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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江苏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和管理指导意见参照模板可编辑

发布时间:2023-06-05 作者:admin 来源: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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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与管理指导意见(试行)
一、课程设置与管理的原则
l.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江苏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不得任意增加或减少课程门类和课时。
2.合理而有序地实施课程,努力提高课程实施水平。
3.努力构建重基础、多样化的课程,保证学生的课程选择权。
二、课程设置
1.课程结构
普通高中课程由必修和选修两部分构成,并通过学分描述学生的课程修习状况。具体设置如下:
普通高中课程由必修、选修Ⅰ、选修Ⅱ组成。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必修课程共8个领域,合计116个学分,所有高中必须全部开设,并作为学生毕业的必备条件之一。国家课程标准中规定的选修I课程,是根据社会对人才多样化的需求、适应学生不同潜能和发展需要、分类别分层次设置的。学校要根据当地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发展的需要和学生的兴趣,开设选修Ⅱ课程模块,供学生选择。
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必修、选修Ⅰ课程,由学习领域、科目、模块三个层次构成。学习领域包括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体育与健康、艺术和综合实践活动,反映现代科学综合化的趋势,体现对高中学生全面发展的要求。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等)、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技术等12—13个,每一科目由若干模块组成。模块之间既相互独立,又反映学科内容的逻辑联系;模块的设置有利于适时调整课程内容,有利于学校有特色地发展,有利于学生形成有个性的课程修习计划。
2.学制、学时、学分
1)普通高中学制为三年,每学年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包括寒暑假、节假日和农忙假)11周。各地应当针对每个学期长短不一的情况,调整学年教学时间。每学年分为两个学期,每个学期分为两个学段,每段10周,其中9周授课,1周复习考试。每周安排的课程修习时间不得超过35学时;每节课教学时间为45分钟。
2)学分用以描述学生的课程修习状况。学生学习一个模块并通过考核,即可获得学分。学分由学校认定。
3)每个模块通常为36学时,相当于2学分。为减少并学科目,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
可以每周安排4学时,在1个学段内完成一个模块的教学任务;也可以根据教学的实际需要,每周安排2学时,在2个学段内完成一个模块教学的任务,避免出现学习连续性中断。
4)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每个模块原则上为l8学时,相当于1学分;研究性
学习的主要形式是课题研究,应当保证270学时,计15学分;社会实践共2周,2学分;社区服务按照工作日计算,10个工作日计2学分。
5)选修Ⅱ课程按照模块开发,每个模块可以设计为18学时1学分,也可以36学时2
学分。
3.学生修习要求
1)高中学生在校修习课程三年,按照每周34学时、5学期学习来计算,可以修习170
以上学分。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学分。三年中获得116个必修学分,在选修Ⅱ中至少获得6学分,总学分达到144分方可毕业。达到毕业所需的144学分后,学校应当根据学生的实际需要和意愿安排课程;凡是新选学课程并通过考核的,继续计算学分。
2)8个领域的必修课程必须获得联116个学分,其中:
语文、外语、数学各10个学分;
政治8学分,历史、地理、化学、生物各6学分,物理6学分(其中公共必修2个模块,三个选修系列中选择一个第一模块);
艺术(或者音乐、美术)、社会实践各6学分;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各4学分,体育与健康中田径1学分、健康教育1学分和选学9学分,研究性学习15学分,社区服务2学分。
3)选修Ⅱ课程至少6学分。
4)选修Ⅰ课程,建议根据各科国家课程标准的要求和自己的兴趣爱好修习。建议至少选修的科目与学分;
语文科目8学分;数学选学系列一或系列二,以及系列四中的8学分:外语8级要求至少选学6学分,外语9级则应当再选学6学分;
人文与社会、科学两个领域中至少选择2科目,每科目至少2个模块4学分,其中物理科目应当在系列二、三中选学:同时,在这两个科目之外的领域选择修习若干学分。
希望在艺术、体育方面发展的学生,在修习语文、外语、数学、选修Ⅰ课程基础上,可以修习艺术、体育选修Ⅰ课程为主,但在其他领域也选择修习若干学分。
三、课程安排
1.课程计划的安排
学校制定课程计划时,高中一年级主要设置必修课程,逐步增设选修课程:指导学生选择课程时,先指导学生选择科目,后指导学生在科目内选择模块;应当允许学生选择科目或者模块后有调整性的重新选择。
学校在保证开设好所有必修模块的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制定开设选修课程的规划,逐步开设丰富多彩的、高质量的选修课程;学校应当保证学生的选择权,不得指定科目、指定模块;三星级以上重点中学应当按照国家课程方案的要求开设规定选修模块的100%,其余学校应当至少能够开设80%,并逐步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为了保证学生有选择选修Ⅱ课程的余地,所有学校至少应当提供12学分的课程数供学生选择[开发不少于满足6学分两倍的模块数]。
高三下学期,学校应保证每个学生有必要的体育、艺术等活动时间,同时鼓励学生按照自己的兴趣和需要继续修习某些课程,获得一定学分,也可以安排总复习。
允许学校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提供更加灵活的课程计划供学生选择。一个模块三年中可以重复开设,每个学科每学段可以开设几个必修、选修模块,部分必修课程可以跨时段选课。允许特殊原因的学生跨年级选课,也允许部分课程例如选修Ⅱ课程、综合实践活动课程
跨年级安排。
2.进行选课指导
选课指导工作是新课程中落实学生课程选择权的重要环节,也是学生实现人生设计、了解社会需求和升学后大学专业设置的重要环节。学校应当在选课指导工作中让学生了解目前学业,大学专业和社会职业需求,让学生知道自己在所选课程上的前期学习效果,便于学生及时调整,以期通过指导学生选课,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学校要积极进行制度创新,建立行之有效的校内选课指导制度,避免学生选课的盲目性,引导家长正确对待和帮助学生选课。学校要明确规定选课指导工作的工作程序,明确选课指导责任机构、责任人,发放选课指导手册,安排指导教师并让学生知道指导教师的联系方法。
教师有指导学生选课的责任,学校可以为学生在校三年指定导师,选择专业课程的时候,由专业指导教师向学生提供咨询,与学生建立相对固定而长久的联系,为学生形成符合个人
特点的、合理的课程修习计划提供指导和帮助。
建议选课指导手册包括选课指导工作程序,选课登记方法,意向性科目选择登记表、意向性模块选择登记表、调整性模块登记表,以及修学后课程改动申请须知;国家普通高中课
程计划与江苏省高中课程计划介绍和学校三年课程方案,各科目模块的学分、各学科和模块代码、内容简介、毕业和升学要求。
3.组织教学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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