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2日发(作者:)

201X年度XX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审工作方案
2012年,我区成功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示范区实行动态管理和复审制度,每满5年接受复审。按时间节点,2018年我区将迎接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审。为全方位彰显我区五年来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成效,顺利通过国家级复审,现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指标
(一)健康社区覆盖率逐年增加5%;健康单位、学校、食堂/酒店每年增加2个;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建设数量达到3个;自助式健康监测点逐年增加5%。
(二)社区15分钟健身圈覆盖率>90%;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比例100%;有条件的单位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比例≥30%。
(三)开展工间操健身活动单位覆盖率≥80%。
(四)中小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的比例100%;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40%。
(五)15岁以上成人吸烟率逐年下降,5年降低10%。
(六)食盐与食用油的摄入量5年下降10%或低于全国平均水平3%以上。
(七)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60%,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0%。
(八)学生健康体检率≥90%;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率≥90%;机关企事业单位每2年1次体检覆盖率≥50%。
(九)35岁以上高血压与糖尿病患者管理率及控制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
(十)辖区内实施窝沟封闭学校比例≥60%;12岁儿童患龋率<25%。
(十一)医疗机构向居家养老、社区养老与机构养老的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的健康养老服务覆盖比例≥80%;具有医养结合机构的街道覆盖率≥10%。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领导,建立协作联动机制。
成立以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卫生计生委主任任副组长,区相关单位和各街道办事处、百步亭社区分管领导为成员的示范区复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卫生计生委办公,由分管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建立多部门协作联动机制,落实各部门联防联控措施,建立联络员制度。定期召开领导小组联络员会议,部署、研究、交流、督导工作。
(二)健全制度,落实慢病防控措施。
健全各部门慢性病综合长效防控机制和相关制度;落实工作场所职工工间操制度;在机关、学校、企事业食堂和公共餐厅推广健康饮食宣传制度;鼓励和支持食品企业研发、生产和销售促进健康的食品及营养标签宣传活动;落实《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达到无烟单位标准,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学校等禁止吸烟;促进媒体规范宣传。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政府年度预算、决算管理。
(三)广泛动员,开展健康促进行动。
深入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围绕控制烟草消费、推动合理平衡膳食、促进
健身活动三个重点,开展四项行动,包括“人人知体重(腰围),成人测血压行动”、“家庭、食堂和餐馆减盐限油活动”、“推广简便适宜技术,促进人群健康行动”和“慢性病主题日宣传活动”等系列行动。
开展健康家庭、社区、单位、学校、食堂、餐厅/酒店建设与维护,以及健康主题公园、步道、小屋、健康一条街等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与维护。在辖区开展“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专项行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自助式健康检测点,并提供个体化健康指导。社区建设15分钟健身圈,提高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公共体育场地、有条件的企事业、学校的体育场地免费或低收费向社区居民开放;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工间健身活动,组织符合单位特点的健身和竞赛活动。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
利用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等新媒体广泛开展全区人群慢性病防治和健康教育;开展幼儿园、中小学校健康行为方式教育,健康教育课达到全覆盖;各社区设置健康教育活动室、健康宣传栏、等健康教育宣传阵地,开展社区健康讲座,提高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和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每年开展集体性、群众性健身活动,充分发挥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在慢性病防控中的积极作用。
(四)主动监测,加强高危人群干预。
慢性病高危人群包括超重肥胖者,血压、血糖、血脂水平升高者和现在每日吸烟者。通过建立自助式健康检测点、医疗机构首诊测血压,开展学生、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和职工定期健康体检等及时发现高危人群,并加强健康指导,提高个人健康档案与健康体检信息的利用,逐步形成高危人群管理模式。
(五)夯实基础,规范慢病患者管理。
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慢性病患者规范化管理,提高社区高血压管理率和糖尿病管理率。以社区、工作场所和家庭为基础推广慢性病自我管理模式,提升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意识和技能,开展慢性病综合干预活动。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根据省级医保药品报销目录,配备使用一定数量或比例的药品。
(六)动态管理,加强综合监测评估。
疾控机构按照国家、省、市慢性病综合监测和信息管理系统要求掌握居民慢性病患病、死亡及危险因素流行情况,确定重点目标人群和优先干预领域。按年度开展肿瘤、心脑血管、慢阻肺事件等监测综合分析。对高血压、糖尿病等病例进行动态管理。定期开展死因调查工作。完成慢病与营养监测。
(七)提升能力,巩固慢病防控队伍。
加强慢性病预防控制队伍建设,合理配置区疾控中心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业人员,配备必要的工作设施,加强慢性病预防控制理论与技术培训,促进服务能力提升。
三、责任分工
辖区各街道、各部门、各单位在做好自身健康单位建设的同时,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示范区的建设管理工作。具体如下:
(一)区政府办
建立多部门工作协调制度,确保复审工作有序开展。
(二)区委宣传部、区媒体传播发展中心
利用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等新媒体广泛开展慢性病防治和健康教育。
(三)区总工会、区直机关工委
1. 负责落实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工间操。
2. 负责落实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每2年1次职工体检。
(四)区卫生计生委
1. 具体组织实施复审迎检工作,协调、指导各部门各街道开展示范区建设工作。
2. 制定长期慢性病防控规划。
3. 定期开展对综合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慢病防治专业人员的培训。落实健康教育宣传培训。
4. 负责辖区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禁烟工作,督导各级医疗机构开展简短戒烟服务培训,提供简短戒烟服务,建立无烟医疗卫生计生机构。降低辖区15岁以上成人吸烟率。
5. 组织开展慢病监测及女性居民的两癌筛查工作。完成社区慢性病诊断报告。
6. 在各大型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设立群众或居民健康自测点,并配备适当设备。
7. 制定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签约服务工作,探索推行分类签约、个性化签约等多种服务模式。
8. 以推进慢性病防、治、管整合为前提,建立完善信息共享、互联互通信息平台,逐步达到医院和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之间检验结果互认、远程诊疗和医疗资源共享的目的。
9. 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参与医养结合,并引入社会资本、商业健康保险、向社会力量购买等方式对慢性病患者提供健康管理服务。
10. 中西医并重,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预防、保健、康复中的作用。运用中医药保健知识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向社区广大居民传授中医养生保健和健康的生活方式,进一步提高居民对慢性病防治知识的知晓率。
11. 开展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慢性病分级诊疗服务。
(五)区财政局
1. 慢性病防控经费纳入政府年度预算、决算管理,并按经费预算执行。
2. 落实保障示范区建设专项工作经费。
(六)区公安分局
1. 及时准确的提供辖区内居民户籍信息。
2. 积极配合卫生计生部门开展死因监测漏报调查工作。
(七)区民政局、区残联
1. 落实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政策并印发告知手册,提高患者的医疗保障水平和残疾人、流动人口、低收入等人群医疗救助水平的具体措施。
2. 配合卫生计生部门完成死因监测漏报调查工作。
3. 开展健康惠民,协助社区设立自助式健康检测点。
4.会同卫生计生部门开展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与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服务融合;负责制订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健身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八)区教育局
1. 督促幼儿园、中小学校开设慢性病健康教育课,健康教育课包括营养均衡、口腔保健、健康体重、视力保护等内容。
2. 结合学校实际以保健室为中心,设立学生、老师健康保健自测室(角),并配备适当设备。
3. 制定学校控烟制度,落实《烟草控制框架条约》,创建无烟学校。
4. 负责制定、实施青少年活动促进计划,保障中、小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
5. 开展在校学生口腔卫生健康教育。
6. 实施儿童窝沟封闭,加强健康宣教,控制12岁儿童龋齿率。
7. 负责开展健康示范学校活动。
(九)区工商局
根据《广告法》相关规定,查处发布烟草广告行为。
(十)区民防办(园林局)、区水务局
开展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江滩健康长廊等环境建设,有计划的更新与维护,
为居民提供必要的健身场所。
(十一)区文体旅游局
1. 组织区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积极开展大型体育健身活动,积极宣传健康步道,向机关、企事业单位倡导步行、骑自行车等健康低碳的出行方式,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
2. 督导辖区内网吧、电影院等各类公共场所经营管理单位在所辖范围内对公众开展《健康素养66条》、健康生活方式和健康科学知识普及,并及时报道全民健康促进工作;全方位宣传健康促进理念,提高公众知晓率,建设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十二)区环保局
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做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加强环境综合治理,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开展噪声治理工作,有效控制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以节能减排等专项行动为重点,加大工业废水治理力度,稳定达标排放。
(十三)区食药监局
1. 加强对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督和管理。组织协调食品安全行动,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
2. 组织大型餐饮开展居民食品安全、营养标签、饮食健康知识的宣传和健康促进工作,并积极开展保健、养身食谱和菜肴活动。
3. 组织从业人员开展健康知识培训及健康体检。
4. 配合开展“三减三健”中减盐减油减糖专项行动。
5. 负责开展健康示范食堂、餐厅活动。
(十四)区经信局
1. 负责指导全区规模以上企业单位配合卫生计生部门开展健康促进宣传活动,设立健康教育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并定期更新内容。
2. 组织规模以上企业单位开展慢病防治示范单位活动。
3. 负责开展健康示范企业单位活动。
(十五)区商务局
1. 负责指导全区大型商场、超市配合卫生计生部门开展健康促进宣传活动,设立健康教育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并定期更新内容。
2. 组织大型商场、超市开展慢病防治示范单位活动。
3. 负责开展健康示范超市活动。
(十六)区文明办
将公共场所和办公场所设置禁烟标识纳入文明城市建设工作。
(十七)江岸社保处
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相关政策,提高患者的医疗保障水平。
(十八)各街道办事处
1. 在每个社区设立健身场所,健康教育活动室和健康教育宣传栏。积极开展健康示范社区、示范单位活动。
2. 定期开展群众性健身活动和居民健康讲座。
3. 开展健康家庭评选活动。
4. 负责辖区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健身保健活动。
四、进度安排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审工作的通知》进度要求,2018年度我区示范区复审迎检工作共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4月
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建工作专班,落实责任部门及职责分工;召开全区动员大会,全面启动复审迎检工作。
(二)复审申报阶段:2018年4—5月
各有关职能部门与街道按照责任分工完成《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指标体系(试行)》相应工作任务,示范区复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人员对各相关职能部门与街道进行指导和督导,并按照复审要求按标自查,分类整理所有资料,按时上报申报材料。
(三)完善迎检阶段:2018年5—6月
进一步对照标准自查完善,做好复审迎检准备,接受国家和省、市专家的检查验收。
(四)长效实施阶段:2018年7月—
巩固前期建设工作取得的成效,根据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指标体系的要求,进一步拓展工作内容,保障示范建设工作可持续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示范区复审迎检工作,各街道、各部门要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指定专人负责,认真梳理健康相关政策和工作落实痕迹材料,结合《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审迎检责任分解表》和目标责任书内容,进一步细化分解和抓好落实,做好本系统迎检工作。
各单位指定一名联络员,及时向示范区复审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动态,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二)强化检查指导。
江岸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审工作作为区政府重要工作之一,由示范区复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街道、各部门的复审迎检工作进展情况定期进行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工作进展缓慢影响全局工作的单位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区卫生计生部门要强化业务培训和指导。
(三)营造舆论氛围。
各街道、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宣传栏、电子屏、新闻媒体等宣传阵地,密切结合健康促进和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健康热点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宣传。切实发挥宣传教育在示范区复审迎检工作中的先导作用,对示范区建设活动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努力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