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权威解读《民法典》系列讲座(六):民法典⼈格权编解读与法律适⽤
为了深⼊开展民法典普法教育⼯作,为⼴⼤青少年、⼈民群众、法律职业⼈⼠及党政领导⼲部进⾏民法典系统学习提供便利,助⼒国家法治建设。中国政法⼤学、“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民⽹、央视社会与法频道、法制⽹、央视频发挥各⾃资源优势,⾃6⽉9⽇开始联合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活动分别围绕民法典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和侵权责任编解读及法律适⽤展开,同时兼顾⼤众关注的法律问题讲解。
为让⼴⼤职⼯更好地了解民法典,提⾼法律知识⽔平,学会⽤法律武器维护⾃⾝权益。⼤兴微⼯会陆续为⼤家发送“权威解读《民法典》系列讲座”,该讲座以视频的形式呈现,请职⼯朋友们持续关注。
今天,为⼤家送上的是该系列讲座的第六讲——民法典⼈格权编解读与法律适⽤。
第六讲
民法典⼈格权编解读及法律适⽤
刘智慧,中国政法⼤学教授、硕⼠⽣导师,法律硕⼠学院副院长。北京市债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物权研究会副秘书长,残疾⼈权益法律研究中⼼主任。民法典编纂合同法和继承法专项课题组成员。
课程简介
⼈格权编为我国民法典的第4编,共6章51条,条⽂数占⽐只有4%,但却是民法典编纂⼯作的最⼤争议编,也是唯⼀没有通过单⾏⽴法,就直接出现在民法典中的⼀编。⼈格权以特定的⼈格利益为客体。法律对⼈格利益的保护,⽬的在于维护主体作为⼈的存在。实现了⼈⾝⾃由和⼈格尊严,也就为主体从事财产活动提供了前提条件。鉴于不同社会⼈们的认识有所差别,法律所保护的⼈格权也具有⾼度的不确定性和动态演进性。本次课程,将带领⼤家了解我们民法典所保护的⼀般⼈格权和具体⼈格权。
点击视频,⼀起学习吧~
课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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