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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主题新闻稿(优秀5篇)

发布时间:2023-06-09 作者:admin 来源:讲座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主题新闻稿(优秀5篇)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方案 篇一
    一、活动主题
    预防职业危害,幸福千万家
    二、活动时间
    20xx年5月6日至12日。
    三、宣传主要内容、对象
    (一)宣传主要内容
    1.《职业病防治法》、配套规章及标准;
    2.劳动者依法享有的职业卫生权利和义务;
    3.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法律责任;
    4.政府及相关部门职业病防治监管职责;
    5.职业病诊断与鉴定、职业健康监护制度;
    6.患职业病职工依法享有的工伤保险权益;
    7.常见职业病防治的科普知识;
    8. 《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
    9.典范案例分析。
    (二)宣传对象
    主要针对煤矿企业和劳动者,特别是对煤矿企业负责人和农民工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四、宣传形式、要求
    (一)在宣传周期间悬挂宣传主题标语,张贴宣传画等。
    (二)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现场宣传活动,企业要充分利用内部广播电视、报刊、黑板报、宣传栏、展牌等多种手段,广泛宣传职业病防治知识。
    (三)县煤炭局设立投诉点,将对于群众反映的职业病问题,认真调查和处理。
    (四)认真总结,按时上报。宣传周结束后,各煤矿要对宣传周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于20xx年5月13日前将宣传周活动情况总结及20xx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报送我局。
    方案二:
    一、宣传主题
    依法防治职业病,切实关爱劳动者。
    二、宣传内容、对象和形式
    (一)宣传主要内容。
    《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配套规章、标准;
    2.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制度;
    3.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法定责任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管;
    4.劳动者依法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5.职业病患者的工伤保险待遇;
    6.防治常见职业病的科普知识。
    (二)宣传对象和形式。
    主要面向用人单位负责人和劳动者开展宣传教育。宣传形式包括召开研讨会、主题报告会、员工座谈会、知识讲座,举办知识竞赛、职业健康教育资料创作竞赛、专题培训,开展新闻报道、现场咨询、学者在线访谈,印发职业健康教育资料、张贴宣传公益广告、探望职业病人等。要充分利用新媒体,如网站、公益短信、微博以及微信等进行专题宣传。
    三、活动时间
    20xx年4月25日至5月1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调,落实经费。 各地要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把《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作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统筹安排,加强部门协调配合。要结合20xx年中央转移支付职业病防治项目安排,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确保宣传取得实效。
    (二)广泛发动,形成合力。 各地要主动争取新闻媒体的支持和配合,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的作用,利用公益性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和使用推荐宣传用语(见附件1)。用人单位要结合创建“健康湖北”等工作,广泛深入地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各地职业病防治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要主动参与宣传工作,将日常职业卫生服务工作与宣传活动有机结合。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各地各部门要围绕宣传主题,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针对本地区重点职业病危害、重点人群和重点行业,深入企业、车站等流动人口密集区开展宣传活动。要开展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注重互动式宣传与参与式宣传相结合,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的立体宣传格局。
    (四)注意总结,积累经验。 活动结束后,各地要从活动安排、经费保障、宣传报道、活动效果、取得经验、存在问题等方面认真梳理总结,及时整理先进经验和典范做法,并于20xx年5月20日前将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和统计表分别报送有关部门。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方案 篇二
    为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宣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20xx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统一安排,我区定于20xx年4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咨询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xx年4月25日-5月1日。
    二、宣传主题
    依法防治职业病,切实关爱劳动者。
    三、宣传主要内容、对象和形式
    (一)宣传主要内容
    1.《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配套规章及标准;
    2.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制度;
    3.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法定责任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管;
    4.劳动者依法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5.职业病患者的工伤保险待遇;
    6.防治常见职业病的科普知识。
    (二)宣传对象
    主要针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特别是对中小微型企业负责人和农民工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加强对煤矿企业和劳动者,特别
是对煤矿企业负责人和农民工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三)宣传形式
    1.在宣传周期间悬挂宣传主题标语、张贴宣传画、布置宣传展板、电子屏幕滚动展示等进行宣传;
    2.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现场宣传活动,企业要充分利用内部广播电视、报刊、黑板报、宣传栏、展牌、网站、公益短信、微博以及微信等多种手段,广泛宣传职业病防治知识;
    3.联合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健康体检机构等部门组织开展免费发放科普及法治宣传材料,展示宣传画报、展板,进行现场咨询、防治指导和现场培训;
    4.联合安监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防院、卫生监督等部门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培训工作,针对执法人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人员、企业负责人及广大劳动者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标准及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
    5.组织召开职业病防治座谈会,聘请专家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及防治职业病科普知识,进行典型案例分析。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把宣传活动作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的重要内容,认真部署,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做好部门协调配合,落实必要的活动经费,争取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2.加大宣传力度
    各地要积极争取新闻媒体的支持和配合,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的作用,利用公益性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和使用推荐宣传用语(见附件1)。用人单位要结合创建健康工作场所等工作,广泛深入地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各地职业病防治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要积极参与宣传工作,将日常职业卫生服务工作与宣传活动有机结合。
    3.突出重点,务求实效
    各地要围绕活动主题,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针对本地重点职业危害、重点人群和重点工种,深入基层、企业、社区、车站、市场等开展宣传活动,要开展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注重互动式宣传与参与式宣传相结合,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的立体宣传格局。
    4.其他事项
    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从活动安排、宣传报道、活动效果、工作亮点、存在问题等方面认真总结,并于5月13日前将书面材料和统计表(见附件2)分别报送有关部门。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方案 篇三
    一、宣传主题
    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先行。
    二、宣传内容、对象和形式
    (一)宣传主要内容。
    《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配套规章、标准,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法定责任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管,劳动者应当依法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制度,职业病患者的工伤保险待遇,常见职业病防治科普知识,职业人群健康促进等。
    (二)宣传对象和形式。
    面向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职业健康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宣传形式包括新闻媒体报道、现场宣传咨询、印发职业健康教育资料、网站专题宣传、群发公益短信、张贴海报和宣传用语、微信公、众号宣传、专题培训等。
    三、活动时间
    4月25日至5月1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调,落实经费。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以下简称各地)要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把宣传活动作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的重要内容,认真部署,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加强协调,落实必要的活动经费,确保宣传活动顺利开展。
    各地及有关企业需要职业病防治法宣传资料的,可登陆浙江省安全生产宣传培训中心网上自主选购,网址;需要《职业病防治法》系列宣传片的,可登陆《衢州市安全生产网》培训教育专栏下载。
    (二)广泛发动,形成合力。
    各地要积极争取新闻媒体的支持和配合,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的作用,利用公益性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和使用推荐宣传用语(见附件1)。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各地要围绕宣传主题,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针对本地区重点职业病危害、重点人群和重点行业,深入大型企业、开发区等流动人口密集区开展宣传活动。要开展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注重互动式宣传与参与式宣传相结合,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的立体宣传
格局。
    (四)注意总结,积累经验。
    活动结束后,各地要从活动安排、经费保障、宣传报道、活动效果、取得经验、存在问题等方面认真梳理总结,及时整理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并于5月6日前将宣传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和统计表(见附件2)一并报送江山市安监局综合科(职业健康)。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方案 篇四
    一、活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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