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省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大纲
一、总则
1、本大纲旨在为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提供统一的指导思想和操作准则,促进义务教育课后服务的统一、规范、有序开展。
2、本大纲所称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是指学校为学生提供的课外教育活动,以拓展学生的学习兴趣,增强学生的学习能力,发展学生的全面素质为目的的服务。
二、服务内容
1、课外文体活动:学校可以开展各类文体活动,如体育、美术、音乐、舞蹈、戏剧等,以及与文体活动相关的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文化素养和社会实践能力。
2、课外科技活动:学校可以开展各类科技活动,如科学竞赛、科技讲座、科技技能培训等,以及与科技活动相关的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科技素养和实践能力。
3、课外艺术活动:学校可以开展各类艺术活动,如美术、书法、摄影、收藏等,以及与艺
术活动相关的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艺术素养和实践能力。
4、课外讲座活动:学校可以开展各类讲座活动,如历史、文化、社会、科技等,以及与讲座活动相关的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学术素养和实践能力。
三、服务实施
1、建立服务团队:学校应建立服务团队,负责组织、实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由校长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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