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传统文化讲座骗局目的 在全县职工法律讲座上的讲话
在全县职工法律讲座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县职工法律讲座,主要任务是,通过培训学习使全县工会干部和广大职工群众对法律援助常识、职工维权法律知识等有更深入的了解,传播法律文明的正能量,弘扬法治精神,为打造“一强三名”建设富强美丽幸福新**县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下面,我先就做好今年工会法律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是要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工会法》规定,中国工会承担着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等职能,其中最核心最重要的是维护职能。我们要把维护作为促进建设的重要手段,把建设作为维护的基本目标; 把维护作为参与的基本目的,把参与作为维护的重要途径; 把维护作为教育的重要内容,把教育作为维护的重要保障和实现建设高素质职工队伍的重要措施,认真履行好维护这个工会最核心的职能。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维权工作难度较大,一些工会干部更愿意做些锦上添花的事情。洪浩主席在务虚会上指出,在维权这件事上,工会不做驼鸟、不和稀泥,要不为任何压力所动、不为任何困难所阻、不为任何私利所惑、不为任何势力所扰。工会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应当以职工的需求为导向,要真正地围着职工转,为职
工说话办事。对职工的利益诉求,工会应该及时了解、掌握,为职工代言。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工会组织要敢于发声、敢于碰硬、敢于负责、敢于担当。要通过实实在在的工作让职工得到更多实惠和帮助。如果开展工作和活动不从职工角度所思所想,不接地气,只是“上面热热闹闹、下面冷冷清清”,那么提高工会对职工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就无从谈起,工会维护的基本职能就不能真正得到体现,就难以得到职工的认同,甚至有被职工抛弃的危险。
二是要创新维权方式方法。我国目前的工会体制是以企业为主,工会工作容易受到企业的制约,特别是在占比已达90%以上的非公企业,这种现象尤为突出,给维权工作带来了难度。为此,需要我们在维权的方式方法上寻求创新和突破。通过进一步转变工作方式方法,把维护职能履行好。比如,进一步加强源头参与,积极参与立法、政策制定等,改被动维权为主动参与,争取在源头解决维权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又比如,要加强对不同层级工会在维权中承担职责的研究,厘清上级工会和企业工会的职责,基层企业工会要在服务中实现维权,上级工会要在维权中实现服务,通过“上代下”、“上参下”的方式,积极主动为职工代言、争取权益。再比如,要加强对行业工会的探索实践,切实发挥行业工会在集体协商、研究行业发展趋势、制定行业劳动标准和劳动定额等方面的作用。
三是要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人才是工会全面参与依法治国的基础,能力提升是为职工提供依法维权服务的基本前提。当前,工会的法律人才还是比较缺乏,人才基础相对薄弱。因此,我们必须加强工会干部法律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工会干部的法律素养。市总工会将于今年三月在市总机关开展“三法三条例”培训和考试,提高机关干部的法律素养和依法开展工作的能力水平。近期,市总工会还制定了“上海工会公职律师三年助推计划”,鼓励符合条件的工会干部参加上海工会法律专业知识和司法考试培训,每个区县工会至少有一名公职律师,为工会依法维权提供人力保障。各级工会也要积极培养、引进人才,把法律人才队伍建设作为工会履行维权职能的核心环节来抓,并且抓紧抓好。
二是要深入推进集体协商提质增效。充分发挥集体协商制度在化解劳资矛盾、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各级工会要积极引导企业、职工和社会各界正确认识集体协商的重要作用,凝聚共识,推进集体协商深入开展。
要完善集体协商目标管理制度。确保符合协商条件的建会企业集体合同制度建制率动态保持90%、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动态保持80%,按照《上海市集体协商质量评估标准(试行)》的要求,力争使符合基本达标和达标条件的企业分别达到开展集体协商企业的40%
和15%以上,推动50人以上独立建会企业逐步单独开展集体协商。抓好集体协商的典型示范。各区县工会年内要建成2个企业、2个行业、1个区域集体协商示范点,培育一批优秀集体协商指导员,通过报刊、网站等传统媒介和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进行宣传,切实发挥好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积极配合市人大修订《上海市集体合同条例》,会同劳动关系三方共同研究制定实施意见,强化法律实施操作路径。研究信用信息平台录入规则,建立集体协商与信用信息系统的合理对接机制。围绕立法修订,及时开展集体协商培训。大力推进行业集体协商,在巩固已有的行业集体协商的基础上,探索在新兴产业、知识密集型产业开展集体协商。进一步增强行业协商的针对性,推动有条件的行业向福利待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拓展协商内容。着重完善协商代表的产生方式和规范集体合同的审议通过程序。
四是要创新做实职工法律援助工作。职工法律援助是工会依法维权的重要手段。各级工会要通过为职工提供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努力解决好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最困难最操心最忧虑的实际问题,不断增强工会的影响力和吸引力。
要进一步健全基层工会法律援助机构。继续推进街道(乡镇)法律援助机构实体化建设,
加强园区法律援助服务站建设。拓展工会法律援助阵地,加强与法院、仲裁院的沟通协调,力争做到每个区县工会在仲裁院设立工会法律援助窗口,加强与劳动报以及其他相关单位合作,积极争取案源。加强与区内具有一定知名度的调解组织、品牌工作室的业务对接,在调解时为职工提供法律服务。进一步加强工会法律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现有公职律师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中的作用。调整充实工会兼职仲裁员、劳动关系协调员、劳动争议调解员和劳动法律监督员队伍。探索创新工会法律援助模式。加大工会购买社会服务力度,建立工会常年法律顾问制度。坚持工会调解与法律援助相结合,双管齐下开展援助工作。充分发挥中央财政困难帮扶资金和中央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的作用,积极申报,合理使用,为法律援助提供资金支持。
五是要加强工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是打造“法治工会”的重要环节。各级工会要不断扩大宣传教育内容,丰富宣传教育手段,在进一步提高职工群众的法治意识、形成工会法治宣传特色、增强工会法治宣传实效上下功夫。
要突出重点,把握节点,关注热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通过普法宣传,提高各级工会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帮助职工理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决
策部署,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当前,要做好宪法及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充分发挥工会的组织优势、阵地优势,送法下基层、进企业,运用多种方式特别是新媒体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培育工会法治宣传特色品牌。市总工会今年将启动“法治宣传月月演”活动,以劳动法律法规为主体宣传内容,以现代流动大篷车为宣传舞台,每个季度围绕一个专题,会同区县工会深入企业、社区、工地开展法治宣传。此外,还将制作工会法治宣传短片,通过公共交通移动电视、微博、微信等平台发布,扩大工会普法宣传的受众面。希望各区县(产业)工会结合自身实际,形成品牌特色。今年是“六五”普法规划的最后一年,各级工会要按照“六五”普法规划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进行阶段性总结。同时,要做好“六五”普法成果宣传。市总工会法宣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区县和部分重点局(产业)工会“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进行抽查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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