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8日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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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唯物辩证法的因果联系
从前,有个人丢失了一头骆驼,他心急火燎地到处寻找。忽然,看见前边有位老人,他便急忙跑过去问道:“老人家,请问,您看见我的骆驼了吗?”老人说:“你的骆驼是不是左脚跛右眼瞎的?”“是的。”“是不是左边驮着蜜,右边驮着米的?”“不错”。“是不是缺了一个牙齿的?”“好极了。
您看见它往哪儿去了,请您赶快告诉我!”老人说:“那可不知道。”那人气愤地说:“别哄我了。一定是你把我的骆驼藏起来了。不然,你怎么能知道这样清楚?”
老人看了他一眼,不慌不忙地说:“干吗生气呢?听我说吧。刚才,我在路上走,看见骆驼的足迹右边深,左边浅,我就知道骆驼的左脚是跛的。我又看见路左边的草吃掉了不少,而右边的草一点儿没吃掉,我知道骆驼的右眼是瞎的,因为它只看见左边的草,看不见右边的草。苍蝇在那儿吃蜜,蚂蚁在那儿运米,我想两样东西都是骆驼驮着的,所以我断定骆驼左边驮着蜜,右边驮着米。我还看见骆驼吃过的树叶,那上面留着骆驼牙齿的痕迹,所以我知道它缺了一个牙齿。这些,都是我根据看到的情况推想出来的。至于骆驼究竟往哪里去了,你应该顺着骆驼的足迹找去,大可不必问我。”那人听了,恍然大悟,感激地道谢后,就照着老人的指点,一路寻找而去。
故事中的老人并没有亲眼看见别人丢失的骆驼,为什么能清楚地说出那头骆驼的特征和它所驮的东西呢?重要原因之一,是他不自觉地运用了辩证法中原因和结果相互联系的观点。
自觉和不自觉地运用事物的因果联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事例,在现代社会中,也是多得很的。例如,日本人获取大庆情报就是一个很有代表性的例子。据有关资料介绍,20世纪60年代,有关我国大庆油田的情况是保密的。日本人为把炼油设备卖给我国,迫切想获取大庆油田的情报。日本情报人员对《人民中国》杂志上的王铁人的照片和一个小村子名进行反复研究。他们从王铁人戴的皮帽子,判断出大庆处在严寒地带。从报道文章中的“他们把钻车连推带拉弄到现场”一句话,判断这里离铁路线不太远,从小村子名,分析是在我国东北地区。日本人对东北很熟悉,他们很快从地图上找到大庆第一口油井的位置。他们进而从炼油塔房的扶手栏杆找到尺寸,推算出塔的外径、内径,知道了炼油能力。从产油能力和炼油能力的巨大差距,判断出中国正在考虑进口炼油设备,马上派人来谈判,结果抓住了好时机。
从找骆驼的故事和日本人获取大庆情报的事例中,我们可以看出,事物间存在着因果联系;正确地认识和把握因果联系,在实际生活中是非常重要的。
那么,什么是原因,什么是结果,两者有什么关系呢?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世界上的任何一种现象,都会引起其他现象的产生;反过来说,任何现象的产生,都是由其他现象所引起的。人们把引起某种现象的现象称为这种现象的原因;把被某种现象所引起的现象称为这种现象的结果。或者说,原因,是指引起结果的现象;结果,是指由于原因的作
用而产生的现象。例如,在找骆驼的故事中,骆驼的左脚跛、右眼瞎、左边驮着蜜、右边驮着米,这些都是原因。而骆驼的足迹右边深左边浅;路左边的草吃掉了不少,右边的却一根未动;路左边有许多苍蝇,而右边有许多蚂蚁,这些都是结果。后边的这些结果,分别是由前边的原因引起的。在日本人获取大庆情报的事例中,大庆处在严寒地带是原因,王铁人戴皮帽子是结果;离铁路线不远是原因,把钻车连推带拉弄到现场是结果;产油能力和炼油能力的巨大差距是原因,考虑进口炼油设备是结果。
原因和结果是事物或现象之间的一种联系。这种联系有两个区别于其他联系的重要特征。一是它和时间的前后顺序紧密相关,原因一定在先,结果一定在后。例如:一辆汽车只有发动机先发动,而后才能行驶。在上边的故事中,先有骆驼的左脚跛、右眼瞎、左边驮蜜、右边驮米等原因,才有后边的左浅右深的足迹、只吃左边草、右边有蚂蚁、左边有苍蝇等结果。人们常说的“前因后果”,就是指因果联系的时间顺序。但是,并不是一切先后相随的现象都构成因果联系。黑夜过后是白昼,严冬过后是春天,闪电过后有雷鸣,都是前后相继,但是,我们不能说黑夜是白昼的原因,严冬是春天的原因,闪电是雷鸣的原因。当然也不能说白天是黑夜的结果,春天是严冬的结果,雷鸣是闪电的结果。实际上,昼夜交替是地球自转的结果;四季交替是地球公转的结果。而电闪雷鸣都是由云中强大的放电现象引起、并同时发生的结果。人们所以感觉上有先有后,是由光和声的传统速度所引起的,光的速度要比声音的速度快得多。二是原因和结果之间的联系是必然的联系。也就是说,只要有一定的原因,就不可避免地要出现一定的结果。如,哪里有压迫,哪里就一定有反抗;哪里有侵略,哪里就一定有反侵略的斗争;虚心一定会使人进步;骄傲则免不了使人落后。这是不言而喻的。但是,也并不是所有的必然联系都是因果联系。以牛顿的第二运动定律来说,这个定律的数学表达式是F=ma,式中F 是力,m是质量,a是加速度。这个定律告诉我们,任何一个事物在力的作用下,加速度同质量和外力之间的关系,说明加速度只有在力的作用下才能产生。在公式中,a变化了,F也必然变化,但二者并不具有先后之分,并不是因果关系。
总之,唯物辩证法所说的因果联系既包括了两个现象之间前后相继的联系,又包括了两个现象之间的必然联系。仅仅根据前后相继或仅仅根据必然联系,都不足以断定两个现象之间的联系是不是因果联系,必须把两个方面统一起来考察。
世界上各种现象间的因果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是客观存在的。就是说,这既不是人们头脑中虚构的,也没有丝毫的神秘性质。如果任意地把两种无缘无故的现象捏在一起,说成是因果联系,那就违背了因果联系的客观性。千百年来,流传着“因果报应”的学说。这种学说同“生死轮回”、“善恶报应”等结合在一起,认为有的人现世受苦受难,是因为前世做了坏事;有的人现世荣华富贵,是因为前世做了好事。要想来世享受荣华富贵,就要在今世行善积德等等。这种“因果报应”学说,完全是神秘主义的,是违背客观事实的,是剥削阶级欺骗毒害劳动人民的工具。我们决不能上当受骗。
因果联系是客观的,也是普遍的。就是说,世界上的事物有原因必有结果,有结果必有原因,没有任何事物不处于因果联系之中。即使有些现象的 原因还没有被人发现,但原因的存在却是确定无疑的,总有一天会被人们发现。现在,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的确存在许多不解之谜,如“飞碟之谜”、“魔三角之谜”、“癌症之谜”等等。但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时间的推移,终有一天会解开这些谜的。
原因和结果的关系,是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一方面,原因和结果是有区别的、对立的。当我们把任何两个具有因果联系的事物,从客观世界的总的普遍联系中抽出来考察时,原因就是原因、结果就是结果,不能倒因为果,也不能倒果为因。例如在摩擦生热的因果联系中,摩擦是生热的原因,热是摩擦的结果,这是确定的,不能颠倒的。如果颠倒,就会得出荒谬的结论。
另一方面,原因和结果又是相互依存、并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转化的。两者的相互依存是说,原因和结果是互为存在的条件或前提,失去一方,另一方就不能存在。没有原因,无所谓结果,结果是相对于原因而言的;没有结果,也无所谓原因,原因是相对于结果而言的。在这个意义上说,原因和结果是不可分离的。
原因和结果的相互转化主要有两种具体情形:一种是,从客观世界的总的联系的链条中来看,原因和结果的位置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经常交换着的:在此时此地是结果,在彼时彼地就成了原因。反过来也是这样。同一现象,在这种关系上是原因,在另一种关系上又是结果。如摩擦生热,热引起燃烧,燃烧导致爆炸等等。在这里,摩擦是生热的原因,生热既是摩擦的结 果又是燃烧的原因,燃烧是发热的结果,又是引起爆炸的原因。另一种是,一种原因产生的一定结果,而这个结果又反过来影响原因。在这种情况下,有的时候,前者为因,后者为果;有的时候,却是后者为因,前者为果。例如,科学技术的进步是由于生产发展的结果。可是,有时候,科学技术的发展,又成为生产增长的原因。特别是在现代,生产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要依靠科学技术的发展。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日益成为人们的共识。
在实际生活中,原因和结果的关系是异常复杂和丰富多样的。因果关系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可以分为如下几种类型:
一是一因多果,或同因异果。如同是下雨,在不同的时间、地点和条件下所产生的结果是不同的,对于久旱的禾苗来说是及时雨,但对于旅游的人们却是扫兴的。同时核分裂,在一种条件下可以造成巨大威力的核爆炸,在另一种条件下又可造成缓慢的核辐射。同是通电,既可照明,又可酿成火灾。如此等等。二是一果多因,或同果异因。如中国女排曾连夺世界冠军,既与队员们的齐心协力、勇于拼搏有关,也与教练员指导有方、全国人民的支持等等分不开。一个人的进步,往往是家庭的教育、领导的关怀、同志们的帮助、个人的主观努力和社会环境的影响等多种原因同时起作用的结果。
三是多因多果,或复合因果。就是说,无论原因或结果都不是单一的,而是多重的或复合的。例如,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国家在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取得许多举世瞩目的成就,是由于党的正确领导、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国际国内环境的有利等等多方面的原因共同作用的结果。
总之,因果关系既多样又复杂。这种情况要求我们要善于对原因、结果及其关系进行全面的具体的分析,而不能简单化、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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