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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年讲座展览培训活动指标说明

发布时间:2023-06-04 作者:admin 来源:讲座
图书馆年讲座展览培训活动指标说明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战略部署,按照公益性、均等性、基本性、便利性的要求,遵循“正确导向、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共建共享、改革创新”的原则,充分发挥县委、县政府的主导作用,深化公共文化服务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社会化、数字化建设,着力提高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基本文化权益问题,推动文化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生态建设协调发展,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为建设文化芦溪,加快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文化和智力保障。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底,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具有芦溪特色的人民群众满意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主要发展指标达到全市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县级创建标准见附件(芦溪县创建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主要指标)。
三、主要任务
(一)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
1.完善县级标志性工程建设。进一步提升县文化馆、县图书馆、县博物馆、县美术馆、县农民画馆、数字电影院、演艺剧院、文化广场等一批标志性文化设施建设水平,按部颁二级以上标准,加强管理和软环境建设,形成设施先进、外观新颖、功能齐全的县级主体公共文化“五馆两院一场”的设施网络。
2.提升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全县9个乡镇均建有独立设置的综合文化站,设施建设、设备配置、人员配置、管理服务等达到《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标准》和《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新建站应400平方米以上),房屋建筑功能达到“三室一厅一站”的标准:图书阅览室(包括电子阅览室、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教育培训室、管理和辅助用室、多功能活动厅、“扫黄打非”工作站,并配套建设文体广场。全县9个乡镇综合文化站要建成90%以上的三级站。
3.推进村(社区)级基层文化服务阵地建设。全县70%的行政村(社区)实现统筹建有集
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技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功能于一体的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形成“县级文化‘五馆’—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垂直纵向管理网络体系;推进农家书屋建设,农家书屋每年完成更新补充;加快实施广播电视数字化覆盖,推进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加强“扫黄打非”工作站建设。
4.加强文体广场建设。县级中心广场拥有舞台演出设施,配备必要的灯光、音响等舞台设备,达到举办大型群众文体活动的条件。每个乡镇至少拥有1处大型中心文化广场,配套建设面积不低于600平方米。70%的行政村配套建设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的群众文化活动广场,具备设立临时舞台和文体设施的条件,满足群众娱乐健身等各项文体活动要求。
(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
1.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根据《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和《江西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制定与芦溪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具有芦溪地域特色的《芦溪县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标准》,实现全县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县级文化馆建立并实施群众文化辅导员进社区(村)包片辅导制度,每年免费开展辅导培训、演出等活动50场(次)以上,业务人员进乡镇街道(村、社区)培训、辅导和调研人均每年不
低于48天,文化活动基地(示范点)每个乡镇打造1-2个。县级图书馆年均举办各类讲座、展览、培训等活动不少于30场(次),为农村、社区开展活动不少于40次。芦溪博物馆每年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不少于20场(次)。乡镇综合文化站每年举办在当地有影响的大中型文化活动不少于4次,开展培训、展览、演出等文艺活动12次以上;村级(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每年开展主题读书活动4次以上。每个行政村实现每月看1场以上电影、每年看1场以上戏剧或文艺演出,每年组织6次以上规模较大的群众文体活动。
2.深入推进免费开放服务。按照《江西省公共图书馆和文化馆免费开放工作绩效考核要求(试行)》深入推进免费开放工作,建立相对完善的免费开放经费保障机制,不断提升免费开放的内容与质量,实现均等普惠的免费服务。县级图书馆免费开放时间不少于每周56小时,县级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免费开放时间每周不少于42小时。县级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建立公示制度,完善基本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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