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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维权讲座主持词

发布时间:2023-06-05 作者:admin 来源:讲座
妇女维权讲座主持词
【篇一:法律知识讲座主持词】
法律知识讲座主持词
  各位领导、姐妹们:
今年是我国全面推行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提升我县各级妇女干部群众学法用法水平和依法维权的能力,县妇联决定组织举办这次全县妇女干部法制讲座。
这次讲座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的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动依法治国基本国策的贯彻落实,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努力建设具有较高法律素质的妇女干部队伍,提高我县广大妇女学法、用法、护法的能力,维护和巩固我县城乡政治安定、社会稳定的成果,为我县经济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今天,我们荣幸地邀请到了县法院年轻的女法官姜琼为我们授课。姜琼同志虽然年纪不大,
却是我县法院的优秀人才,她潜心研究法学理论,并有开庭审判的实际经验,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让我们对姜琼同志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下面就请姜琼同志为我们授课。大家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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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妹们,方才,我们聆听了姜琼同志上的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使我们受益匪浅。让我们再一次向她表示由衷的感谢!
姜琼同志的讲座紧紧围绕着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社会主义法治现代化这个主题,深入浅出,旁征博引,使我们在深受教育和启发的同时,更加懂得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的关于深化社会全面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这一决定的英明正确。希望各位姐妹们回去以后,要把这次法制讲座的知识传达到自己周围的同事和亲朋好友中去,让她们也接受法律的保护,使我们这次的法律讲堂发挥最大的作用,为进一步推动我县全民学法用法活动向纵深发展,为进一步推动我县的政治安定、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以及各项事业的进步,做出我们妇女应有的贡献。
今天的讲座到此结束,散会。
【篇二:妇联主席大讲堂主持词】
上讲台主持词
  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按照省、地妇联《关于社区妇联主席、村妇代会主任上讲台——普法宣讲行动的通知》要求,大兴安岭地区妇联、加格达奇区妇联以“巾帼关爱在行动,普法维权进万家”为主题的2013年“三八”妇女维权周法律咨询活动暨“社区妇联主席、村妇代会主任上讲台——普法宣讲行动”现在正式启动。 参加今天启动仪式的领导有地妇联副主席龚志贤、地妇联组宣部部长张玉玲 ,让我们用热烈的掌声对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欢迎和感谢!
今天的启动仪式有三项内容,一是请地妇联副主席龚志贤讲话;二是东山社区妇联主席林晶法律讲座;三是地妇联组宣部部长张玉玲法律咨询解答。
下面,进行第一项,让我们用热烈的掌声欢迎地妇联副主席龚志贤讲话……
进行第二项,请东山社区妇联主席林晶法律
讲座,林晶常年从事基层妇女工作,工作经验丰富,她结合社区信访、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实际问题,为大家讲解法律知识,希望大家认真学习,大家欢迎 ……
进行第三项,欢迎地妇联组宣部部长张玉玲法律咨询解答,张玉玲部长具有律师资格证,是一位资深律师,各位姐妹如果有法律方面的问题现在进行咨询……
同志们,今天的启动仪式,即是一次妇女维权普法宣传
教育活动,又是一次倾听妇女心声,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具体行动。通过此次启动会,我们各级妇联要针对妇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针对妇女侵权的重大典型案例开展调查、走访、协调工作,将维权服务落到实处,真正维护好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再次感谢大家对我们妇联工作的支持与帮助,祝大家“三八节”快乐!今天的会议到此结束,散会!
【篇三:妇女维权法制讲座6.30(1)】
增强法制观念提高维权能力
促进妇联维权工作在法治轨道内健康有序开展
同志们:
大家好!很荣幸来到这里,与大家一起交流、学习妇女维权方面的相关知识。今天我想从五个方面与大家交流一下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妇女维权工作。
一、明确工作职责,增强依法维权的主动性、自觉性
(一)维护妇女权益是妇联组织的基本职能和法定责任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总则中规定:妇女联合会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其基本职能是: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这一职能是妇联工作的根本要求,也是广大妇女群众的现实需要。因此,维护妇女权益是妇联组织永恒的主题。
法律依据:《妇女权益保障法》总则中规定,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和地方各级妇女联合会依照法律和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代表和维护各族各界妇女的利益,做好维护妇女权益的工作。
由此可见,妇联组织行使维权职责既是妇女群众的现实需要,是法律赋予的重要使命,也是妇联组织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妇联组织要发挥好“党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就必须切实做好组织、引导、服务妇女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工作。
(二)新的形势对妇联干部依法维权提出了新要求
党的十八大将“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作为重要的施政纲领,并提出“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处理问题、维护稳定的能力”
的总体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又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明确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等重大任务,对妇联维权工作提出了具体指导。这既给新时期妇女维权工作带来了难得的机遇,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我县积极贯彻党的会议精神,提出了建设法治莒县,健全完善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机制,加强全民法治教育,增强群众法制观念的任务目标。县妇联积极开展“建设法治莒县,巾帼
在行动”,不断深化妇女儿童维权法律“六进”活动,引导广大妇女和家庭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将法治意识和法治精神落实到本职工作中,融入社会和家庭生活中,努力提高自身法律素养,以实际行动为推进法治莒县建设贡献巾帼力量。
(三)妇女儿童维权困境和现实需求对维权工作提出新期待 当前,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推进,人们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呈现多元化趋势,各种利益矛盾也处在多发期、敏感期,妇女的发展与权益保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一方面,随着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妇女群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维权意识和能力逐步提高,越来越多的妇女到妇联寻求帮助,并对妇联在维护妇女权益、解决妇女生活困境方面的期望不断提高;另一方面,社会上仍存在妇女儿童法律意识淡薄,自身维权能力差,留守妇女、儿童人身权益受侵害现象逐年增多,离婚妇女在子女抚养、财产继承等方面的权益难以维护等方面的问题。
新形势、新任务对妇联维权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维权工作能不能更好地开展,关键在妇联干部,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全面提升自身素质,在思想境界、理论素质和工作方法等方面都与之相适应,同时要充分认识到维护妇女权益工作的重要
性,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立足本职,切实担负起维权的责任和使命,增强依法维权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更好地联系和服务妇女,畅通妇女儿童维权渠道,保障广大妇女儿童能够获得实实在在、快捷便利的维权服务,真正做好妇女群众的“娘家人”。
那么,妇联干部应如何增强法制观念,切实提高妇女维权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呢?
一个人要全面提升自身素质,须做到内外兼修。外在形象可以通过包装得到改变,但内在素质就得靠“填充”来提升。我们妇联干部,应注重加强学习,并做到学以致用,努力把自己培养成为理论素养高、综合能力强、专业知识丰富、富有人格魅力的新型妇女维权干部。
二、树立法治思维,学会运用法治方式处理日常工作
(一)明确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含义。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了“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处理问题、维护稳定的能力”的总体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现行宪法施行30周年大会的讲话中同样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
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
何为法治思维?简言之,法治思维就是将法治的诸种要求运用于认识、分析、处理问题的思维方式,是一种以法律规范为基准的逻辑化的理性思考方式。要求我们决策不能违背法律,言行不能超越法律,想问题办事情要不能超越法律框架,杜绝权力任性。
何为法治方式?简单地说,法治方式就是运用法治思维处理和解决问题的行为方式。要求我们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
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法治方式与法治思维是内在和外在的关系,法治方式就是法治思维实际作用于人的行为的外在表现。可以说,法治思维影响和决定着法治方式。法治方式与原来人们常用的法律手段一词,在意义上相近。但手段一词过于工具化,而方式则是更恰当更中性的描述。
(二)将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融入日常工作
领导干部能否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直接影响着党的执政根基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努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已经成为加强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和水平的基本内容,成为衡量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标准。
作为妇联干部,我们应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妇女群众工作、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能力,自觉用法治思维谋划妇女发展、用法治方式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推动妇女工作在法治轨道上健康有序发展。
1、加强学习,提升自身法律素养
我县现有维权干部队伍的法律素质和业务水平参差不齐,许多维权干部都是“半路出家”,靠边干边学获取相关知识,缺乏坚实的专业基础。妇联干部应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不断提升自身法律素养,在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三中和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的同时,要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围绕妇女儿童维权工作,认真学习《宪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国家信访工作条例》、《妇联组织信访工作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制度规定,不断丰富知识储备,更新知识结构,进一步规范自己的工作行为,努力成为
有知识、懂业务、胜任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 2、学以致用,提高妇女维权能力
学习的目的在于运用。妇联干部要通过学习,大力推进思维方式转变,把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法治精神融入促进妇女发展、维护妇女权益、推动男女平等的各项工作之中,自觉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部署和推动妇联工作,讲程序、懂规则、重制度。
(1)严格按照法律办事,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在工作中,一方面我们要带着责任和感情做好咨询者接待工作,通过热情接待、认真倾听、共情分析等拉近与咨询者的距离,增加信任感,确保咨询者将其诉求说清楚、讲明白,对他们反映的问题,我们要注重从法律角度作出分析,告知当事人通过合法途径维权。另一方面,要注意说话要有分寸,管好自己的情绪,该说的说,不该说的、违反原则的话坚决不能说;维权要到位但不越位,不能盲目替咨询者做决定;并要学会引导咨询者正视自身问题,再有委屈也要讲规则守规矩,不能干扰执法行为、扰乱公共秩序,积极引导咨询者理性维权;对超出部门权限的案件学会要及时转介、转移矛盾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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