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1日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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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股权构建讲座观后感
观看了双重股权构建讲座我有了以下感想:
在现代《公司法》上,股份上的现金流权和表决权集中在一类普通股上,这一类普通股承载着相同的经济利益和一个表决权。双重股权架构的经济本质是对现金流权与控制权比例配置的背离,其允许创始股东融资的同时保留甚至强化对公司的控制权。双重股权架构的股份差异化表决权可以体现为不同的形式,在“一股一权”普通股之外,可以发行无表决权股、限制表决权股、复数表决权股、无收益权股、董监事选任股、特定事项否决权股或金股以及其他类型股票。
(二)双重股权架构的功能
维持公司控制权与公司融资需求之间的平衡。双重股权架构的核心优势在于维持创始人对公司控制权的掌握,允许部分股东以低比例的经济权利获得高比例的参与权利。科技创新型企业在成长期面临控制权与外部融资导致股权稀释的权衡,通过实施双重股权架构制度,发行具有不同表决权的类别股,允许公司创始人团队在不稀释控制权的前提下寻求外部融资。
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定与发展。双重股权架构保证了公司创始人团队的长期控制权,当管理层与市场投资者在公司发展目标与发展战略产生冲突时,能够确保管理层选择有利于企业长期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为股东谋求长期价值,避免短视行为。一是有利于提高公司日常决策效率。异质化的公司股东在风险偏好、收益预期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性,尤其是中小股东普遍面临信息困境和集体行动难题,因此,在公司管理决策中较难达成一致意见。相对而言,创始人团队基于其行业经验和专业知识更具备管理决策能力,掌握更全面的信息,能够更高效地作出管理决策。二是促进企业长期发展。一方面,双重股权架构使创始人团队不受短期盈利的资本市场束缚,集中资源致力于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另一方面,可稳定管理层预期,激励管理层投入专属性人力资源。
有效抵御资本市场上的敌意收购。集中的控制权使公司创始人团队能够有效阻止敌意收购,或具备更强的议价能力,增加外部敌意收购的成本。
(三)代理成本增加是引入双重股权架构制度的重要风险
双重股权架构的风险主要是控制人滥用控制权,增加代理成本。研究表明,控制权与现金流权利的分离程度越大,控股股东与其他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就越严重,也会导致更高的代理成本。[2]一是在风险分担机制方面,创始人团队的现金流权利和投票权比例失衡,加之机会主义倾向、市场环境的不确定性、信息不对称等因素,存在创始人团队背离公众股东利益而谋求控制权私人收益的动机和风险。二是双重股权架构阻碍了公司控制权的市场流动性,因此,减弱了公司创始人团队谋取经营业绩长期增长的动力和压力。基于对公司的控制权,双重股权架构的受益人既可避免被公司的其他股东罢免,又可避免在控制权市场竞争下的敌意收购造成的控制权转移。三是引发控制权滥用问题,控股股东可能利用其控制地位,通过关联交易、高管薪酬、合并等方式损害公司和少数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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