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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司法考试刑法辅导犯罪主观要件

发布时间:2024-01-31 作者:admin 来源:讲座

2024年1月31日发(作者:)

2022年司法考试刑法辅导犯罪主观要件

2022年司法考试刑法辅导:犯罪主观要件

1、直接有意与间接有意的区分

(1)间接有意存在的主要范围

(2)直接有意与间接有意的主要区分点

①熟悉因素内容与程度不同;

②意志上对结果发生的态度不同;

③特定的危害结果发生与否对行为的定性处理不同。

2、间接有意与过于自信过失的区分

①熟悉因素的程度有些不同;

②最关键的是意志因素不同:对结果有无否认、反对的态度并凭借了肯定的避开条件或措施。过于自信的过失以行为人存在自信、并实行相应措施或者有可资利用的主观有利条件避开损害结果的发生为前提,自信的内容是避开危害结果的发生。

3、过于自信过失与疏忽大意过失的区分

核心在于熟悉因素上的差异,即对结果的发生有无熟悉:有熟悉的过失与无熟悉的过失。

4、疏忽大意过失与意外大事的区分

刑法第16条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危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有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缘由引起的,不是犯

罪。前者即不行抗力,后者即意外大事。意外大事是根本不能预见;而不行抗力是根本不能避开。

疏忽大意过失与意外大事区分的关键点在于是否要求行为人应当预见到危害结果的发生,即行为人是否具有留意义务、是否具备留意力量。其推断的标准是在一般人的根底上,兼顾行为人的职业、工作、特定环境场合等特别要素。

【相关例题】

1、养花专业户李某为防止偷花,在花房四周私拉电网。一日晚,白某偷花不慎触电,经送医院抢救,不治身亡。李某对这种结果的主观心理态度是什么?()

A.直接有意

B.间接有意

C.过于自信的过失

D.疏忽大意的过失

2、李某为浇灌麦田,用潜水泵从麦田南侧的沙河引水。为避开大堤上过往车辆和行人碾压电线,其将电线分别挂在大堤两侧距地面约3米高的树上。一日晚,由于风吹树摆,电线从树上渐渐下垂。恰逢村民张某驾驶无灯光的农用机动三轮车中速经过此地,行驶中张某被垂下的电线挂着脖子,导致翻车事故,造成张某当场死亡。则李某对此事故主观心态是:()

A.意外大事

B.间接有意

C.过于自信的过失

D.疏忽大意的过失

2022年司法考试刑法辅导犯罪主观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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