权
C.因结婚未满一年,阎芙蓉有权以受欺诈为由请求法院撤销该婚姻
D.即使结婚已满一年,阎芙蓉依然有权请求法院宣告该婚姻无效
13.甲和乙二人因合伙经营不善共同欠丙10万元,乙对丙表示无力一次偿还,希望能够分期偿还,丙同意,对此,甲并不知情。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丙对甲、乙的债权的诉讼时效不中断 B. 丙对乙的债权的诉讼时效中断,对甲的债权的诉讼时效不中断
C. 丙对甲、乙的债权的诉讼时效都中断 D. 甲在得知此事时,其对丙的债务的诉讼时效中断
14.甲购买乙的孕牛一头,约定15天后交付,结果3天后孕牛就提前生产了小牛。因为对小牛的归属事先没有约定,双方发生争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小牛归乙所有 B. 小牛归甲所有
C. 小牛归甲、乙共有,应进行实物分割 D. 小牛归甲、乙共有,可由保留一方给予对方适当的补偿
15.下列行为或者事件中,甲对乙享有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的的是哪一项?()
A.甲的孩子被乙绑架,甲不愿报警,按照乙的指示支付赎金100万元,乙如约释放甲的孩子;后乙在另一起绑架案中落网。
B.甲年幼时被他人收养,甲成年后按月支付生父乙生活费500元,十年后乙死亡时将自己的财产全部遗赠给好友丁
C.甲自愿提前三个月清偿对乙的债务,因考虑不周致使甲的流动资金不足,经营失序
D.甲投资5000万元在A小区建成高级小学后,A小区业主乙的房屋价值由原来的50万元上涨到70万元
16.关于合同的分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张三与李四约定,张三向李四借款10万元,借期一年,利息5000元。后张三将10万元借款交付李四。该借款合同属于双务、有偿合同
B.甲、乙约定,若乙通过司法考试,则甲赠与乙一台IBM笔记本电脑的合同生效。该合同属于射幸合同
C.甲、乙约定,甲以一辆汽车给乙设立质权,半个月后甲交付汽车。甲、乙间的质押合同属于实践合同
D.甲、乙约定,甲向乙出售汽车一辆,价款20万元,乙分五期支付,每期4万元,于每年的1月1日支付。该买卖合同属于非继续性合同
17.甲将房屋出租给乙,租期5年,双方签订了书面租赁合同。半年后,甲隐瞒已经出租给乙的事实,将房屋出卖给丙,并给丙办理了过户登记。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哪一个?()
A.乙有权主张甲、丙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B.乙有权自知道甲出卖给丙的事实之日起15日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C.乙有权主张甲、乙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对丙继续有效
D.丙购买房屋后有权请求乙搬离该房屋,乙可对甲主张违约责任
18.甲、乙、丙签订合伙协议,约定甲、乙各出资10万元,丙以租赁办公室的方式出资,共同经营咨询业务。 2 / 19
丙与丁签订书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丙租赁丁的房屋一套,租期为自2007年1月1日起10年,年租金5万元。”但丙、丁未约定租金的支付期限。2010年1月1日,因严重的通货膨胀,同地段同面积房屋租金的年租金约为10万元。2012年1月1日,丙因病死亡。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丙死亡前,丁有权随时请求丙支付租金,但应当给丙必要的准备时间
B.2010年1月1日后,丙死亡前,丁有权起诉撤销与丙的房屋租赁合同
C.2010年1月1日后,丙死亡前,丁有权起诉到法院请求变更或者解除与丙的租赁合同
D.丙死亡后,丁即有权请求甲、乙搬离该房屋
19.甲与时代旅行社签订合同,约定甲于7月中旬随团到海南旅游一周。6月1日,甲因故将自己在该旅游合同中的权利与义务转让给乙,甲通知了时代旅行社,但时代旅行未置可否。到达海南后,乙入住与时代旅行社具有长期合作关系的风月大酒店(四星级)。因风月大酒店进行室外装修,撤除了房间外阳台上的护栏但未设置警示标志,乙因此在欣赏夜景时从室外阳台跌到楼下摔成重伤。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哪一个?()
A.乙可对风月大酒店主张财产损害赔偿与精神损害赔偿
B.若风月大酒店无力赔偿乙因此遭受的财产损害与精神损害,乙可请求时代旅行社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C.乙不得对时代旅行社主张违约责任 D.甲可对时代旅行社主张违约责任
20.西湖公司和东湖公司经常性存有货物买卖。4月24日,西湖公司电话通知东湖公司发货。东湖公司遂于4月25日按照惯例将货物交给承运人以运抵西湖公司。4月26日,西湖公司又电话通知东湖公司不需要该批货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4月26日西湖公司的电话构成要约的撤回 B. 4月26日西湖公司的电话构成要约的撤销
C. 东湖公司发货的行为构成新要约 D. 合同已经成立
21.甲委托乙为其购买电脑,双方签订了书面委托合同。乙已为购买电脑付出了一定的时间和精力,现甲发现自己急需的电脑通过其他的途径很容易获得,便电话告知乙取消委托,乙不同意。下列哪些论述是正确的?
A. 甲如取消委托,需要经过乙的同意 B. 甲如取消委托,应当以书面形式为之
C. 甲如取消委托,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 D. 如甲取消委托给乙造成损失,甲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2.甲、乙各投资20万元盖了一栋二层的楼房,楼房盖好后登记在甲一个人的名下,甲、乙分别居住在一楼和二楼。由于甲、乙二人均有汽车,于是甲、乙二人与邻居丙签订了为期10年的通行地役权合同,但未办理地役权登记。一年后,甲将自己的份额全部转让给了丁。说法错误的是:()
A. 甲、乙自楼房竣工之日起取得该楼房的所有权 B. 甲、乙自办理初始登记之日起取得该楼房的所有权
C. 乙有权申请更正登记 D. 丁享有在丙的土地上通行的地役权
23.甲法学本科毕业后克服重重困难成为商业巨子,在毕业10周年的同学聚会上,甲受到了当年同班同学的热烈拥戴。甲的同学乙是一家法律图书公司的业务员,十分希望甲能够购买一套公司即将出版的价值12000万元的精装法学大全图书。舞会上,乙来到被同学团团围住的甲身边,将图书的订单和钢笔递给甲,甲以为乙是因为崇拜自己而索要签名,便在订单上签下自己的姓名。对甲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A.甲和图书公司之间的图书买卖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经甲追认后生效
B.甲和图书公司之间的图书买卖合同属于可撤销的合同,因为甲属于重大误解
C.甲和图书公司之间的图书买卖合同不成立,因为甲没有订立合同的意图
D.甲和图书公司之间的图书买卖合同不成立,甲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24.甲将所持有的A公司债券交付乙,作为向乙借款的质押物。双方签订了书面质押合同,但未在债权上背书“质押”字样。借款到期后甲未还款。甲的另一债权人丙向法院申请执行上述债券。下列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A.甲乙之间的权利质押合同虽然成立,但未生效
B.甲乙之间的质押合同成立并生效,但因未办理登记手续,乙的质权尚未设立
C.乙的质权已设立,并优先于甲的一般债权人丙的债权
D.乙的质权已设立,但不得以债券出质对抗丙,亦不得对抗A公司
25.甲企业委托乙运输公司将一批活鱼从A地运往B地,甲企业按照约定预先支付了运费。活鱼运到B地后,乙公司的经理打电话告知司机,由于甲企业尚拖欠乙公司5万元往来款,要求司机不要将活鱼交付给甲企业,司机于是将活鱼予以留置。下列说法错误的是哪一个?()
A.如果5万元的往来账属实,乙公司有权留置运输的活鱼
B.如果乙公司享有留置权,乙公司留置后应当给甲公司两个月以上的履行债务的期间,期限届满甲公司不履行债务,乙公司有权就拍卖、变卖活鱼的价款优先受偿
C.如果活鱼价值10万元,乙公司只能留置约5万元的活鱼
D.如果乙公司接受了甲企业另行提供的担保,乙公司应当甲活鱼返还给甲企业
26. 甲公司将乙在期刊上发表的文章转载到自己的网站上,并声明:“请作者及时联系本站商量稿费事宜”。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若乙没有在期刊刊登该作品时附带不得转载的声明,则甲公司没有侵权
B. 即使乙没有在期刊刊登该作品时附带不得转载的声明,甲公司也已经侵权
C. 若甲公司愿意支付稿酬,则不构成侵权
D. 甲公司的行为属于著作权的法定许可
27. 甲公司于2009年5月8日获得一项半导体发明专利,此后一直为了控制市场而拒绝实施。乙公司需要在国内实施该专利,但是甲公司一直拒绝许可乙公司实施。对于该专利的强制许可授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甲公司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四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其专利的
B. 甲公司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为消除或减少该行为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而强制许可
3 / 19
C. 甲公司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四年,无正当理由未充分实施其专利的
D. 乙公司取得一项专利权的发明比甲公司的半导体发明专利具有显著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其实施又有赖于甲公司专利的实施
28.甲与乙(甲的姐姐)相貌相似。甲(16岁)为了与男友办理结婚手续,就偷拿乙(21岁)的身份证,以乙的姓名和身份,和自己的男友丙办理了结婚证。5年后,乙准备办理自己的结婚手续时,才得知自己已于5年前被结婚。下列关于乙的权利的表述,正确的是:()
A.乙有权申请法院宣告乙与丙的婚姻无效 B.乙有权起诉并请求法院判决乙与丙离婚
C.乙有权申请并请求法院撤销乙与丙的婚姻 D.乙有权起诉并请求法院判决甲承担侵犯姓名权的责任
29. 某小河上游的甲工厂与中游的乙工厂排放的废水单独均不会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结果双方排放的废水汇集后导致环境污染损害后果。关于甲、乙是否应当承担责任,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 甲、乙均无需承担责任 B. 甲、乙承担连带责任
C. 甲、乙承担按份责任 D. 由乙承担责任,甲承担补充责任
30.因天气炎热,甲商场的空调销售空前火爆,由于自己的安装人手不够,考虑到学生的要价比较便宜,甲商场与前来打零工的中学生乙(16岁)约定,甲将安装工具借给乙使用,乙每安装一台空调支付报酬100元。乙在为顾客丙安装空调的过程中,因为缺乏经验,操作失误,从三楼摔下身受重伤。对于乙的人身损害,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由乙自己承担全部损害 B.应由甲和丙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应由甲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D.应有甲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至少有两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31—70题。
31.以下事实中,不能在甲、乙之间产生民事法律关系的是:()
A.甲开车不慎发生交通事故,撞断丙电网公司的输电线,致使某小区停电数小时,该小区的业主乙因停电不能营业造成利润损失1000元
B.甲赌博时输给乙2万元并当场给付 C.甲、乙约定某日在白玫瑰大酒店签订合同开发房地产合同
D.甲向乙问路,乙欣然指路,但因乙疏忽而指错方向
32.甲(15岁)在乙经营的车行购买了一辆价值50万元的跑车,乙向甲交付了汽车,但甲一直未支付价款。后甲、乙因购车款发生争执,甲动手将乙打伤。对此,下列表述错误的有哪些?()
A.甲的父母对该汽车买卖合同的追认是行使形成权的行为
B.针对乙的付款请求,若甲主张自己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而无付款义务,甲的主张属于行使抗辩权的行为
C.甲对其父母对该汽车买卖合同的追认享有期待权
D.乙请求甲对自己遭受的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是行使人身权的行为
33.甲将自己的相机借给乙使用,乙不小心将相机遗失,被丙捡到。丙在自己家中将该相机卖给不知情的丁,丁为了担保自己的债务将该相机出质于戊。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
A.乙对相机的占有属于善意占有 B.丙对相机的占有属于恶意占有
C.丁对相机的占有属于有权占有 D.戊对相机的占有属于他主占有
34.甲为担保自己对乙的债务,于2008年3月1日与乙签订书面质押合同,约定甲将自己的越野吉普质押给乙,甲于4月1日向乙交付吉普车。4月1日甲交付吉普时,未将备胎和工具箱交付给乙。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乙之间的质押合同自3月1日生效 B.甲、乙之间的质押合同自4月1日生效
C.乙的质权自4月1日设立 D.乙对备胎和工具箱享有质权
35.下列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表述正确的是:()
A.15岁的甲被确诊为白血病患者后,立遗嘱将自己的3万元压岁钱遗赠给女友乙。四年后,甲死亡,这3万元压岁钱应当由甲的父母继承,乙不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B.14岁的甲为了戒除“网瘾”,将姑妈赠与自己的一台崭新IBM笔记本电脑扔到垃圾堆,被丙拾得,甲的父母有权要求丙返还。
C.甲胁迫乙订立自书遗嘱,将乙的一套房屋遗赠给甲。乙死亡后,甲接受遗赠并办理了房屋的过户登记手续。乙的法定继承人有权请求甲返还房屋。
D.6月1日甲、乙签订某房屋的买卖合同,7月1日甲协助乙办理了房屋的过户登记手续。甲、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于6月1日生效、但乙于7月1日才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36.甲、乙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乙承租甲的房屋2年。2年后,乙继续在该房屋中居住,甲也未予理睬。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 乙对房屋的占有属于无权占有 B. 乙对房屋的占有属于善意占有
C. 甲可以随时要求乙办理该房屋,但应给予其合理的准备时间
D. 甲若出售该房屋,乙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37.甲、乙签订协议,约定甲租用乙的房屋10年,租金每年1万元,甲可以转租。第二年,甲将该房屋转租给丙,租期3年,租金每年1.5万元。后因乙经营不善,房屋被法院拍卖还债,丙购得该房屋。现甲、乙对两份租赁合同的履行产生争议,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本案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B.本案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C.丙有权主张将转租合同的租金变更 D.甲有权要求丙继续履行转租合同
38.乙提出租赁甲的某房屋。甲正担心债权人强制执行该房屋,请乙帮忙,乙同意。甲与乙约定:“甲假装将该房屋出卖给乙,并登记在乙名下。”双方为此签订了书面买卖合同,并将房屋登记到乙名下。同时,甲、乙又达成口头约定:“甲将该房屋出租给乙,租金每月4000元(稍低于市场价格)。”三年后,甲、乙对房屋所有权的归属以及租金的支付发生争执。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4 / 19
A.该房屋的所有权人为甲 B.该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乙
C.甲有权请求乙支付租金 D.甲无权请求乙支付租金
39.甲将自己的一部相机借给乙(14岁)使用,乙未经其父母同意,擅自以自己的名义将该相机以市场价格出卖给不知情的丙(丙亦不知乙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交付相机。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乙、丙间的买卖的合同效力待定 B.乙、丙间的买卖合同有效
C.甲有权请求丙返还相机 D.甲无权请求丙返还相机
40.甲药厂、乙银行、丙公司达成三方协议:为了担保甲药厂在2012年度向乙银行的所有借款,丙公司以其价值约1亿元的楼房抵押担保,担保的最高限额为8千万元。乙、丙办理了楼房的抵押登记。第一季度,甲共向乙借款4千万元,后乙按照上级要求将这4千万元债权全部转让给了丁资产管理公司。第二季度,甲未向乙借款。第三、四季度共向乙借款1.2亿元。因甲到期不能清偿对乙银行的1.2亿元债务,乙银行于2013年3月1日申请法院拍卖了丙公司抵押的楼房,共获1.4亿元。经查,甲对丁资产管理公司所负的4千万元也未清偿。对于乙、丁对变卖楼房所得的1.4亿元价款享有的优先受偿的权利,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丁有权受偿4千万元 B.丁有权受偿2千万元 C.乙有权受偿8千万元 D.乙有权受偿1.2亿元
41.甲将一套房屋抵押给乙,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此后,甲未经乙同意,又将房屋出租给丙,租期5年。不久,乙行使抵押权拍卖该房屋。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 若该房屋被丁购得,丙有权要求丁继续履行甲、乙间的房屋租赁合同
B. 若该房屋被丁购得,丙无权要求丁继续履行甲、乙间的房屋租赁合同
C. 在丁拍卖房屋时,若丙、丁的出价相同,丙享有优先购买权
D. 在丁拍卖房屋时,即使丙、丁的出价相同,丙也不再享有优先购买权
42.甲将自己的房屋抵押给乙,此后,甲未经乙的同意,又将房屋出租给丙。现乙行使抵押权,甲与乙协议将抵押的房屋以30万元的价格折抵给乙。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
A. 因未经乙的同意,甲、丙之间的租赁合同无效 B. 丙享有以30万元的价格优先购买抵押房屋的权利
C. 如果丙不行使优先购买权,乙取得房屋所有权后,丙有权主张原租赁合同对乙继续有效
D. 如果丙不行使优先购买权,乙取得房屋所有权后,乙有权要求丙搬离该房屋
43.甲欠乙10万元,为了担保这一债务,甲用自己价值20万元的汽车为乙设立了质权。乙因需向丙借款15万元,为了担保这15万元的借款,乙未经甲同意,在告诉丙自己是该车的质权人后,乙以该汽车为丙设立质权,并将汽车交付给丙。一年后,因甲未清偿对乙的债务,乙也未清偿对丙的债务,丙拍卖该汽车得款20万元。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丙对拍卖汽车的价款有权优先受偿15万元 B.丙对拍卖汽车的价款有权优先受偿10万元
C.若汽车在丙处毁损灭失,无论乙是否具有过错,甲均有权请求乙承担赔偿责任
D.若汽车在丙处毁损灭失,仅在乙具有过错时,甲才有权请求乙承担赔偿责任
44.甲企业向乙银行贷款1千万元,还款期限为2010年3月16日。2008年3月16日,甲、乙签订书面抵押合同,约定甲以现有以及将有的动产设立抵押,2008年4月16日双方到甲企业住所地的工商局办理了抵押登记。2009年12月16日,经评估师估价,甲企业将闲置的一套进口设备以2百万元的价格卖给丙企业,丙企业支付全部价款,将设备运回并安装。2010年1月16日,甲企业被上级主管部门撤销。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乙之间的动产浮动抵押合同自2008年3月16日生效 B.乙银行的动产浮动抵押权自2008年4月16日设立
C.自2010年1月16日,乙银行有权提前行使抵押权
D.如果乙对甲企业行使抵押权不能清偿全部债务,乙有权对丙取得的进口设备行使抵押权
45. 甲公司有一批货物存放在乙公司的仓库,后来丙公司声称甲公司拖欠其15万元货款未归还,便强行将该批货物拉走抵债。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 甲公司有权要求丙返还货物,该权利存续期间为两年 B. 乙有权要求丙返还货物,该权利的存续期间为两年
C. 丙的行为属于行使留置权 D. 丙的行为属于自助行为
46. 乙窜入一大学自习室,盗取了甲的手机一部,并将该手机作为生日礼物送给不知情的表弟丙。丙用了半年后,觉得该手机太落伍,就将手机当作垃圾扔掉了。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 甲可以向乙主张返还原物 B. 甲可以向乙主张损害赔偿
C. 甲可以向丙主张返还原物 D. 甲可以向丙主张损害赔偿
47. 甲饲养的一只名叫She的波斯猫走失,乙拾得后作为生日礼物送给不知情的丙。二个月后,She产下一黑一白两只小猫,黑色小猫被丙不小心踩死。甲得知情况后与丙发生争执,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哪些?()
A. 丙善意取得名叫She的波斯猫 B. 甲有权请求丙返还名叫She的波斯猫
C. 甲有权请求丙返还白色小猫 D. 甲有权就黑色小猫的死亡要求丙承担赔偿责任
48.甲公司以自有厂房抵押,向乙银行贷款500万元(还款期限为2007年11月1日),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2008年12月1日,乙与丙资产管理公司达成债权转让协议,约定乙将对甲的500万元债权全部转让给丙,乙邮寄给甲的转让通知于2008年12月5日到达甲。但对于如何处理抵押权,甲、乙、丙三方未作出约定,登记簿上记载的抵押权人一直为乙,丙也一直未向甲主张债权。此后,由于甲不能清偿借款,丙于2009年12月25日申请法院实现其对甲厂房的抵押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丙于2008年12月1日取得对甲的500万元债权
B.丙对甲的厂房不享有抵押权,因为未办理抵押权的变更登记
C.丙可以对甲的厂房行使抵押权,因为抵押权随债权转让而转让
D.丙不能对甲的厂房行使抵押权,因为债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
49.小涛(11岁)的父母离婚后,小涛跟母亲一起生活。在学校组织的一次春游活动中,小涛和小美(10岁) 5 / 19
发生争执并打斗,带班老师李某和陈某未予制止。结果小涛用石头将小美的头部砸伤,致使小美父母花费医药费3000元。对于小美遭受的损害,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小涛的父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B.如果小涛的父母无力赔偿,由学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C.应当由带班老师李某和陈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学校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50.甲(17岁)因高考落榜,遂有轻生念头。一日,甲突然从乙书店内的三楼跳下自杀,将在书店一楼大厅选书的顾客丙砸成重伤,甲当场死亡(没有遗产)。对丙所遭受的损害,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应由甲的父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B.应由书店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C.甲的父母如无力赔偿,书店应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D.应有甲的父母和书店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1.张三向李四借款20万元,双方约定:“李四应支付利息,利息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3倍”。但双方未约定李四还款的期限,亦未约定李四支付利息的期限。后张三向李四交付了借款20万元,不久双方就还款期限和支付利息的期限发生争执。对此,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借款合同自张三向李四提供借款时生效 B.张三有权随时请求李四返还借款的本金20万元
C.张三有权随时请求李四支付借款的利息,但应给李四必要的准备时间
D.若李四不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张三有权随时要求李四返还借款
52.下列甲、乙间的合同已经成立的有:()
A.甲出版社给乙邮寄一本新书,规定若乙自收到之日起10日内未作表示的,视为乙承诺。乙于收到后的第9日将该书作为生日礼物赠送给了丙。但乙在收到该书后10日内一直未对甲作出任何表示。
B.甲、乙签订书面合同约定:“甲向乙出售无烟煤1千吨,乙先行支付定金500万元,买卖合同自乙支付定金时成立。”后甲将1千吨煤运交乙,乙接收了煤,但乙一直未按照约定支付定金和价款
C.甲、乙口头约定:“甲向乙出售烟台苹果10吨,价格随行就市。甲于2009年3月1日交货。”现甲交货日期已到,甲、乙却对价格产生争议
D.甲(22岁)、乙(20岁)签订书面合同,约定:“甲向乙借款20万元,甲于2009年3月1日交付借款。”现交付日期已到,甲因故拒绝交付
53. 甲向乙出售设备一台,约定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20万元,甲对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为五年,没有约定检验期间。设备交付后的第三年,该设备因为隐蔽的设计与制造缺陷发生严重事故,给乙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乙立即通知甲。关于甲、乙之间法律关系的表述错误的是:()
A. 甲应对设备的缺陷承担违约责任,因设备交付未满五年
B. 甲对设备的缺陷不承担违约责任,因设备交付已满二年 C. 乙有权请求法院增加违约金
D. 如果法院仅将违约金的数额增加到25万元,乙对剩余的5万元损失可以另行起诉请求甲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4.甲、乙签订的买卖合同约定:“甲向乙出卖一辆汽车,甲应于2009年3月1日向乙交付汽车,乙应于2009年4月1日一次性向甲支付价款20万元。”截止到2009年5月1日,甲未向乙交付汽车,乙也未向甲支付价款。若甲于2009年5月1日请求乙支付价款或者乙于2009年5月1日请求甲交付汽车。关于甲、乙各自可以行使的权利,下列表述正确的有哪些?()
A.若乙于2009年5月1日请求甲交付汽车,甲可对乙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
B.若乙于2009年5月1日请求甲交付汽车,甲可对乙主张顺序履行抗辩权
C.若甲于2009年5月1日请求乙支付价款,乙可对甲主张顺序履行抗辩权
D.若甲于2009年5月1日请求乙支付价款,乙可对甲主张不安抗辩权
55.安克公司与匹踏公司约定,匹踏公司为安克公司加工奥运会入场服600套,匹踏公司于2012年6月1日交付全部服装后,安克公司于10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价款300万元(每套5000元)。红星公司为安克公司的付款义务提供保证,但未约定保证方式。因得知安克公司的老总携巨款跑路的消息,匹踏公司于2012年6月1日仅交付了300套服装。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若安克公司于2012年6月2日请求匹踏公司交付剩余的300套服装,匹踏公司有权拒绝交付
B.若匹踏公司于2012年6月2日请求安克公司先行支付300万元价款,安克公司仅有权拒绝支付150万元
C.若匹踏公司于2012年6月2日请求安克公司先行支付300万元价款,安克公司有权拒绝支付全部价款
D.若匹踏公司于2012年6月2日请求安克公司先行支付300万元价款被拒绝,匹踏公司于是请求红星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红星公司应就150万元的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
56.甲在自己的承包地里发现了一头受伤的牛,牵回家中暂时饲养,并花费200元为牛治伤。牛的失主乙在报纸上登了一则寻牛启事,写明“如有拾得者,酬谢200元。”后来,乙找到甲,要求甲归还自己的牛。甲要求乙支付400元,乙只同意支付200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乙应当向甲支付200元 B.乙应当向甲支付400元
C.如果乙拒绝支付应付的款项,甲有权留置乙的牛 D.即使乙拒绝支付应付的款项,甲也无权留置乙的牛
57.设若甲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甲将一套房屋以40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乙,乙已经支付200万元。在甲实施的下列四种行为中,在哪些情形下,乙有权请求甲承担返还已付房款200万元及利息、承担违约损害赔偿、并承担不超过200万元惩罚性赔偿的责任?()
A.按照甲、丙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某房屋为丙的拆迁安置补偿房。房屋盖好后,尚未给丙办理过户登记,甲又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将该房屋出卖给不知情的乙。丙得知后要求甲交付房屋并办理过户登记。
B.甲建造的住宅为塔楼,甲故意告知虚假情况,使乙误以为甲建造的住宅为板楼,乙基于错误认识与甲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
C.甲、乙签订买卖合同后,交付了房屋,尚未给乙办理过户登记,甲又将该房屋出卖给不知情的丙,并给丙办理了过户登记
6 / 19
D.甲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事实,与不知情的乙签订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半年后,甲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乙知道后决定对甲提起诉讼。
58.甲、乙、丙三人共有一套房屋,份额均等,三人与丁签定房屋租赁合同,由丁及其家人居住,租期10年。此后,戊出价80万元购买该房屋,甲、乙同意,丙反对。丁知道后也要购买,但只愿出70万元。甲、乙与戊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办理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不久,丁去世。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因为按份共有人丙不同意出售此房屋
B.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因为侵害了丁的优先购买权
C.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戊可以要求丁的家人搬出房屋
D.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视为不定期租赁
59.甲公司将建造一厂房的工程承包给乙。乙未经甲同意,将主体结构的工程承包给丙。丙又将部分工程分包给丁。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乙、丙间以及丙、丁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甲有权撤销甲、乙间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B.若工程存在质量问题,甲有权请求乙、丙、丁承担连带责任
C.若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丙有权请求乙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
D.若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丙有权以甲为被告起诉,请求甲在欠乙的工程价款范围内对丙支付工程价款
60.甲委托乙经纪行以30万元的价格出售一辆二手BMW汽车,约定事成之后报酬为2万元,未作其他约定。乙找到丙,双方约定由丙为乙出卖该车提供信息,乙、丙约定事成后,乙向丙支付报酬5千元,未作其他约定。根据丙调查(丙为此支出必要费用800元)获得的信息,乙以35万元的价格将该车出卖给丁。对此,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乙多买的5万元归乙所有 B.乙有权请求甲支付报酬2万元,以及自己因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C.丙有权请求乙支付约定的报酬5千元 D.丙有权请求乙支付自己为此支出的必要费用8千元
61.甲公司在其生产的汽车上使用“美人豹”商标,但一直未办理注册手续。后甲公司投入大量广告宣传“美人豹”汽车,致使“美人豹”商标在相关公众中驰名。对乙实施的下述四种行为所作的判断,错误的有哪些?()
A.若乙在黑市上购买了整套甲的“美人豹”汽车商标,将自己使用的“QQ”汽车商标去掉,贴上“美人豹”商标,在生活中长期使用更换商标后的汽车。乙的行为构成反向假冒
B.若乙公司就其生产的汽车上申请注册“美人豹”商标,商标局应不予注册。但乙公司可将“美人豹”作为未注册商标在其生产的汽车上使用
C.若乙公司擅自在其制造、销售的汽车上使用“美人豹”商标,甲公司有权起诉请求乙公司停止侵害,并赔偿自己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D.若在甲的“美人豹”商标驰名之前,乙已经在其生产的汽车上注册了“美人豹”商标。在甲的“美人豹”商标驰名后,甲仍有权请求法院判决禁止乙在汽车上使用该商标。
62.甲公司擅自使用世界摔跤冠军“姚翔”的名字注册了运动服装的商标。此后,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甲授权乙在运动品牌上使用“姚翔”商标,期限9年,许可费用90万元,分9期支付,每年的1月1日支付10万元。很快,姚翔得知此事并欲撤销甲公司的“姚翔”注册商标,为此咨询了知识产权法专家钟教授,钟教授的下列意见正确的是:()
A.姚翔应于“姚翔”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申请撤销该商标 B.姚翔应申请商标局撤销“姚翔”商标
C.若有关机关裁定撤销“姚翔”商标,该裁定对甲、乙间的商标许可合同不具有溯及力
D.若有关机关裁定撤销“姚翔”商标,姚翔自己提出在运动服装商注册“姚翔”商标,则商标局自撤销之日起一年内不得核准注册
63.在甲作为商标使用的下列标识中,那些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A.甲将“栀子花的味道”(一种香味)作为自己销售的笔记本的商标使用
B.甲将“China”文字作为自己生产的衣服的商标使用
C.甲将“耐克”文字作为自己生产的笔记本电脑的商标使用
D.甲将“Apple”文字作为自己生产的苹果汁的商标使用
64. 甲公司摄制了电影《心术》,公映后获得广泛好评。乙公司经甲公司授权,将《心术》制作成DVD出版发行。丙公司经甲公司授权,将《心术》上传到网络上供网民付费下载观看,丙公司为此设置了相应的技术措施。下述A、B、C、D实施的行为中,构成侵犯著作权的有哪些?()
A.A购买了一个正版《心术》DVD,用于在自己经营的长途客车上放映
B.B购买了十个正版《心术》DVD,放在自己经营的书店里用于出租
C.C避开丙公司采取的技术措施免费下载了一份《心术》和女友在电脑上欣赏
D.D电视台未经甲公司同意,将《心术》作为节目播出,但D电视台愿意支付费用
65 甲完成了一项发明,并将其专利申请权转让与乙,双方签订了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乙于合同生效时一次性支付甲100万元。后乙的专利申请权被驳回。乙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甲返还100万元,为此引起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 如果在专利申请权转让登记之前要求解除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B. 如果在专利申请权转让登记后要求解除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C. 如果在专利申请权转让登记后要求解除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D. 任何情况下只要被驳回,人民法院均应支持
66.甲创造了一幅油画《冰冰出浴图》,尚未发表,甲即将该画的原件以5000元的价格出卖给乙(未作其他约定)。乙取得该画后,将该画送到美术馆进行了展览。丙药厂(未经甲同意)向乙支付了10万元后,将该画用作丙药厂生产的药品的平面广告,贴遍中国的大街小巷。甲死亡后,甲生前创作的作品价格大幅上涨,乙通过拍卖将该画以50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丁。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乙将该画送到美术馆进行展览的行为侵犯了甲的发表权
7 / 19
B.乙将该画送到美术馆进行展览的行为侵犯了甲的展览权
C.乙将该画提供给丙药厂做平面广告的行为侵犯甲的展览权
D.甲死亡后,对乙拍卖所得的500万元,甲的继承人有权请求提取一定比例的数额
67.甲、乙是大学同窗。一日,甲上网时破解了乙邮箱的密码,点开乙的邮箱,看到美国某名牌大学刚刚给乙发送了一份录取的Offer,才知乙一直在暗中申请赴美留学事宜。出于妒意,甲以乙的名义回绝了该Offer。乙因此未能于当年出国留学,而甲及其他同学则纷纷出国留学,乙因此受到他人耻笑。关于甲的行为侵犯了乙的何种民事权利,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名誉权 B.姓名权 C.荣誉权 D.隐私权
68.甲、乙约定,甲将一辆车出卖给乙,价款20万元,乙于5年内分10期支付价款,每期2万元,在乙支付全部价款之前,甲保留汽车的所有权。2009年3月1日,甲将该车交付给乙。2009年5月1日,乙为该车购买了交强险(人身伤害最高限额为10万元)。2009年7月1日,乙与丙聚会后,乙将该车借给醉酒的丙驾驶,丙驾车撞伤了行人丁(交警认定丙负全责),给丁造成损失30万元。对于丁遭受的损害应如何承担,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丁有权请求保险公司支付交强险保险金 B.丁有权请求甲承担赔偿责任
C.丁有权请求乙承担赔偿责任 D.丁有权请求丙承担赔偿责任
69.关于著作权的保护,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美国公民甲创作的小说《举全村之力》自首次出版之日起,受中国著作权法保护
B.美国乙公司出版的《花花公子》杂志被中国的某公司擅自复制1万份并准备出售,乙无权请求中国主管机关予以保护
C.中国历史学家丙确证了一个唐代的历史事实,并撰写了相关论文。未经丙的同意,作家韩某在阅读了丙撰写的论文后,以该事实为素材创作了小说《贵妃夜奔》并出版。韩某的行为侵犯了丙的著作权。
D.中国业务推销员丁将收集的客户电话号码按姓氏笔画汇编成册,大唐公司擅自将该电话号码簿复制200份,交给公司的员工在推销中使用。大唐公司侵犯了丁的著作权
70.甲拥有一药枕的产品专利权。甲将该专利权给乙使用,许可方式为独占实施许可,期限10年。此后不久,丙擅自生产该药枕,乙知道后在5年内一直未对丙有所主张。在乙知道后的第6年,乙想起诉丙并请求丙承担侵权责任,乙为此咨询了温律师。温律师的下列咨询意见中,错误的有哪些?()
A.此案应由中级人民法院或者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B.乙应当与甲作为共同原告起诉,或者在甲确定不起诉时,乙才可作为原告起诉
C.甲或乙请求丙承担侵权责任的诉讼时效期间已过,
D.若侵权成立,乙请求丙承担赔偿责任的数额以100万元为限
三、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者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71—75题。
(一)
甲公司因欲在街面上建造一栋办公楼,向乙银行借款3000万元,双方同时约定,甲公司以其取得的用于建造该办公楼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为乙银行设立抵押权,担保该3000万元借款债务。双方办理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抵押登记。
此后,甲公司与丙建筑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丙公司承建甲公司办公楼工程。丙公司在打地基时,在该建设用地上挖了一个大坑,设置了明显的警示标志,但未采取其他安全措施。
丁运输公司的驾驶员张某在给丙建筑公司运送建材时违章超速逆行,骑自行车的行人李某为了躲避张某驾驶的汽车向路边躲闪,跌入丙公司挖的大坑中,身受重伤,造成损失20万元。
后丙公司建造的办公楼经竣工验收合格。交付房屋后,甲公司将办公楼出租给戊公司,租期30年。甲公司因业务需要又向己银行借款2000万元,双方约定甲公司以其建造办公楼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为己银行设立抵押权,双方仅办理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抵押登记。
因甲公司拖欠丙公司到期工程价款800万元,且催告后经过合理期间仍不支付。2009年3月1日,丙公司与长城资产管理公司达成协议,丙公司将对甲公司的800万元工程价款债权转让给长城资产管理公司。转让的通知于2009年3月10日到达甲公司。
后甲公司因生产需要向大同公司购买润滑油20吨,约定由大同公司代办托运,但未约定交付地点。大同公司于是与小康运输公司签订运输合同,约定由小康运输公司将润滑油运送给甲公司,运费2万元,由甲公司支付给小康运输公司。小康公司运输至中途,因泥石流致使运输的润滑油全部毁损灭失。
因甲公司到期不能对乙银行和己银行清偿到期债务,乙银行申请法院拍卖了该办公楼及其占有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共得价款3000万元(经合法评估办公楼占有范围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变卖所得为2000万元;办公楼变卖所得价款为1000万元),均由庚公司购得。此时,甲公司对乙银行共负担到期债务3000万元;对己银行共负担到期债务2000万元。
对此,回答下列五个题目:
71.关于行人李某遭受的人身损害应由谁承担,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李某有权请求驾驶员张某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B.李某有权请求建设单位甲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C.李某有权请求施工单位丙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D.李某有权请求丁运输公司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72.对于丙公司将其对甲公司的800万元工程价款债权转让给长城资产管理公司这一事实,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对甲公司的800万元债权于2009年3月1日发生诉讼时效中断
B.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对甲公司的800万元债权于2009年3月10日发生诉讼时效中断
C.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于2009年3月1日后对在建工程享有优先受偿权
D.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于2009年3月10日后对在建工程享有优先受偿权
73.关于甲公司与大同公司间的润滑油买卖合同,以及大同公司于小康公司间的货物运输合同,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8 / 19
A.大同公司仍有权请求甲公司支付购买润滑油的价款 B.大同公司无权请求甲公司支付购买润滑油的价款
C.小康公司有权请求甲公司支付一半(一万元)的运费
D.小康公司有权请求大同公司支付一半(一万元)的运费
74.对于乙银行行使抵押权拍卖建设用地使用权所得的2000万元以及拍卖办公楼所得的1000万元应如何在乙银行与己银行之间分配,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拍卖建设用地使用权取得的2000万元全部归乙银行 B.拍卖办公楼取得的1000万元全部归乙银行
C.拍卖办公楼取得的1000万元全部归己银行 D.拍卖办公楼取得的1000万元由乙银行和己银行按比例分配
75.庚公司购得建设用地使用权与办公楼后,关于所有权人庚公司于承租人戊公司之间的关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公司与戊公司的租赁合同对庚公司继续有效,但超过20年的部分除外
B.甲公司与戊公司的租赁合同对庚公司继续有效,包括超过20年的部分
C.庚公司有权请求戊公司返还房屋,戊公司可对甲公司主张违约责任
D.庚公司无权请求戊公司返还房屋,但庚公司可请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四、案例分析题。
案情:
甲因准备结婚,向Soho房地产公司购买了一套房屋。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约定:“房屋建筑面积100M2,每M2一万元。”甲一次性支付了全部购房款,Soho公司随即交付了房屋并给甲办理了过户登记。因怀疑房屋面积不足,2甲请法定机构鉴定后得知,Soho公司交付房屋的建筑面积实际为90M。因对面积短少的问题未作约定,甲与Soho公司发生争议。
与Soho公司处理完争议后,甲委托Baidu公司装修房屋,双方约定按照A款式装修并签订了书面合同。Baidu公司开始装修后不久,甲单方面要求Baidu公司改采B款式装修,Baidu公司表示反对。
甲在Ikea家具店订购了一套家具,约定甲于2012年6月6日提货。因甲未于2012年6月6日前往Ikea提货,Ikea亦未从仓库提货。6月6日夜晚,因雷击失火,Ikea仓库中库存全部家具毁于一旦(其中包括与甲订购的相同家具100套)。
甲与乙结婚后不久,乙在“和谐医院”剖腹产下一子丙。“和谐医院”执行母婴分离制度,人贩子丁乘值班护士打瞌睡之机在医院的育婴室盗走丙,卖给不知下落的买家。后丁被警方抓获。
乙尚未出院即出现下肢瘫痪症状。经转院诊断查明,乙下肢瘫痪的原因系“和谐医院”在给乙实施剖腹产手术中使用的麻醉药品(“和谐医院”从厂家(修正制药厂)直接进货)具有缺陷。
为了医治乙瘫痪的病症,甲向朋友张三借款30万元(全部用于治疗乙的疾病)。不料医院治愈了乙的病症之时,亦为甲、乙感情破裂之时。甲、乙因此协议离婚。双方达成的离婚协议约定:“甲向张三所借30万元全部由甲偿还,甲婚前购买的房屋仍归甲所有。”
离婚后,甲即将房屋出租给戊,租期3年。戊经过甲的同意后对房屋进行了装修(共花费20万元)。租期届满后,甲拒绝继续出租给戊,戊则请求甲补偿部分装修费用。甲拒绝。
问题:
1.若甲无意退房。对于短少的10M2,甲有权向Soho公司提出何种请求?
2.甲是否有权单方面要求Baidu公司按照B款式装修?Baidu公司有何权利?
3.甲与Ikea间家具买卖合同的风险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4.丙在医院育婴室被盗卖的损害,责任应如何承担?
5.对于乙因麻醉药品缺陷遭受的损害应如何承担?其归责原则如何?
6.对甲向张三所借30万元,张三是否有权请求乙偿还?
7.甲、戊间的租赁合同期满后,戊是否有权请求甲补偿部分装修费用?为什么?
9 / 19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30题。
1.【答案】C 【解析】①《侵权责任法》第23条规定:“因防止、制止他人民事权益被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责任,被侵权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②根据社会主义法律理念,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应有机统一,在法律有明确规定时,应以法律作为判决的依据,故A选项错误。③公平正义的要点是合法合理,平等对待、及时高效、程序公正。其首要之点在于合法。故B选项错误。④根据《侵权责任法》第23条的规定,C选项正确。⑤尊重与保障人权是社会主义法律理念的基本原则,法院在判决案件时应防止“向一般条款逃避”的做法,应首先依照法律的明文规定处理案件。故D选项错误。
2.【答案】C 【解析】②甲导致交通肇事的行为虽为丙损害乙的必要条件,但甲的交通肇事行为与乙受到损害之间不具有相当性,甲的交通肇事行为与乙的损失之间不具有相当因果关系,甲、乙之间不成立侵权之债。乙遭受的损害应当由丙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A选项错误。②甲、乙关于乙搭乘便车的约定属于好意施惠关系,不属于合同关系,甲忘记此事导致乙未能按时进城,不构成违约;同时,甲的行为也不属于故意以悖于善良风俗的方法加损害于他人,甲、乙之间也不成立侵权之债,B选项错误。③甲、乙之间的约定属于附生效条件的赠与合同,条件成就前合同虽未生效,但合同已经成立,乙享有的期待权已受法律保护,甲、乙之间成立了民事法律关系,C选项正确。④甲、乙的约定属于婚约,不属于民事法律事实,D选项错误。
3.【答案】B 【解析】①《合同法解释(二)》第11条规定:“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追认的意思表示自到达相对人时生效,合同自订立时起生效。”②《合同法解释(二)》第12条规定:“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要求履行合同义务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据此,丁于2011年4月15日打电话给丙公司的经理,要求丙公司履行交货义务的行为视为追认,丁的追认与4月15日生效。故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同时,追认具有溯及力,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故C选项错误;D选项错误。
4.【答案】A 【解析】①《诉讼时效规定》第1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二)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三)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四)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A选项正确。②《诉讼时效规定》第2条规定:“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约定延长或者缩短诉讼时效期间、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可知,债务人只能在诉讼时效期间经过后放弃时效利益,不得预先放弃时效利益。B选项错误。③《诉讼时效规定》第18条规定:“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应当认定债权人的债权和债务人的债权均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C选项错误。④《诉讼时效规定》第21条规定第一款规定:“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保证人享有主债务人的诉讼时效抗辩。”保证债务具有从属性,只要主债务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保证人即可对债权人行使诉讼时效抗辩,D选项错误。
5.【答案】D 【解析】①营利法人,指以取得营利并将营利分配给其成员为设立目的的法人,如公司、企业。营利法人所谓的“营利”,重在强调设立法人的目的在于“为其成员营利”,有此目的即可,法人是否当真营利,在所不问。公益法人,指以公益为其设立目的的法人,如学校、医院、慈善机构、中国法学会等。公益法人并非不能从事营利活动,而是不能以将营利分配给成员为设立法人的目的。据此,“贰基金”属于公益法人。故A选项正确,不当选。②财团法人,指以一定目的财产为基础而成立的私法人。基金会组织、慈善组织、寺院为财团法人。故B选项正确,不当选。③社会团体法人,指由自然人或法人自愿组建,经批准从事社会公益、文学艺术、学术研究、宗教等活动的各类法人。如工会、妇女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宋庆龄基金会。在中国,基金会法人属于社会团体法人。故C选项正确,不当选。④社团法人,指以人的集合为基础成立的私法人。公司、企业、合作社、各种协会、学会都是社团法人。“贰基金”属于财团法人,不是社团法人。故D选项错误;当选。
6.【答案】A 【解析】①《诉讼时效规定》第3条规定:“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约定延长或者缩短诉讼时效期间、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认可”。本题中,甲对乙的还款债务的履行期为2003年9月1日,该债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003年9月2日至2005年9月1日。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前,甲预先在催收通知上签字的行为属于预先放弃时效利益,该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的行为无效,因此,不能认定发生了催收的效力,乙对甲的债权不能发生因为催收而中断的效力。由于乙于2009年7月1日起诉,其债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故A选项正确。由于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的行为不能产生法律效力,故B选项错误。②《诉讼时效规定》第1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二)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三)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自然人之间的借款之债应适用诉讼时效规则,故C选项正确。③《诉讼时效规定》第22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者自愿履行义务后,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根据该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经过后,债务人可以明示(以同意履行债务的方式)或者默示放弃(以自愿履行债务的方式,不管是否明知诉讼时效期间经过)的放弃已经取得的时效利益。但不能预先放弃时效利益,预先放弃时效利益的,无效。故D选项错误。
7.【答案】C 【解析】①A选项。《民法通则》第66条第三款规定:“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同时,根据民法理论,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以被代理人名义与第三人订立的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合同无效。甲、丙间的买卖合同无效,而不是效力待定,故A选项错误。②B选项。甲、丙间的买卖合同属于双方代理,效力待定,须经被代理人甲和丙的双重追认才能生效。故B选项错误。③C选项。《合同法》第100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乙以甲的名义与自己订立的合同属于自己代理。原则上因自己代理订立的合同效力待定,须经被代理人追认后生效。但在下列两种例外情形下,因自己代理订立的合同有效,无须被代理人追认:(a)使被代理人纯获利益的自己代理;(b)专为履行债务的自己代理。C选项中,该自己代理的合同属于专为履行债务的自己代理,有效。故C选项正确。 10 / 19
④D选项。《合同法》第419条规定:“行纪人卖出或者买入具有市场定价的商品,除委托人有相反的意思表示的以外,行纪人自己可以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行纪人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仍然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这是关于行纪人介入权的规定。故D选项错误。
8.【答案】B 【解析】①甲的行为构成悬赏广告,相对人完成指定行为时,成立悬赏广告合同,甲应当依照承诺支付约定的报酬。根据民法理论,如果指定行为由两人以上分别先后完成的,则只有最先完成的人享有报酬请求权,如果指定行为由两人以上共同完成或者分别同时完成,则由完成者共同取得报酬。②本题中,乙、丙分别先后完成指定的行为,只有最先完成的乙享有报酬请求权,丙不享有报酬请求权。同时,根据民法理论,如果悬赏人善意地向最先通知的人支付了报酬,其支付报酬的义务消灭。本题中,甲善意地向最先通知的丙支付了全部报酬,甲支付报酬的义务消灭,乙无权要求甲支付报酬,故A选项错误。③丙没有报酬请求权,其受领的报酬构成不当得利,乙有权请求丙返还100万元的不当得利,故B选项正确,C选项错误。④最后,根据民法理论,如果完成指定行为产生的技术成果可以获得相关的知识产权,在没有约定时,由完成指定行为的人享有相关的知识产权。故甲不享有专利申请权,乙、丙均享有专利申请权,但须受先申请原则约束,故D选项错误。
9.【答案】C 【解析】①条件须为约定,而不能是法定的。法定的合同生效条件属于法定前提,不是生效条件。根据《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等法律规定,中外合作勘探开采自然资源的合同自有关主管部分批准时生效。故A选项中的合同不属于附生效条件的合同。故A选项错误。②附始期的合同,指约定以未来确定事实的发生为合同生效要件的合同。B选项中的约定时关于甲、乙履行期限的约定,该合同自成立时已经生效,所以不属于附始期的合同。故B选项错误。③C选项中,甲、乙的合同属于“死因赠与”,不是遗嘱(遗嘱属于单方法律行为)。在该赠与合同中,甲、乙约定赠与合同已经成立,自甲死亡时赠与合同生效。该赠与合同属于附期限的合同、附始期的合同、附不确定期限的合同。故C选项正确。④D选项属于保留所有权买卖。保留所有权买卖中,买卖合同并未附条件,仅买受人取得所有权附条件。故D选项错误。
10.【答案】B 【解析】①A选项中,丙是甲的使者。根据民法理论,使者故意错误传递意思表示,意思表示未生效。所以,甲、乙间的买卖合同未成立。故A选项错误。②根据《民通意见》第71条的规定,订立合同时对当事人的特征发生重大错误,并因此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的,构成重大误解。B选项中甲构成重大误解,甲有权依照《合同法》第54条撤销该租赁合同。③对标的物的性质发生错误认识的,才可能构成重大误解。若对标的物的性质无错误认识,仅对标的物的价值出现错误认识,属于市场风险问题,不构成重大误解。故C选项中乙不构成重大误解,乙不享有撤销权,C选项错误。④在保证合同中,债务人欠缺履行债务的信用属于保证人应当承担的风险,保证对此的认识错误不构成重大误解。故D选项中,丙属于重大误解,丙不享有撤销权。故D选项错误。
11.【答案】B 【解析】①根据《民通意见》第68条的规定,欺诈需要主观上的故意,甲没有故意的行为,不构成欺诈,故A选项错误。②根据《民通意见》第71条规定,甲商店对标的物的品种发生错误认识,并因此作出了不真实的意思表示,致使自己遭受较大损失,符合重大误解的构成要件,甲公司有权依照《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撤销合同,故B选项正确。③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如果双方当事人均发生重大误解,双方均享有撤销权。因此,如果乙也发生了重大误解,乙也享有撤销权,C选项错误。④根据《民通意见》第72条的规定,显失公平的构成要件是:第一,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对等,明显违反了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第二,显失公平发生在合同成立之时;第三,一方利用了自己的优势,或者利用了对方轻率、急迫、无经验。本题不符合显失公平的构成要件,故D选项错误。
12.【答案】A 【解析】①根据民法理论,虚假的意思表示无效。宋江和Soho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属于虚假的意思表示,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但该无效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②可撤销婚姻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婚姻法》第11条仅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属于可撤销的婚姻,因欺诈结婚的不属于可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可以主张离婚)。C选项错误。③同样,婚姻无效的事由必须法定,《婚姻法》第10条规定的无效婚姻的法定事由不包括因欺诈结婚的情形。D选项错误。
13.【答案】C 【解析】《诉讼时效规定》第17条第二款规定:“对于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由,应当认定对其他连带债务人也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甲、乙对丙负连带债务,乙同意履行债务不仅引起丙对乙的债权的诉讼时效中断,也引起丙对甲的债权的诉讼时效中断。故唯一正确的答案为C选项。
14.【答案】A 【解析】依照《物权法》第116条的规定,在没有约定时,天然孶息的所有权由原物的所有权人取得。出卖人乙尚未向买受人甲交付孕牛,故乙依然享有孕牛的所有权,小牛应当归属于乙。故A选项正确,其他选项错误。
15.【答案】A 【解析】①对于给付型不当得利,若因不法原因而给付,则排除受损人的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但是,不法原因仅在受领一方存在时,仍按不当得利处理。甲因孩子被绑架支付赎金100万元属于因不法原因而给付,其不法原因仅在受益一方存在。故甲对乙享有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A选项正确。 ②对于给付型不当得利,若受损人因履行道德义务而给付,则排除受损人的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B选项中甲属于因履行道德义务而为给付,故B选项错误。③给付型不当得利,若属于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排除受损人的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C选项属于清偿未到期的债务。故C选项错误。④D选项中小区业主乙虽然因房屋价格上涨受有利益,但并未因此给甲造成损失,业主乙所受利益属于反射利益,不符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故 D选项错误。
16.【答案】D 【解析】①关于A选项。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在张三向李四实际交付借款之前,借款合同尚未成立。张三交付10万元借款的义务属于先合同义务,不是合同义务。借款合同成立后,仅李四负担还本付息的义务,张三不负担合同义务。所以,该借款合同属于单务合同,而不是双务合同。李某享有占有借款10万元一年的债权需要付出支付利息的代价,所以,该借款合同属于有偿合同。故A选项错误。②关于B选项。射幸合同,指合同成立之时,当事人的合同权利义务内容尚不能确定,须依赖某不确定事实的发生尚能确定的合同。典型的射幸合同包括保险合同、彩票购买合同。甲、乙的赠与合同附生效条件,合同成立之时双方的权利义务内容已经确定,只是合同是否生效不能确定。该赠与合同属于确定合同,而非射幸合同。故B选项错误。③关于C选项。所谓实践合同,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才能导致合同成立或者生效的合同。如定金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借用合同、保管合同。《物权法》第212条规定:“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这表明质押 11 / 19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不以质物的交付为要件。质押合同属于诺成合同,而非实践合同。故C选项错误。④关于D选项。所谓继续性合同,指合同债务人不能通过一次性的履行行为清偿全部债务的合同。如租赁合同、委托合同、劳务合同。非继续性合同,指债务人可以通过一次性的履行行为清偿全部债务的合同。如买卖合同、借款合同。本题中,甲、乙间的分期付款买卖合同属于非继续性合同。故D选项正确。
17.【答案】C 【解析】①《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21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甲、丙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不因未通知承租人乙而无效。故A选项错误。②《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24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二)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三)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四)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本题中,丙善意购买房屋且已经办理过户登记,承租人乙不再享有优先购买权,故B选项错误。③《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据此,乙有权主张买卖不破租赁。故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
18.【答案】C 【解析】①《合同法》第226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故A选项错误。②根据《合同法解释(二)》第26条的规定,2010年1月1日后,丙死亡前,出现了情势变更,故出租人丁有权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解除或者变更该租赁合同。故B选项错误;C选项正确。③《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19条规定:“承租人租赁房屋用于以个体工商户或者个人合伙方式从事经营活动,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死亡、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其共同经营人或者其他共同合伙人请求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据此,在房屋租赁合同存续期间,承租人死亡的,其合伙人享有法定承受该房屋租赁合同的权利。如此,则甲、乙对于出租人丁而言即为基于租赁合同占有房屋的有权占有人,丁对其不得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故D选项错误。
19.【答案】A 【解析】①《旅游纠纷解释》第11条第一款规定:“除合同性质不宜转让或者合同另有约定之外,在旅游行程开始前的合理期限内,旅游者将其在旅游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请求确认转让合同的效力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据此,甲在旅游行程开始前的合理期限内将自己在旅游合同中的权利与义务转让给乙的行为有效,乙成为旅游合同的当事人。②《旅游纠纷解释》第14条规定:“因旅游辅助服务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采茶损失的,旅游者选择请求旅游辅助服务者承担侵权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旅游经营者对旅游辅助服务者未尽谨慎选择义务,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承担相应补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同时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7条、《旅游纠纷解释》第7条,风月大酒店因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给乙造成人身损害,乙可对风月大酒店主张财产损害赔偿与精神损害,故A选项正确。因时代旅行社没有违反谨慎选择旅游辅助服务经营者的义务,故时代旅行时无须承担补充责任。故B选项错误。③时代旅行社对乙构成违约,故乙也可对时代旅行时主张违约责任。故C选项错误。④甲已经推出旅游合同关系,故甲不得对时代旅行社主张违约责任。D选项错误。
20.【答案】D 【解析】①《合同法》第22条规定:“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②《合同法解释(二)》第7条规定:“下列情形,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合同法所称的‘交易习惯’:(一)在交易行为当地或者某一领域、某一行业通常采用并为交易对方订立合同时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做法;(二)当事人双方经常使用的习惯做法”。③综上可知,本题唯一正确的答案为D选项。
21.【答案】D 【解析】①《合同法》第410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委托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委托合同以人身信任为基础,因此《合同法》赋予委托合同双方当事人以任意解除权,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A选项错误、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②《合同法》第96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解除合同属于有相对人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应当以通知方式向合同对方当事人作出意思表示。不过,该意思表示属于非要式行为,书面或口头均可,B选项错误。
22. 【答案】B 【解析】①《物权法》第30条规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甲、乙合法建造房屋属于非基于法律行为取得所有权,不以登记作为物权变动的要件。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②《物权法》第19条规定第一款:“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甲、乙建造的房屋属于按份共有,现登记在甲一个人名下,发生了登记错误,权利人乙有权申请更正登记。C选项正确。③《物权法》第164条规定:“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物权法》第166条规定:“需役地以及需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部分转让的,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地役权具有不可分性,需役地部分转让的,不影响地役权的存在。甲将共有的房屋转让给丁后,如果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受让人丁享有通行地役权。D选项正确。
23.【答案】C 【解析】①对于意思表示的要素,司法考试采用老理论。即意思表示的要素包括表示行为和内在意思。内在意思包括行为意思、表示意思和效果意思。缺一不能成立意思表示。②甲虽有签名的行为,但缺乏表示意思,故甲的签名不构成意思表示,图书买卖合同未成立。③综上,本题唯一正确答案是C选项。
24.【答案】D 【解析】①《担保法解释》第99条规定:“以公司债券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没有背书记载“质押”字样,以债券出质对抗公司和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②据此,本题唯一正确答案为D选项。
25.【答案】B 【解析】①根据《物权法》第231条,企业之间留置的,不要求留置的动产与担保的债权属于同 12 / 19
一法律关系。故A选项正确。②根据《物权法》第236条,留置的动产属于鲜活易腐物品的,留置权无须给债务人预留2个月以上的宽限期。故B选项错误。③根据《物权法》第233条,留置的动产为可分物的,留置的动产应与担保的债权数额相当。故C选项正确。④根据《物权法》第240条,D选项错误。
26.【答案】B 【解析】①首先须注意:我国曾经一度赋予网站以法定许可的权利。规定在《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后为了充分保护信息网络传播权,最高人民法院删除了该条的规定,故网站并不享有法定许可的权利。②《著作权法》第33条第二款规定:“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许转载、摘编的以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据此,对于已在报刊上发表的作品,其他报社,期刊社享有法定许可的权利。③甲的行为侵犯了乙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故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即使甲同意支付报酬,也仅仅是不侵犯乙的获得报酬权,但甲的行为已然侵犯了乙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故C选项错误。法定许可仅邻接权人(比如报社、杂志社)享有,甲公司没有法定许可的权利,故D选项错误。
27.【答案】B 【解析】《专利法》第52条规定:“强制许可涉及的发明创造为半导体技术的,其实施限于公共利益的目的和本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专利法》第4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具有实施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一)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四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的;(二)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为消除或者减少该行为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的”。综上,本题唯一正确的答案为B。
28.【答案】D 【解析】①《婚姻法》第1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②《婚姻法解释(一)》第8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③《婚姻法解释(三)》第1条规定:“当事人以婚姻法第十条规定以外的情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当事人的申请。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综上可知,A选项错误;B选项错误;C选项错误。④《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甲冒用乙的姓名与身份结婚,侵犯了乙的姓名权,故D选项正确。
29.【答案】C 【解析】①《侵权责任法》第12条规定:“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甲、乙分别实施排污行为,主观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不构成共同侵权。但甲、乙的排污行为结合在一起共同造成同一个不可分割的损害,且甲、乙的排污行为单独均不足以造成损害后果,甲、乙的行为构成共同因果关系,甲、乙应对损害承担按份责任。②《侵权责任法》第67条规定:“两个以上污染者污染环境,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等因素确定。”故本题唯一正确的答案为C选项。
30.【答案】D 【解析】①《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0条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甲与乙之间成立加工承揽合同,乙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自身损害,因甲对乙的“选任”具有过错,应对乙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③根据《民法通则》第131条的规定,受害人乙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可以减轻甲的赔偿责任。③综上,A选项错误、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顾客丙对于乙遭受的损害没有任何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B选项错误。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至少有两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31—70题。
31.【答案】ABD 【解析】①A选项中。甲给乙造成的损失属于纯粹经济损失。乙既不能向甲主张违约,也不能向甲主张侵权。故A选项当选。②B选项中,甲因不法原因而给付,虽构成不当得利,但排除甲的不当得利请求权。故B选项当选。③C选项中,甲、乙签订了预约,合同已经成立。故C选项不当选。④D选项中,甲、乙的约定属于好意施惠关系。故D选项当选。
32.【答案】BCD 【解析】①形成权,指依照权利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就能直接引起权利变动的权利。根据《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甲、乙的汽车买卖合同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甲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该买卖合同效力待定,经甲的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自始有效。甲的父母享有的追认权属于形成权。故A选项正确,不当选。②所谓抗辩权,指依照法律规定,可以暂时或者永久阻碍请求权行使的权利。须注意:凡是主张对方的请求权全部或者部分没有成立,或者主张对方的请求权全部或者部分已经消灭的主张属于否认权(狭义的抗辩),不是抗辩权。B选项中,甲主张自己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自己的法定代理人追认前,乙对自己不享有有效的债权请求权,属于行使狭义抗辩的行为,不属于行使抗辩权的行为。故B选项错误;当选。③期待权,指尚未具备全部成立要件,仅将来有实现可能性的权利。公认的期待权有两种:(a)约定条件成就前,保留所有权买卖合同中买受人对标的物所有权的期待利益;(b)条件成就或者期限届至前,附生效条件或者附始期的合同当事人对合同项下的权利所享有的期待利益。C选项中甲期待其父母追认的指望并不受法律保护,不具有权利的属性,不是期待权,故C选项错误;当选。④人身权,指直接支配一定的人格利益,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D选项中,乙在人身遭受损害后,请求甲承担赔偿责任的权利属于债权请求权,属于财产权、请求权。不是人身权、支配权。故D选项错误;当选。
33.【答案】AC 【解析】①乙是借用人,基于债权而占有,乙为有权占有人。故A选项错误。②丙作为拾得人,以侵占的意思占有,属于恶意占有人。故B选项正确。③因相机属于遗失物,根据《物权法》第107条的规定,丁不能善意取得。故丁属于无权占有。故C选项错误。④戊以为自己为质权人,无据为己有的意思,故戊为他主占有。故D选项正确。
34.【答案】AC 【解析】①根据《物权法》第212条所确立的区分原则,质押合同自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成立,未交付质物不影响质押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故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C选项正确。②根据《民通意见》第91条的规定,主物设立质权的,若从物为移转占有的,则从物不是质权的客体。故D选项错误。
35.【答案】ABCD 【解析】①《继承法》第22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A选项中,甲订立遗嘱时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甲所立遗嘱无效。甲死亡时,甲的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A选 13 / 19
项正确。②B选项中,甲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实施的抛弃笔记本所有权的民事行为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适应,根据《民法通则》第58条的规定,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不能产生抛弃所有权的效力。丙不能基于先占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甲的法定代理人有权请求丙返还。B选项正确。③根据《继承法》第22条的规定,被胁迫订立的遗嘱无效。C选项中,乙受胁迫订立的遗嘱无效,甲依照无效的遗嘱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C选项正确。④《物权法》第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无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D选项中,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自双方就合同的主要条款意思表示一致即告成立,但根据《物权法》第9条的规定,房屋的买受人在办理过户登记后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D选项正确。
36.【答案】CD 【解析】①根据《合同法》第236条的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据此可以认定,2年后,甲、乙之间成立不定期租赁合同。所以,乙对房屋的占有属于有权占有,A选项错误。善意占有是无权占有的一种,故B选项错误。②根据《合同法》第232条的规定,不定期租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均享有任意解除权,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故C选项正确。③根据《合同法》第230条的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故D选项正确。
37.【答案】AD 【解析】①《合同法》第106条规定:“债权与债务同归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②丙成为所有权人后,出现了混同,丙既是所有权人,又是承租人,但由于涉及第三人(甲)的利益,故租赁合同并不消灭,新的法律关系是:丙出租给 甲,甲又出租给丙。③在转租的3年内,甲须每年向丙支付租金1万元,丙须每年向甲支付租金1.5万元,双方可以主张抵销,结果是丙须每年向甲支付租金0.5万元。④这导致了一种令人匪夷所思的局面:丙居住自己享有所有权的房屋,却每年牺牲5千元。但这种局面有正当性:意思自治。意思自治的反面就是“自我决定,则自我约束”。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
38.【答案】AC 【解析】①甲、乙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属于双方虚假行为,无效。所以,虽然给乙办理了过户登记,因买卖合同无效,故乙未取得房屋所有权,房屋所有权仍归甲。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②甲、乙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属于隐藏行为,不因被隐藏而无效。该房屋租赁合同并无无效事由,故该租赁合同有效。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
39.【答案】AC 【解析】①乙、丙的间买卖合同属于因无权处分订立的买卖合同,根据《买卖合同解释》第3条,该买卖合同若无其他效力瑕疵,买卖合同不因无权处分而效力待定。②乙、丙的间买卖合同还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根据《合同法》第47条,乙、丙间的买卖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③在物权法领域,在符合善意取得构成要件的条件下,对丙的交易安全的保护优先于对甲的所有权的保护。但是,对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利益的保护优先于对交易安全的保护。④综上,应认定乙、丙间的买卖合同效力待定,故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丙不能善意取得,甲有权请求丙返还该相机,故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
40.【答案】ABD 【解析】①《物权法》第204条规定:“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部分债权转让的,最高额抵押权不得转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据此,乙银行将对甲的4千万元债权转让给丁公司时,因债权尚未确定(债权的确定规定在《物权法》第206条),此时最高额抵押权不具有从属性,因此, 丁公司仅取得对甲的4千万元债权,丁不享有抵押权,这4千万元债权属于无担保的普通债权。故A选项错误,当选;B选项错误,当选。②《担保法解释》第83条第二款规定:“抵押权人实现最高额抵押权时,如果实际发生的债权余额高于最高限额的,以最高限额为限,超过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如果实际发生的债权余额低于最高限额的,以实际发生的债权余额为限对抵押物优先受偿。”据此,乙银行对甲药厂的债权为1.2亿元,但最高限额为8千万元,故乙银行对变卖楼房的价款中的8千万享有优先受偿权。故C选项正确,不当选;D选项错误,当选。
41.【答案】BC 【解析】①《物权法》第190条规定:“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20条规定:“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据此,先抵押后出租的房屋租赁合同,在抵押权实现导致房屋所有权变动的,不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规则。故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②《合同法》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由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不会影响抵押物变卖所得价款。所以,先抵押后出租的,房屋租赁合同的承租人仍享有优先购买权。故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
42.【答案】AC 【解析】①根据《物权法》第191条的规定,甲将房屋抵押给乙后,甲未经乙的同意,不得转让抵押的房屋,所以,甲未经乙的同意,将房屋出租给乙的行为合法有效,故A选项错误,当选。②根据民法理论,房屋先抵押后出租的,抵押人行使抵押权变卖抵押的房屋时,房屋的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同时,根据《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22条的规定,出租人与抵押权人协议折价、变卖租赁房屋偿还债务时,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故B选项正确,不选。③根据《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20条以及《物权法》第190条的规定,先抵押后出租,抵押权已登记的,租赁期间因抵押权实现抵押权导致抵押物所有权变动的,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故C选项错误,当选;D选项正确,不选。
43.【答案】BC 【解析】①乙的行为构成责任转质。因为是责任转质,丙的质权具有从属性,丙对质物优先受偿的权利不得超过乙对质物优先受偿的范围。故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②《物权法》第217条规定:“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向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据此,在责任转质中,质物毁损、灭失的,质权人应承担绝对无过错责任。不论质权人乙对于质物的毁损灭失是否具有过错,甲均有权请求乙承担赔偿责任。故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
44.【答案】AC 【解析】①根据《物权法》第189条第一款,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②根据《物权法》第196条,C选项正确。③根据《物权法》第189条第二款,D选项错误。
14 / 19
45.【答案】ABCD 【解析】①甲作为所有权人,有权依照《物权法》第34条对丙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该权利不适用于诉讼时效,故A选项错误,当选。②乙作为有权占有人,其占有被侵占时,有权依照《物权法》第245条对丙行使占有回复请求权,该权利适用一年的除斥期间,故B选项错误,当选。③根据《物权法》第230条的规定,留置权的客体只能是债权人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丙以侵权方式取得占有的动产上不能成立留置权,故C选项错误,当选。④自助行为的构成要件有四:第一,须为保护自己的请求权;第二,情事紧迫,来不及请求公力救济,并且如果不实施自助势必导致请求权难以实现或者无从实现;第三,不超过必要的限度;第四,事后及时请求国家机关处理。丙的行为与自助行为显有违背,故D选项错误,当选。
46.【答案】ACD 【解析】①根据《物权法》第34条的规定,返还原物请求权的构成要件有三:第一,请求人为物权人;第二,被请求人为现时的无权占有人;第三,请求时原物尚存在。甲的手机被乙盗窃,甲依然为手机的所有权人,但由于乙已经将盗窃的手机赠与给丙,乙对手机的占有已经丧失,乙不属于现时的无权占有人(乙只是曾经的无权占有人),甲对乙的返还原物请求权不能成立,故A选项错误,当选。②乙的行为构成对甲的所有权的侵害,甲有权对以主张损害赔偿请求权,故B选项表述正确,不选。③乙将盗窃的手机赠与给丙,丙不能因此取得手机的所有权,丙对手机的占有属于无权占有,同时,由于丙已经将手机丢弃,丙不再属于现时的无权占有人,甲对丙的返还原物请求权亦不能成立,故C选项错误,当选。④丙对手机的占有属于善意、自主占有,根据《物权法》第244条的规定,丙对于手机的毁损灭失无论是否具有过错,均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故D选项错误,当选。
47.【答案】BC 【解析】①对She应类推适用遗失物的规则,原则上不能作为动产物权善意取得的客体,且赠与也不能发生善意取得的效果,丙不能善意取得She的所有权,故A选项错误。②丙对She的占有属于无权占有,甲作为She的所有权人,有权依照《物权法》第34条的规定对丙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故B选项正确。③根据《物权法》第116条第一款的规定,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天然孳息的所有权应由原物的所有权人取得,黑白小猫均由甲享有所有权,丙对白色小猫的占有属于无权占有,根据《物权法》第34条的规定,甲有权对丙行使白色小猫的返还原物请求权,故C选项正确。④丙对黑色小猫的占有属于无权占有、善意占有、自主占有,根据《物权法》第244条的规定,无权占有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善意的自主占有无论是否具有过失均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此,甲无权要求丙就黑色小猫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故D选项错误。
48.【答案】AC 【解析】①《合同法》第80条第一款规定,A选项正确。②根据《合同法》第81条和《物权法》第192条,B选项错误;C选项正确。③《诉讼时效规定》第19条第一款规定:“债权转让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日起中断”。故D选项错误。
49.【答案】ABC 【解析】①根据《民通意见》第158条,A选项错误。②根据《侵权责任法》第40条和《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7条,B选项错误。③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4条第一款,C选项错误。④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7条,D选项正确。
50.【答案】BCD 【解析】①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2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无过错的替代责任,故A选项正确。②书店对于损害的发生无过错,故书店无须承担责任。B选项错误;C选项错误。③D选项无法律依据,错误。
51.【答案】ABD 【解析】①《合同法》第210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为实践合同,A选项正确。②《合同法》第206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B正确。③《合同法》第205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履行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C选项错误。④《合同法》第203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D选项正确。
52.【答案】ABC 【解析】①A选项中,甲对乙的邮寄行为属于要约。单纯的沉默作为意思表示的载体仅限于法律明文规定或者当事人事先约定的情形。故乙的单纯沉默不能视为承诺。不过,乙将该书赠与丙的行为表明乙具有承诺的意思,属于乙推定的方式作出承诺。同时,通过解释甲的意思,该承诺无须通知。故乙的承诺已经生效。甲、乙间的买卖合同成立。故A选项正确。②《担保法解释》第116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要件的,给付定金一方未交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B选项中,甲、乙约定了成约定金,乙虽未按照约定支付成约定金,但甲履行的主合同的主要义务,乙也接受了,故甲、乙间的买卖合同已经成立。故B选项正确。③根据《合同法解释(二)》第1条的规定,若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即应认定合同成立。C选项中,双方未约定合同的主要条款,但双方已经就标的、数量、价款达成一致,故应认定甲、乙间的买卖合同已经成立。故C选项正确。④《合同法》第210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属于实践合同,D选项中,贷款人甲尚未向乙提供借款,甲、乙间的借款合同尚未成立。故D选项错误。
53.【答案】BD 【解析】①根据《合同法》第111、158条的规定,由于甲、乙的买卖合同约定了质量保证期间,乙检验并通知的合理期间为质量保证期间,不适用自标的物交付之日起两年的期间。故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②《合同法》第114条第二款规定:“违约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合同法解释(二)》第28条规定:“当事人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增加违约金的,增加后的违约金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额为限。增加违约金后,当事人又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题中,双方约定的违约金为20万元,少于因为违约造成的损失30万元,乙有权请求法院增加违约金的数额,C选项正确,不当选。双方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低于造成的损失,该违约金的性质属于补偿性违约金,补偿性违约金不能与损害赔偿并用,乙请求甲支付增加后的违约金之后,不得另行请求损害赔偿。故D选项错误,当选。
15 / 19
54.【答案】AC 【解析】①关于A选项和B选项。A、B选项显示了我国《合同法》关于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规定的遗漏,根据通说观点,在A选项中,甲可对乙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故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②根据《合同法》第67条,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
55.【答案】AC 【解析】①根据《合同法》第68条,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匹踏公司享有不安抗辩权,若安克公司于2012年6月2日请求匹踏公司交付剩余的300套服装,匹踏公司可行使不安抗辩权,拒绝履行交付剩余的300套服装。故A选项正确。②根据《合同法》第67条,若先履行方匹踏公司不履行交付服装的义务,后履行方安克公司享有顺序履行抗辩权。由于安克公司定作的是奥运会入场服,匹踏公司的部分履行会导致合同目的不得实现,若匹踏公司拒绝交付剩余的300套服装,安克公司可拒绝支付全部价款(300万元)。故B选项错误;C选项正确。③《担保法》第20条规定:“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债务人放弃对债务人的抗辩权的,保证人仍有权抗辩。”因安克公司享有顺序履行抗辩权,有权拒绝支付300万元价款。保证人红星公司有权援用债务人安克公司的顺序履行抗辩权,拒绝就300万元的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故D选项错误。
56.【答案】BC 【解析】①《物权法》第112条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甲支付必要费用200元,乙悬赏200元,甲因此有权要求乙支付400元,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②《物权法》第230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物权法》第231条规定:“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甲虽然只是拾得人,但甲具有无因管理的意思,甲的占有具有违法阻却性,在乙不履行自己的到期债务时,甲可以行使留置权。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
57.【答案】AC 【解析】①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买受人可以对出卖人主张已付房款双倍惩罚性赔偿的情形,仅限于《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8、9、14条规定的七种法定情形。②A选项符合《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9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故A选项正确。③B选项不属于《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8、9、14条规定的七种法定情形中的任何一种。故B选项错误。④C选项符合《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8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故C选项正确。⑤《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2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因此,D选项不属于《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9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故D选项错误。
58.【答案】ABCD 【解析】①《物权法》第97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甲、乙所占份额已经达到了三分之二,虽然丙不同意出售房屋,甲、乙转让房屋的行为依然有效,A选项错误。②《合同法》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承租人丁的出价(70万元)低于第三人的出价(80万元),丁的优先购买权视为默示放弃,甲、乙未侵犯丁的优先购买权。B选项错误。③《合同法》第234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丁虽然死亡,但与丁生前同居的人有权在原租赁合同有效期限内继续承租该房屋,C选项错误。所有权变动不破租赁,原租赁合同对房屋的受让人戊继续有效,该租赁合同约定了租赁期限,采用的是书面形式,属于定期租赁合同,D选项错误。
59.【答案】BCD 【解析】①根据《合同法》第272条,乙将主体结构工程分包给丙,乙、丙间的分包合同无效。丙将工程分包给丁属于“二度分包”,丙、丁的分包合同无效。同时,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8条第(四)项的规定,承包人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发包人有权解除与承包人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据此,甲享有解除甲、乙间合同的权利,而非撤销。故A选项错误。②根据《合同法》第272条,B选项正确。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2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同,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故C选项正确。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26条第二款规定:“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故D选项正确。⑤⑥
60.【答案】ABD 【解析】①《合同法》第418条第二款规定:“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该利益属于委托人。”据此,乙多买的5千元归甲所有,故A选项错,当选。②《合同法》第415条规定:“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据此,乙支付的必要费用应由自己承担。故B选项错误,当选。③《合同法》第426条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合同法》第427条规定:“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付的必要费用。”据此,C选项正确,不当选;D选项错误,当选。④⑤⑥
61.【答案】ABCD 【解析】①《商标法》第51条第(四)项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后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乙更换商标后未将汽车投入流通,乙的行为不构成反向假冒。故A选项错误,当选。②《商标法》第13条第一款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模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美人豹”未注册的驰名商标,若乙在生产的汽车上申请注册“美人豹”商标,商标局应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故B选项错误,当选。③《商标纠纷解释》第2条规定:“依据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复制、模仿、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容易导致混淆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的民事责任。”据此,因“美人豹”属于未注册驰名商标,若乙公司擅自在其生产、销售的汽车上使用“美人豹”商标,甲公司仅有权请求乙公司停止侵权,无权请求其承担赔偿责任。故C选项错误,当选。④《审理驰名商标的解释》第11条规定:“被告使用的注册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复制、模仿或者翻译原告驰名商标,构成 16 / 19
侵犯商标权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原告的请求,依法判决禁止被告使用该商标,但被告的注册商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对原告的请求不予支持:(一)已经超过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请求撤销期限的;(二)被告提出注册申请时,原告的商标并不驰名的。”据此,D选项错误,当选。
62.【答案】ABD 【解析】①《商标法》第31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商标法》第41条第二款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时间的限制。”据此,注册商标侵犯他人在先权利的,(除恶意侵犯他人驰名商标外)须于注册之日起五年内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故A选项正确。②注册商标侵犯他人在先权利而撤销的,申请人只能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该商标,而不能申请商标局撤销。故B选项错误。③《商标法实施条例》第36条规定:“依照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撤销的注册商标,其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有关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或者裁定,对在撤销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商标转让或者使用许可合同,不具有溯及力;但是,因商标注册人恶意该他人造成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故C选项错误。④《商标法》第46条规定:“注册商标被撤销的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故D选项正确。
63.【答案】BC 【解析】①根据《商标法》第8条,注册商标须具有可视性。声音、味道不得作为注册商标。但味道可以作为未注册商标使用。故A选项不当选。②根据《商标法》第10条,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像相同的。故“China”不得作为商标使用。B选项当选。③《商标法》第13条第二款规定:“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模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据此,侵犯他人已注册驰名商标的比较禁止作为商标使用。故C选项当选。④根据《商标法》第11条的规定,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主要原料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但可以作为未注册商标使用。故D选项不当选。
64.【答案】ABCD 【解析】①A的行为侵犯了甲公司的表演权。A的行为属于公开机械表演作品的行为,应经甲公司同意并支付报酬。故A选项正确。②B的行为侵犯了甲公司和乙公司的出租权。《著作权法》第10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同时,《著作权法》第42条规定:“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故B选项正确。③C的行为侵犯了甲公司的复制权与表演权。《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12条规定:“属于下列情形的,可以避开技术措施,但不得向他人提供避开技术措施的技术、装置或者部件,不得侵犯权利人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一)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通过信息网络向少数教学、科研人员提供已经发表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作品,而该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只能通过信息网络获取;(二)不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以盲人能够感知的独特方式向盲人提供已经发表的文字作品,而该作品只能通过信息网络获取;(三)国家机关依照行政、司法程序执行公务;(四)在信息网络上对计算机及其系统或者网络的安全性能进行测试。”可见,一旦著作权为保护著作权采取了安全措施(或者换言之,在网络环境下),则合理使用的范围被大幅压缩。故C选项正确。④D电视台的行为侵犯了甲公司的表演权、广播权。《著作权法》第43条第二款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当应当支付报酬”这是关于广播电台法定许可权的规定。但是,《著作权法》第46条规定:“电视台播放他人的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方法创作的作品、录像制品,应当取得制片者或者录像制作者许可,并支付报酬;播放他人的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可见,电视台对已经发表的电影作品不享有法定许可权。故D选项正确。
65.【答案】AB 【解析】①《专利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②《技术合同解释》第23条第一款规定:“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当事人以专利申请被驳回或者被视为撤回为由请求解除合同,该事实发生在依照专利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的办理专利申请权转让登记之前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发生在转让登记之后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③由此可知A选项正确,B选项正确,C选项错误,D选项错误。
66.【答案】CD 【解析】①根据著作权法理论,美术作品的著作权人将美术作品的原件所有权移转给他人的,视为著作权人许可他人发表该作品。故A选项错误。②《著作权法》第18条规定:“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权人享有。”据此,甲将《冰冰出浴图》原件的所有权转移给乙以后,乙将该画送交美术馆展览的行为是对原件展览权的行使,未侵犯甲的展览权。故B选项错误。③根据《著作权法》第18条,乙作为美术作品原件的所有权人,仅享有原件的展览权, 复制件的展览权仍归甲享有,故乙擅自许可丙药厂对复制件进行展览(作平面广告即为对复制件展览权的行使),侵犯了甲对复制件的展览权,乙与丙药厂构成共同侵权。故C选项正确。④甲(甲死亡后甲的继承人)享有追续权,对于因拍卖该作品而获得的价值的增值部分,享有按照一定比例提取收益的权利。故D选项正确。2012年下半年修改《著作权法》,新的《著作权法》将规定追续权。这一知识点有考到的可能性。故提醒大家注意。()
67.【答案】BD 【解析】①甲并未实施侮辱、诽谤行为,甲未侵犯乙的名誉权。故A选项错误。②甲的行为构成盗用乙的姓名,侵犯了乙的姓名权。故B选项正确。③侵犯荣誉权的前提条件是他人获得荣誉称号。此点并不具备,故甲未侵犯乙的荣誉权。故C选项错误。④甲擅自进入他人的邮箱,侵犯了乙的隐私权。故D选项正确。
68.【答案】ACD 【解析】①《侵权责任法》第50条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 17 / 19
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这一规定也适用“机动车保留所有权买卖”。故丁无权请求甲承担侵权责任,故B选项错误。②《侵权责任法》第49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权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的责任。”据此,乙将车借给醉酒丙使用,乙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乙应丙对丁的损害承担按份责任。故A选项正确;C选项正确;D选项正确。
69.【答案】ABCD 【解析】①《著作权法》第2条第二款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据此,中国参加的著作权保护公约成员国的国民创作的作品,自动保护,自创作完成之日起受中国著作权法保护。故A选项错误;当选。②《著作权法》第4条规定:“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法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国家对作品的出版、传播依法进行监督管理。”该条规定的核心意思是:对于违法作品,中国有权采取措施禁止其出版、传播。但是,若违法作品符合作品的要件,有人侵犯违法作品的著作权时,中国主管机关应予打击。故B选项错误;当选。③根据“思想与表达二分”的理论,著作权保护的客体是作品,作品指有独创性的表达。思想观念不属于作品,不受著作权法保护。事实属于广义的思想观念。故韩某未侵犯丙的著作权。D选项错误,当选。④按姓氏笔画排列的电话号码簿缺少独创性,不属于作品,丁对其汇编的电话号码簿不享有著作权。D选项错误。当选。
70.【答案】ABCD 【解析】①《专利纠纷规定》第2条规定:“专利纠纷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故A选项错误,当选。②知识产权遭受侵害后,知识产权人可作为原告起诉,利害关系人(被许可人或者继承人)亦可作为原告起诉。被许可人的诉讼地位如下:(a)独占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作为原告独立起诉;(b)排他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和知识产权人作为共同原告起诉,亦可在权利人起诉时单独作为原告起诉;(c)普通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经授权亦可作为原告起诉。故B选项错误,当选。③《专利纠纷规定》第23条规定:“侵权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权利人超过二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继续,在该项专利权有效期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二年计算。”故C选项错误,当选。④根据《专利法》第65条,侵权专利权的赔偿数额依序按照下列顺序确定:(a)权利人因侵权受到的实际损失;(b)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c)参照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d)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法定赔偿金。故D选项错误,当选。
三、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者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71—75题。
71.【答案】D 【解析】①《侵权责任法》第12条规定:“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本题中,丁公司(驾驶员张某超速逆行)与丙公司(在道路上挖坑未采取安全措施)分别实施加害行为,但其加害行为结合在一起造成同一损害(李某遭受人身损害),且每个加害人的行为单独不足以造成损害后果。故属于《侵权责任法》第12条规定的构成共同因果关系的分别侵权,应承担按份责任(依照其过错程度和原因力确定;不能确定的,视为份额均等)。据此,应由丁公司与丙公司承担按份责任。②《侵权责任法》第34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据此,丁运输公司的驾驶员张某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相关责任应由用人单位丁公司承担,张某不是责任主体。并且,张某虽对损害的发生具有重大过失,依法亦无须承担连带责任。故A选项错误。③《侵权责任法》第91条第一款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据此,丙公司因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应由施工单位丙公司承担责任,发包单位甲公司无须承担责任。故B选项错误。④据前述内容,李某遭受的损害应由丁公司与丙公司承担按份责任,故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
72.【答案】B 【解析】①《诉讼时效规定》第19条第一款规定:“债权转让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日起中断。”故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②《合同法》第286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据此,在丙公司将其对甲公司的工程价款债权转让给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之前,丙公司就其工程价款债权对该房屋享有优先受偿权。③《合同法》第81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享有的优先受偿权属于专属于承包人的从权利(保护提供劳务的农民工的利益),所以,长城资产管理公司虽取得了转让的债权(工程价款800万元),但不能取得具有专属性的(对工程)的优先受偿权。故C选项错误;D选项错误。
73.【答案】BCD 【解析】①《合同法》第145条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据此,甲公司与大同公司间的买卖合同没有约定交付地点,货物需要运输,自出卖人大同公司货交第一承运人时,风险由买受人甲公司承担。故A选项正确,不当选;B选项错误,当选。②《合同法》第314条规定:“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要求支付运费;已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要求返还。”据此,货物运输合同中的运费风险由承运人承担,小康公司不得请求托运人大同公司支付运费。故D选项错误;当选。③《合同法》第6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结合《合同法》第314条的规定,可知C选项错误;当选。
74.【答案】AC 【解析】①《物权法》第200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房屋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据此,乙银行作为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抵押权人,对抵押权设立后新增的房屋不享有优先受偿权。故B选项错误。②《物权法》第182条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照前款规定 18 / 19
一并抵押的,视为一并抵押。”据此,因甲公司与己银行办理了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抵押权设立时土地上已经存在的房屋视为一并抵押,己银行也是办公楼的抵押权人。己银行对办公楼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权。故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③《物权法》第199条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一)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二)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对于在建设用地上设立的抵押权而言,乙银行的抵押权属于第一顺位,己银行的抵押权属于第二顺位,故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所得的2000万元应由乙银行优先受偿。故A选项正确。
75.【答案】A 【解析】①《物权法》第190条规定:“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同时,《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20条规定:“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查封的。”据此,先出租,后抵押的,抵押权实现时导致租赁物所有权变动的,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规则。②《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③综上,本题唯一正确答案为A选项。
四、案例分析题。
1.【答案】①其中短少的3M2,甲有权请求Soho公司返还3万元及利息。③短少的另外7M2,甲有权请求Soho公司双倍返还7万元(即返还14万元)。
【解析】《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14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下列原则处理:(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给买受人。”
2.【答案】①甲有权单方面要求Baidu公司按照B款式装修。②Baidu公司有权请甲赔偿自己因此遭受的损失。
【解析】《合同法》第258条规定:“定作人中途变更承揽工作的要求,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定作人享有任意变更权。故甲有权单方面要求Baidu公司按照B款式装修;Baidu公司则有权请求甲赔偿因此使自己遭受的损失。
3.【答案】①应由Ikea承担。②因为甲与Ikea的买卖合同属于种类物买卖,尚未特定,故风险尚未发生移转。
【解析】①《合同法》第143条规定:“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同时,《买卖合同解释》第14条规定:“当事人对风险负担没有约定,标的物为种类物,出卖人未以装运单据、加盖标记、通知买受人等可识别的方式清楚地将标的物特定于买卖合同,买受人主张不负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答案】①甲、乙有权请求医院承担违约责任。②甲、乙也有权主张侵权责任。即:请求丁承担财产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就丁无力赔偿的部分,甲、乙有权请求“和谐医院”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补充责任。
【解析】①《合同法》第122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②《侵权责任法》第37条第二款规定:“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③《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第2条规定:“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5.【答案】①乙可对“和谐医院”主张违约责任;其归责原则为无过错责任。②乙可对“和谐医院”主张侵权责任,也可以向“修正制药厂”主张侵权责任;其归责原则为过错责任。
【解析】①《合同法》第122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②《侵权责任法》第59条规定:“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6.【答案】①张三有权请求乙偿还。②乙偿还后有权向甲追偿。
【解析】①《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②《婚姻法解释(二)》第25条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7.【答案】①戊无权请求甲补偿部分装修费用。②租赁合同因期限届满而终止的,出租人无须补偿承租人装饰装修费用。
【解析】①《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12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19 /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