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3日发(作者:)

医院院内学术讲座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使医院学术交流工作能适应不断发展的医疗、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使医、技、护等不同专业人员及时了解国内外学术动态,加强学术交流与往来,提高医院的学术地位和学术水平,进一步加强学术活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全院各科室、部门
三、定义
院内学术讲座:是继续医学教育的一种形式,囊括了多学科理论知识、医院管理知识、医学人文知识等,在缩小医学人才与医学科学进步距离、培养复合型专业人才中有着其它方式不可比拟的优势。
四、标准规范
(一)学术讲座级别
分为院级、科级
(二)学术讲座形式
多媒体教学、现场实战教学
(三)培训对象
1.院级为全院职工。
2.科级为科室工作人员、三期人员、规培生、进修生、实习生等。
(四)授课师资
1.院外专家:可由相关科室提出申请填写《XX市XX人民医院邀请院外教授到我院授课审批表》(见附件),报科教科,科教科根据科室申请内容报院领导审批同意后,科室可联系专家到我院授课。
2.院内专家:由本院中级以上职称、管理干部、院领导担任院、科两级学术讲座的师资(若个别骨干在某知识、技能方面有特长可担任师资)。
(五)讲座主题
针对医院发展、国内外学术动态、医疗新技术、新知识,法律法规、医德医风、人文知识、医院管理等为题的学术讲座。
(六)申报程序
申报学术讲座,由科室向科教科报讲课计划后,经相关院领导批准后组织。
(七)培训纪律要求
1.医院组织的各类学术活动,各相关科室或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应积极参加。
2.每次参培人员根据各科上报的参培人员数进行考核,并按照医院绩效工资考核相关规定处罚。
3.参加学术讲座人员认真签到,不得替代他人签到,否则,将取消本人及被签到人的当次学分,并倒扣学分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